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劉革強決定逮捕

法律 政法 時政 湖南檢察 湖南檢察 2017-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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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54期】

2017年9月15日,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劉革強(副處級)決定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之中 。

簡 歷

1996.10—1997.2 長沙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副科級檢察員;

1997.2—2002.1 長沙市人民檢察院刑二處正科級檢察員;

2002.1—2007.9 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007.9 —2010.8 長沙市長沙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010.8—2012.10 長沙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反瀆職侵權局局長;

2012.10至案發 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劉革強決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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