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錢能正式入編?文昌一男子給兒女找工作被騙233萬元

法律 法制 社會 南海網 2017-08-02

唉!給兒女找工作被騙233萬

“老鄉”將詐騙所得大部分拿去賭博,被判12年

南國都市報7月17日訊(記者何慧蓉)為了給一雙兒女找一份好工作,文昌一男子找到了同村的詹某根幫忙。沒想到,前前後後花去了233萬餘元,還是沒能解決兒子進公安局、海口海關等單位,也未能讓女兒成為有編制的老師,原來詹某根把200多萬騙去賭博了。

2014年春節後,被害人周某某找同村的詹某根幫忙給其兒子周某貴找工作。同年4月份,詹某根在文昌市潭牛鎮新橋墟的一家茶店向周某某說明,他可以託人安排周某貴到海口市港務公安局當協警,然後找機會轉正,但需要16萬元打通關係,周某某表示同意。於是,詹某根讓周某某先給其80000元,周某某聽後於2014年4月的一天將現金80000元送到海口市老政府大門前交給詹某根。後被告人詹某根沒有幫周某貴找到工作,而是將錢賭博輸光。

為了繼續騙取周某某的錢財用於賭博,2014年4月份至2015年12月份,詹某根又分別以辦理周某貴到海南省交通運輸廳、海南省公路管理局、海口海關等單位工作及幫忙辦理周某某女兒周某燕到定安縣電視臺當記者或轉正當老師需要錢疏通關係為由,並偽造虛假的聘書及欺騙周某某稱海南省交通廳副廳長劉某峰向周某某借款,多次向周某某要錢。期間,周某某使用自己名字開戶的農村信用社銀行卡,分別向被告人詹某根指定的多張農村信用社賬戶轉賬100餘次,合計金額173.21萬元。

2015年1月9日,周某某還將100000元存入自己名字開戶的農村信用社銀行卡,將該卡交給被告人詹某根,並告知其密碼,詹某根收到卡後分兩次支取,共99800元。

經查,包括周某某第一次交給詹某根的現金8萬元,詹某根共詐騙周某某2335600元,以上款項大部分被詹某根賭博花光。

2016年1月20日,詹某根在文昌市潭牛鎮其家中被抓獲。案發後,被告人詹某根退還周某某10萬元。

庭審中,詹某根辯稱其向周某某借款了200萬元,不該計算詐騙金額中。文昌法院認為,詹某根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共計2335600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詹某根辯稱的200萬借款,經查,其辯護和辯解意見與該案審理查明的事實不符,沒有事實依據和證據支持,對其不予支持。文昌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詹某根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50000元;同時判決繼續追繳被告人詹某根贓款2235600元,返還給被害人周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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