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俗大媽扒光不讓坐的女孩的衣服:所以我堅決不讓老人帶孩子!
早上上班,坐在地鐵裡昏昏欲睡,突然聽到旁邊傳來一陣陣爭吵聲,好奇心趨勢我上前看看發生了什麼事——一個看起來身強力壯的大媽,凶悍地指責一個小姑娘不給她讓座,...
在他人即將落座時,抽掉其身後凳子,讓被捉弄對象一屁股跌坐在地,一些“熊孩子”喜歡搞這樣的惡作劇。不過,武漢市洪山區法院近日的一起判決,提醒您家“熊孩子”,這樣的惡作劇可玩不得。
2014年8月24日,60歲的陳婆婆隨家人到洪山區一小區門口餐館吃飯。就餐過程中,陳婆婆起身去攙扶自家的小孩子。這時鄰座一名8歲的小男孩淘氣地將陳婆婆身後的椅子悄悄抽掉,陳婆婆攙扶完自家的小孩,準備落座繼續用餐時,屁股坐空跌倒在地,後腦受到撞擊,後被送往醫院治療,診斷為頭部外傷。此後,雙方就損害賠償問題多次協商未果。去年,陳婆婆將小男孩的父母起訴到法院,索要賠償6000餘元。
法院審理認為,8歲小男孩作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應由其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小男孩在餐館就餐時將原告陳婆婆的椅子移動,造成原告跌倒受傷,其監護人應承擔主要責任。陳婆婆作為成年人未盡到謹慎注意義務,應承擔次要責任。近日,法院據此作出判決,判令小男孩父母承擔7成責任,向原告陳婆婆賠償4000餘元。
本文來源:荊楚網-楚天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