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了汙染企業後怎麼進行補償?

法律 環境汙染 環境保護 銀行 社會保險 袁曼曼徵地拆遷律師 2019-06-21

導讀:盧某的工廠先遭停業整頓又被強拆,徵收方以其系汙染企業為由不給補償,這種做法合理嗎?汙染企業被關停,哪些情況下有補償?

關閉了汙染企業後怎麼進行補償?

(第一部分)簡要案情

有一家工廠收到停業整頓通知,理由是工廠生產時噪音太大,附近很多居民來反映擾民問題。在企業關停了5個月以後,又有自稱是徵收辦的工作人員,口頭通知企業主盧某儘快做準備,一個月內要騰出廠房,準備搬遷。工作人員拿著一張表格,讓盧某簽字。盧某認為這種徵收程序並不合法,因為他從沒接到過正式的書面通知,表格也不是正規的徵收安置協議,所以拒絕了簽字。不僅如此,當盧某提到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時,徵收辦的人說因為是噪音汙染企業,沒有停產停業補償。一個月後,還沒有完全騰出廠房的工廠被強拆。在法律上,對此是如何規定的?

關閉了汙染企業後怎麼進行補償?

(第二部分)法律對此類案件是如何規定的

1、強拆之前應該有什麼程序?

(1)先要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決定。

(2)進行催告。

(3)作出行政強制執行決定。

(4)實施行政強制拆除決定。

(5)對社會的不特定多數人,進行公告限期拆除。

(6)律師提示您,只有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既不申請行政複議,也不進行行政訴訟時,才能準備強制拆除。

2、徵收安置補償協議的性質和內容是什麼?

徵收補償協議是一種行政協議,也就是行政合同,是建立在雙方平等、自願、合意的基礎之上籤訂的。協議的具體條款要雙方認可,並達到共識才可以簽訂。律師建議在徵收補償協議中,要明確以下條款:(1)補償款的總金額及各項補償內容的具體明細,如果存在廠房出租的情況,這個各項補償內容的具體明細就尤為重要,這涉及到雙方以後分割徵地補償款時份額的確定。(2)補償款的支付時間及支付方式。(3)明確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積及具體位置、土地性質,因為地理位置決定了土地的區位價值。土地性質是住宅、工業還是商業也直接決定了土地的價值,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明確的約定,可能最終企業得不到合理的補償。(4)如果簽訂補充協議,其內容必須合法,且與主合同條款不衝突,如果對主合同有重大改動,須明確以補償協議的約定為準。

3、停產停業損失怎樣評估?

(1)停產停業損失包含“必須支付”和“應當收益”兩項。企業徵收的停產停業損失,是指由於房屋的徵收而造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暫停或終止,由此產生的損失。其中包含企業因停產所必須支付的各項費用,以及應當獲取的正常收益。例如員工的薪酬、各種合同違約金、銀行貸款利益、企業經營時的正常收益等。計算所得的停產停業損失應確實是因徵拆房屋而造成的損失,且具有相當的因果關係,否則不予補償。

(2)a、在工資薪酬方面,對於因徵收而造成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有關勞動法規的規定考慮;未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以停工期間的基本工資和社會保障費用考慮,社會保障等相關費用應以相關社保法規為準。

b、各種合同違約金,其中包含銷售合同違約金和採購合同違約金。因徵收導致合同違約的損失,應在進行解除合同協商的基礎上,以審查合同條款的具體內容進行考慮。

c、對於企業在停產停業過程中,所導致的貸款還款不能,以及產生的銀行貸款逾期利息等,按照實際情況來據實計算。

d、企業經營時的正常收益是指稅後的淨收益,要參照同行業平均收益率,該企業最近三年的正常收益水平,以及停產停業持續的時間來綜合考量和計算。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停產停業所持續的時間,是指企業接到徵收通知後,自停產停業之日起,到重建恢復正常經營之日止。

e、對於承租企業的停業損失,以原合同約定的剩餘租期來計算。

f、其他因停產停業所產生的損失。

關閉了汙染企業後怎麼進行補償?

(第三部分)被徵收人要怎樣做?

1、爭議焦點(1)拆除廠房之前,要進行哪些程序?

首先,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決定,然後進行催告,再作出行政強制執行決定,實施行政強制拆除決定。最後對社會的不特定多數人公告限期拆除。

2、爭議焦點(2)只有在徵收安置補償協議上簽字,才形成權利義務關係。

徵收補償協議是一種行政協議,也就是行政合同,是建立在雙方平等、自願、合意的基礎之上籤訂的。協議的具體條款要雙方認可,並達到共識才可以簽訂。在正式的協議中要有法定的主要條款,並且被徵收人儘量保留協議原件,為將來的維護權益做準備。

3、爭議焦點(3)汙染企業就拿不到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首先,律師認為本案中的汙染企業並非真的汙染企業,相關部門並沒有出具檢測結果,是否超過一定標準造成噪音汙染還是未知。其次,徵收就該給停產停業損失補償。停產停業損失包含“必須支付”和“應當收益”兩項,這兩部分都要考慮到。

4、企業主要如何做才能維護合法權益?

企業主盧某在與徵收方協商後,仍然無法達成合意的情況下,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最好聘請專業法律人士介入談判和走法律程序。

律師提示您:

1、根據相關規定,如果因環保問題而關停的有手續的工廠,應該給予合理的補償。若對於補償,當地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則應參照徵地徵收的相關規定進行評估。補償內容主要包括房屋損失補償、停產停業損失,設備損失損壞,地上附著物損失等。

2、如果您的工廠被拆除或關閉以後,您對這個決定或者補償條件有異議,請在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60日內提起行政複議,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如果房子被強拆,要在知道強拆之日的6個月內提起訴訟維權。超過這個時效,就失去了法律救濟的機會。為了爭取最大利益,您可以多查閱相關法律知識,瞭解當地企業關停的相關政策,也可以向企業關停、徵拆專業律師尋求解決方案。

■本文轉自“楹庭拆遷律師”如有侵權,聯繫刪除。
■徵地拆遷、拆遷補償、農村拆遷、國有土地拆遷、拆遷知識交流與分享。
■袁曼曼徵地拆遷律師每天為您推送各種專業、有用的拆遷知識,幫您識破拆遷背後的心機。
關閉了汙染企業後怎麼進行補償?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