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縣司法局妹冢司法所“四個更新”深化基層法律服務全覆蓋工程

法律 社會 山東普法 2017-06-25

今年以來,莘縣司法局妹冢司法所按照縣司法局的工作要求,在鎮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實施“四個更新”,即更新平臺條件、更新人員隊伍、更新服務方式、更新制度保障,繼續深化實施“一鄉鎮一團隊,一村居一顧問”工程,確保工程取得新成效。

一、加大投入,更新平臺條件。工程實施,平臺是基礎。在鎮法律服務工作站,增設辦公用品,注重現代化設備的引入,更新標示、圖板,大廳面貌煥然一新,設立法律諮詢室、法律培訓課堂、法律閱覽室等。在村居,選取專門辦公室,門口懸掛法律服務工作室標示,更新駐村法律顧問團基本信息,在村居大街或顯要位置懸掛法律服務全覆蓋工程宣傳欄,設立村級綜治調解室、法律圖書室、法律多功能室,設置專門法律小常識展板,實現平臺普法。

二、團隊協作,更新人員隊伍。工程實施,人員是保障。妹冢司法所按照縣司法局的工作部署,選取專業律師組成妹冢鎮法律顧問團,採取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員組成團隊,負責若干個管理區,每位法律顧問又具體負責若干個村居,保證法律顧問既有合作團隊精神又具有個性服務,進一步整合了法律隊伍,有效增強了法律顧問的專業性,提升了法律服務基層的時效性。

三、創新模式,更新服務方式。工程實施,方式是亮點。妹冢司法所針對轄區群眾結構和勞動規律,大膽探索,銳意創新,採取法律顧問團總負責、法律顧問具體負責、疑難問題協作負責、平時服務貼近負責。鎮法律顧問團總體為鎮黨委政府的各類涉法事務提供服務,為全鎮經濟社會健康發展保駕護航;3個村級法律服務團隊總體負責本轄區的法律服務工作,3個法律顧問具體負責村居的事務;村級法律顧問團集中在一個村集中辦理疑難問題,根據基層生產規律,主動走出去,將法律服務搬進群眾的大棚內外、田間地頭、群眾身邊,主動宣傳、主動交流、主動服務、主動問效。

四、細化規定,更新制度保障。工程實施,制度是根本。妹冢司法所在原有的權利、義務、紀律、職責及檔案管理等規定的基礎上,按照縣司法局的要求,實施了聯席會議制、定期座談交流制、學習培訓制、崗位負責制、限時辦結制、服務質量追溯制、檔案質量負責制等新制度、新規定,進一步保障了法律服務全覆蓋工程的順利實施、取得時效,進一步明確了法律顧問工作職責和工作標準,進一步壓實了法律顧問個人的服務責任,提升了法律服務的新境界。

(莘縣司法局妹冢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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