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市市中區司法局著力打造“市中模式”基層公共法律服務體系

法律 交通 社會 山東普法 2017-06-14

近年來,棗莊市市中區司法局努力提高基層公共法律服務能力和水平,建立起了適合本區發展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基本框架,為轄區群眾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務。

一、健全完善基層便民法律服務體系。該局整合法律服務、法治宣傳、人民調解等工作資源,區局成立了綜合法律服務行政大廳,依託司法所、法律服務所在各鄉鎮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務大廳,在各行政村(居)設立了法律服務站,初步形成了區、鎮、村三級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在全區創新推行“每村一名包村幹警、一名法律顧問、一名司法行政協理員、一個調解庭、一個法治文化陣地、一個社區矯正工作站”“六個一”網底工程,在各村居設立一個調解庭,一村聘用一名法律顧問,律師定期深入村居、社區,“零距離、面對面”地位群眾“坐堂問診”,為群眾提供法律諮詢、調解矛盾等服務,將基層公共法律服務的觸覺延伸到最基層。

二、健全完善基層特殊人群管理體系。以加強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和提高社區矯正質量、效果為重點,在鄉鎮(街道)建立了安置幫教、社區矯正服務中心,成立了由司法所工作人員和志願者組成的兩支隊伍,全面負責對刑釋解教人員、社區矯正對象的社會輔導、心理矯正、幫助教育、技能培訓和臨時救助。探索建立了管控、幫教“五及時”(及時造冊建檔、及時家訪、及時簽訂責任書、及時進行法制教育、及時制定和落實幫教措施);推行實施了以司法所聯合社區矯正志願者、外部協管員、內部協管員共同做好矯正管控對象工作的“1+3”模式,收到良好效果。

三、健全完善基層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體系。在全區所有村居健全完善基層調委會,配齊配強村居調解人員,落實調解主任的報酬待遇、日常培訓和業務管理等制度,達到了五有、四落實、六統一標準;在全區12個派出所全部建立治安糾紛調解室、在全區所有醫院全部建立醫患糾紛調解室、在全區基層法庭全部建立庭前調解室、在交警大隊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糾紛調解室,並構建了科學有效的三調對接機制;積極引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參與人民調解和矛盾糾紛調處工作,化解一大批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疑點問題,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務。

(棗莊市市中區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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