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首次舉行新聞發佈會 關注律師執業權利保障

法律 熊選國 刑法 王俊峰 中國網 2017-04-27
司法部首次舉行新聞發佈會 關注律師執業權利保障

央廣網北京4月26日消息(記者孫瑩)據央廣新聞報道,今天(26日)上午,司法部有史以來首次舉行新聞發佈會,就“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做相關發佈,副部長熊選國擔任發佈人,全國律協會長王俊峰、律公司司長周院生陪同發佈。辦公廳主任、新聞發言人劉福臣擔任發佈會主持人。

此次發佈會,司法部副部長熊選國副部長在發佈會上逐一介紹五項主要內容,包括黨中央關於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重要決策部署和要求;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快速聯動處置機制情況;“維護律師執業權利中心”和“投訴受理查處中心”的運行情況;維護律師執業權利典型案例;維護律師執業權利聯席會議成立及其職責任務。

熊選國說,去年10月份他到司法部擔任副部長,經常被問到律師執業權利保障問題,“之所以大家關注這個問題,是因為律師執業權利是當事人權利的延伸,律師執業權利的保障程度,不僅關係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能否得到有效維護,更關係到律師作用能否得到有效發揮,關係到國家法律能否得到正確實施,也反映了一個國家民主法治的程度,甚至被形象地稱為國家民主法治的晴雨表。”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國家律師隊伍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目前已發展到近33萬人。律師在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實事求是地講,前些年,在律師執業權利保障方面,仍然存在著不少問題,比如在刑事辯護領域,一些地方存在著擴大"三類案件"範圍、申請會見不安排或者不及時安排等問題,在庭審過程中存在著發問難、質證難、辯論難和辯護意見得不到尊重和採納等,影響了律師職能作用的發揮。”熊選國說。

熊選國介紹,2017年4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和中華全國律師協會聯合印發了《關於建立健全維護律師執業權利快速聯動處置機制的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和各律師協會建立健全維護律師執業權利快速聯動處置機制。

維護律師執業權利快速聯動處置機制以三大訴訟法、律師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為依據,就律師執業權利受侵害的救濟渠道和處置機制提出了更加具體的措施,進一步明確了各部門對律師執業權利和人身權利的保障職責,突出了渠道通暢、快速受理、聯動處置和有效保障四個特點。

就渠道通暢,《通知》詳細列舉了侵犯律師執業權利的具體情形,包括會見、通信、閱卷、收集證據和發問、質證、辯論、提出法律意見等合法執業權利受到限制、阻礙、侵害、剝奪,受到侮辱、誹謗、威脅、報復、人身傷害,在法庭審理過程中被違反規定打斷或者制止按程序發言,以及被違反規定強行帶出法庭等。

《通知》列明瞭律師維權的三種具體渠道,即向辦案機關或者其上一級機關投訴,向同級或者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控告,向註冊地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所屬的律師協會申請維護執業權利。《通知》把律師協會作為律師申請維權的主要途徑,要求全國律協和各地律師協會於2017年第一季度建立維護律師執業權利中心,設立維護律師執業權利專門平臺,安排專人負責接待律師申請維權,切實做到事有人管,權利有人保障。

就快速受理,根據《通知》要求,律師協會要在接到律師申請後,及時作出處理,情況緊急的,應當於24小時以內作出反應,情況特別緊急的,應當立即採取處理措施;辦案機關要在收到律師的投訴、申訴控告或者接到有關律師協會的反映後,立即開展調查,及時作出處理。律師因依法執業受到人身傷害的,有關機關接到投訴或者發現後應當立即制止並依法處理,必要時對律師採取保護措施。

就聯動處置,根據《通知》要求,調查處理過程中,辦案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要加強溝通聯動,及時協商解決有關問題,在情況複雜、存在爭議的情況下,可以組成聯合調查組及時準確查明事實。遇到重大複雜問題或者侵犯律師執業權利的重大突發事件,司法行政機關應當依託律師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協調有關辦案機關及時予以解決,必要時召開臨時會議研究處理。

就有效保障,《通知》明確各級人民法院監察部門、人民檢察院控告檢察部門、公安機關法制部門、國家安全機關法制部門負責受理律師投訴,各級人民檢察院控告檢察部門負責受理律師申訴或者控告。《通知》還要求有關部門建立完善侵犯律師執業權利行為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對嚴重侵犯律師執業權利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使執業權利真正做到有效維護和保障。

熊選國介紹,截至3月底,全國31個省級律師協會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律師協會維權中心全部建成,設區的市除了沒有設立律師協會的外,大部分也建立了維權中心,基本實現了全覆蓋。就中心運行情況,熊選國介紹,司法部此次發佈的典型案例顯示,去年北京市兩位律師在代理一起挪用資金案中因涉嫌妨害作證罪,被遼寧省丹東市某區檢察院批准逮捕並提起公訴。4月,該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但一直未作出一審判決,兩位律師被羈押近一年之久。鑑於該案是律師執業過程中涉嫌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北京市司法局在此案開庭期間,指派市律師協會有關人員全程旁聽了為期一週的庭審,並在庭審結束後向司法部報送了情況分析報告,認為該案存在適用強制措施不當和管轄權等相關問題。司法部接到報告後,立即與最高人民法院溝通,商請協調處理該案。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視,隨即要求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會同一審法院和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認真研究,根據有關意見,一審法院已於2017年2月對兩位律師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關於該案的管轄權問題,正在協調有關部門進一步研究處理。

截至記者發稿,熊選國及相關輔助發佈人正就記者提出的律師執業權利得不到保障的具體情形、律師違紀的查處、律師專業性評定、在“一帶一路”法律服務過程中,律師能發揮什麼作用等問題進行迴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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