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檢察機關開展專項監督保障律師執業權利'

法律 通信 中國新聞網 2019-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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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7月14日電 (記者 張素)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14日發佈稱,全國檢察機關自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開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專項監督活動,以保障律師五個方面的執業權利作為監督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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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7月14日電 (記者 張素)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14日發佈稱,全國檢察機關自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開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專項監督活動,以保障律師五個方面的執業權利作為監督重點。

中國檢察機關開展專項監督保障律師執業權利

圖為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資料圖。 中新社記者 李慧思 攝

此次專項監督將保障律師的會見、通信權,閱卷權,調查取證權,人身權利,以及其他妨礙律師依法履行辯護、代理職責的情形等五個方面的執業權利作為監督重點。

其中,關於律師會見、通信權方面,監督包括隨意擴大不準會見的案件範圍、變相要求提供法律規定以外的文件材料等限制、阻礙、侵害、剝奪律師會見、通信權等情形。律師調查取證權方面,監督對於律師收集、調取證據的申請不能及時作出決定等情形。

針對律師人身權利方面,監督包括對律師受到侮辱、誹謗、威脅、報復、人身傷害,律師被非法關押、扣押、拘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人身自由等未能提供有效保護等情形。

專項監督活動重點檢查檢察機關各職能部門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情況,協調推動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積極迴應律師關切,共同深化律師執業權利保障工作。最高檢對開展專項監督活動實行月度通報制度,月度統計表對14項妨礙律師執業權利的情形予以列明。

“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就是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是維護司法公正的重要環節。”最高檢第十檢察廳負責人說,將監督糾正律師依法行使訴訟權利中遇到的會見難、閱卷難、調查取證難等問題,確保律師執業權利受到妨礙後第一時間受理、第一時間調查、第一時間處理、第一時間反饋。

該負責人說,檢察機關將指定專人專班負責侵犯律師執業權利控告申訴案件的審查辦理,受理後及時全面開展調查核實,確保在受理案件後十日內進行審查,對控告申訴反映問題屬實的,依法通知有關機關予以糾正。對律師直接向檢察機關進行申訴和控告的,在作出處理決定後兩個工作日以內將處理決定書面答覆律師本人,並通報其註冊地的司法行政機關或者所屬的律師協會。對律師協會移交的申訴和控告,在作出處理決定後兩個工作日以內將處理決定書面告知律師協會,由律師協會向律師反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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