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謊稱認識領導可從拘留所“撈人” 詐騙7萬多元

法律 刑法 社會 廣西新聞網 2017-06-03

廣西新聞網羅城6月2日訊(通訊員 莫世萬)羅城仫佬族自治縣東門鎮榕木村男子周某,在獲知劉某想從拘留所“撈人”的信息後,謊稱認識公安機關“領導”,以疏通關係為由,先後詐騙劉某錢款7萬餘元。2017年5月30日,周某因涉嫌詐騙罪,被羅城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1月份的一天,周某來到東門鎮某賓館前臺登記住宿,正巧賓館老闆劉某正在打電話,在電話中,劉某說幾個朋友因為吸毒被公安關在拘留所,想找人把朋友撈出來。獲知這一信息後,周某想起自己手頭拮据,於是動起歪心思。

經過幾天謀劃,周某再次來到劉某的賓館,趁機和劉某套近乎。一番交談過後,劉某對周某印象極好,甚至給周某免費住宿。當晚,周某藉故談起劉某朋友被公安機關拘留的事,稱自己認識羅城公安局領導“樑雲”,可以用幾萬塊錢打通關係幫助劉某把朋友“撈出來”,劉某不假思索,當即答應。

在半個月時間內,周某冒充羅城公安局領導“樑雲”、河池市領導“樑啟華”、南寧市公安局刑偵隊“樑銀勇”等身份給劉某打電話,以請上級領導吃飯、辦事為由,從劉某處共拿走7萬餘元。

眼見錢花了但朋友還是關在拘留所,劉某起了疑心,但周某以需要時間辦手續等理由多次推脫,直至紙包不住火,周某跑到外地躲藏起來,至此劉某才發現被騙,於是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5月29日,劉某來到羅城縣某醫院看病,沒想到正好撞見周某,於是將周某扭送公安機關。經訊問,周某承認詐騙劉某錢款的事實,並交代自己並不認識所謂的“領導”,只是隨意用聽來的名字進行冒充。

目前,周某因涉嫌詐騙罪被羅城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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