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法】常某謊稱認識“大領導”能辦事,詐騙我市一女子48萬餘元被公訴'

跳槽那些事兒 海安 刑法 海安公安微警務 2019-09-02
""【以案說法】常某謊稱認識“大領導”能辦事,詐騙我市一女子48萬餘元被公訴"【以案說法】常某謊稱認識“大領導”能辦事,詐騙我市一女子48萬餘元被公訴【以案說法】常某謊稱認識“大領導”能辦事,詐騙我市一女子48萬餘元被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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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家住海安的女子夏某心煩意亂,她的丈夫趙某因犯詐騙罪被刑拘,夏某希望自己的丈夫能被取保候審,日後有機會判處緩刑。此時,如皋某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常某出現在她的眼前,這個常某時不時在夏某面前吹噓市委書記、省內公檢法系統的領導都與他私交甚好,想辦成夏某所想之事還需要金錢來疏通疏通,一來二去,夏某對“牛人”常某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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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家住海安的女子夏某心煩意亂,她的丈夫趙某因犯詐騙罪被刑拘,夏某希望自己的丈夫能被取保候審,日後有機會判處緩刑。此時,如皋某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常某出現在她的眼前,這個常某時不時在夏某面前吹噓市委書記、省內公檢法系統的領導都與他私交甚好,想辦成夏某所想之事還需要金錢來疏通疏通,一來二去,夏某對“牛人”常某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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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家住海安的女子夏某心煩意亂,她的丈夫趙某因犯詐騙罪被刑拘,夏某希望自己的丈夫能被取保候審,日後有機會判處緩刑。此時,如皋某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常某出現在她的眼前,這個常某時不時在夏某面前吹噓市委書記、省內公檢法系統的領導都與他私交甚好,想辦成夏某所想之事還需要金錢來疏通疏通,一來二去,夏某對“牛人”常某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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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至9月,常某屢次約見夏某,承諾幫助夏某疏通關係。夏某在常某的指示下,先後數次按照常某的要求購買高檔煙、酒用於贈送給常某所謂各路“領導”,常某也不忘提醒夏某“現金也是必不可少的”,於是夏某多次轉賬給常某,讓常某出面幫忙多“活動”。為了讓夏某肯定他的“活動能力”,常某也時常通過微信轉發“領導”指示以及“事已辦成”之類的短信截圖。得到夏某讚賞的常某甚至還開上了夏某的寶馬車招搖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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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家住海安的女子夏某心煩意亂,她的丈夫趙某因犯詐騙罪被刑拘,夏某希望自己的丈夫能被取保候審,日後有機會判處緩刑。此時,如皋某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常某出現在她的眼前,這個常某時不時在夏某面前吹噓市委書記、省內公檢法系統的領導都與他私交甚好,想辦成夏某所想之事還需要金錢來疏通疏通,一來二去,夏某對“牛人”常某深信不疑。

【以案說法】常某謊稱認識“大領導”能辦事,詐騙我市一女子48萬餘元被公訴【以案說法】常某謊稱認識“大領導”能辦事,詐騙我市一女子48萬餘元被公訴

2018年6月至9月,常某屢次約見夏某,承諾幫助夏某疏通關係。夏某在常某的指示下,先後數次按照常某的要求購買高檔煙、酒用於贈送給常某所謂各路“領導”,常某也不忘提醒夏某“現金也是必不可少的”,於是夏某多次轉賬給常某,讓常某出面幫忙多“活動”。為了讓夏某肯定他的“活動能力”,常某也時常通過微信轉發“領導”指示以及“事已辦成”之類的短信截圖。得到夏某讚賞的常某甚至還開上了夏某的寶馬車招搖過市。

【以案說法】常某謊稱認識“大領導”能辦事,詐騙我市一女子48萬餘元被公訴

時間一晃到了2019年春節後,夏某忽然發現常某開著她的寶馬車不見了蹤影,怎麼都聯繫不上。夏某回憶起此前的種種異常,心知不妙,於是向公安局報案。4月26日,常某被抓獲歸案。常某在到案後坦白,所謂的認識各種領導全是他胡編亂造。從夏某處得來的現金、高檔菸酒早已被花錢如流水、愛好賭博的他揮霍一空,他本人還有數額較大的貸款沒能還上,所以無法退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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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家住海安的女子夏某心煩意亂,她的丈夫趙某因犯詐騙罪被刑拘,夏某希望自己的丈夫能被取保候審,日後有機會判處緩刑。此時,如皋某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常某出現在她的眼前,這個常某時不時在夏某面前吹噓市委書記、省內公檢法系統的領導都與他私交甚好,想辦成夏某所想之事還需要金錢來疏通疏通,一來二去,夏某對“牛人”常某深信不疑。

【以案說法】常某謊稱認識“大領導”能辦事,詐騙我市一女子48萬餘元被公訴【以案說法】常某謊稱認識“大領導”能辦事,詐騙我市一女子48萬餘元被公訴

2018年6月至9月,常某屢次約見夏某,承諾幫助夏某疏通關係。夏某在常某的指示下,先後數次按照常某的要求購買高檔煙、酒用於贈送給常某所謂各路“領導”,常某也不忘提醒夏某“現金也是必不可少的”,於是夏某多次轉賬給常某,讓常某出面幫忙多“活動”。為了讓夏某肯定他的“活動能力”,常某也時常通過微信轉發“領導”指示以及“事已辦成”之類的短信截圖。得到夏某讚賞的常某甚至還開上了夏某的寶馬車招搖過市。

【以案說法】常某謊稱認識“大領導”能辦事,詐騙我市一女子48萬餘元被公訴

時間一晃到了2019年春節後,夏某忽然發現常某開著她的寶馬車不見了蹤影,怎麼都聯繫不上。夏某回憶起此前的種種異常,心知不妙,於是向公安局報案。4月26日,常某被抓獲歸案。常某在到案後坦白,所謂的認識各種領導全是他胡編亂造。從夏某處得來的現金、高檔菸酒早已被花錢如流水、愛好賭博的他揮霍一空,他本人還有數額較大的貸款沒能還上,所以無法退贓。

【以案說法】常某謊稱認識“大領導”能辦事,詐騙我市一女子48萬餘元被公訴

7月30日,海安市公安局對此案偵查終結,向海安市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經檢察機關審查認定,2018年6月至9月間,常某謊稱有能力幫被害人夏某的丈夫辦理取保候審、判處緩刑,以需花錢疏通關係及找律師等為由,先後6此共騙得夏某人民幣46萬元以及高檔煙、酒等物,所騙款物被其用於個人花銷、賭博等。經鑑定,所騙菸酒價值人民幣共計人民幣2萬餘元,款物合計人民幣48萬餘元。

8月28日,海安市檢察院以常某涉嫌詐騙罪,向海安市法院提起公訴。

以案說法

從假將軍“上官鳳笠”戲精附體稱他在中央“有人”四處招搖撞騙,到本案中企業普通員工謊稱自己認識領導能辦大事兒,這些騙子無不是抓住了人性的弱點,受害者對依法依規辦事的無視,才能屢屢得手。檢察官提醒,防人之心不可無,千萬不要讓騙子得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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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家住海安的女子夏某心煩意亂,她的丈夫趙某因犯詐騙罪被刑拘,夏某希望自己的丈夫能被取保候審,日後有機會判處緩刑。此時,如皋某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常某出現在她的眼前,這個常某時不時在夏某面前吹噓市委書記、省內公檢法系統的領導都與他私交甚好,想辦成夏某所想之事還需要金錢來疏通疏通,一來二去,夏某對“牛人”常某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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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至9月,常某屢次約見夏某,承諾幫助夏某疏通關係。夏某在常某的指示下,先後數次按照常某的要求購買高檔煙、酒用於贈送給常某所謂各路“領導”,常某也不忘提醒夏某“現金也是必不可少的”,於是夏某多次轉賬給常某,讓常某出面幫忙多“活動”。為了讓夏某肯定他的“活動能力”,常某也時常通過微信轉發“領導”指示以及“事已辦成”之類的短信截圖。得到夏某讚賞的常某甚至還開上了夏某的寶馬車招搖過市。

【以案說法】常某謊稱認識“大領導”能辦事,詐騙我市一女子48萬餘元被公訴

時間一晃到了2019年春節後,夏某忽然發現常某開著她的寶馬車不見了蹤影,怎麼都聯繫不上。夏某回憶起此前的種種異常,心知不妙,於是向公安局報案。4月26日,常某被抓獲歸案。常某在到案後坦白,所謂的認識各種領導全是他胡編亂造。從夏某處得來的現金、高檔菸酒早已被花錢如流水、愛好賭博的他揮霍一空,他本人還有數額較大的貸款沒能還上,所以無法退贓。

【以案說法】常某謊稱認識“大領導”能辦事,詐騙我市一女子48萬餘元被公訴

7月30日,海安市公安局對此案偵查終結,向海安市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經檢察機關審查認定,2018年6月至9月間,常某謊稱有能力幫被害人夏某的丈夫辦理取保候審、判處緩刑,以需花錢疏通關係及找律師等為由,先後6此共騙得夏某人民幣46萬元以及高檔煙、酒等物,所騙款物被其用於個人花銷、賭博等。經鑑定,所騙菸酒價值人民幣共計人民幣2萬餘元,款物合計人民幣48萬餘元。

8月28日,海安市檢察院以常某涉嫌詐騙罪,向海安市法院提起公訴。

以案說法

從假將軍“上官鳳笠”戲精附體稱他在中央“有人”四處招搖撞騙,到本案中企業普通員工謊稱自己認識領導能辦大事兒,這些騙子無不是抓住了人性的弱點,受害者對依法依規辦事的無視,才能屢屢得手。檢察官提醒,防人之心不可無,千萬不要讓騙子得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以案說法】常某謊稱認識“大領導”能辦事,詐騙我市一女子48萬餘元被公訴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辦案調查,一律通過上門或者請當事人到派出所等公安場所的方式面見當事人,絕不會通過電話或者網絡直接調查處理,更不會要求當事人匯款、轉賬。與此不符的,公民可視為涉嫌詐騙行為,可直接撥打110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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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家住海安的女子夏某心煩意亂,她的丈夫趙某因犯詐騙罪被刑拘,夏某希望自己的丈夫能被取保候審,日後有機會判處緩刑。此時,如皋某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常某出現在她的眼前,這個常某時不時在夏某面前吹噓市委書記、省內公檢法系統的領導都與他私交甚好,想辦成夏某所想之事還需要金錢來疏通疏通,一來二去,夏某對“牛人”常某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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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至9月,常某屢次約見夏某,承諾幫助夏某疏通關係。夏某在常某的指示下,先後數次按照常某的要求購買高檔煙、酒用於贈送給常某所謂各路“領導”,常某也不忘提醒夏某“現金也是必不可少的”,於是夏某多次轉賬給常某,讓常某出面幫忙多“活動”。為了讓夏某肯定他的“活動能力”,常某也時常通過微信轉發“領導”指示以及“事已辦成”之類的短信截圖。得到夏某讚賞的常某甚至還開上了夏某的寶馬車招搖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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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一晃到了2019年春節後,夏某忽然發現常某開著她的寶馬車不見了蹤影,怎麼都聯繫不上。夏某回憶起此前的種種異常,心知不妙,於是向公安局報案。4月26日,常某被抓獲歸案。常某在到案後坦白,所謂的認識各種領導全是他胡編亂造。從夏某處得來的現金、高檔菸酒早已被花錢如流水、愛好賭博的他揮霍一空,他本人還有數額較大的貸款沒能還上,所以無法退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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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海安市公安局對此案偵查終結,向海安市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經檢察機關審查認定,2018年6月至9月間,常某謊稱有能力幫被害人夏某的丈夫辦理取保候審、判處緩刑,以需花錢疏通關係及找律師等為由,先後6此共騙得夏某人民幣46萬元以及高檔煙、酒等物,所騙款物被其用於個人花銷、賭博等。經鑑定,所騙菸酒價值人民幣共計人民幣2萬餘元,款物合計人民幣48萬餘元。

8月28日,海安市檢察院以常某涉嫌詐騙罪,向海安市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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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假將軍“上官鳳笠”戲精附體稱他在中央“有人”四處招搖撞騙,到本案中企業普通員工謊稱自己認識領導能辦大事兒,這些騙子無不是抓住了人性的弱點,受害者對依法依規辦事的無視,才能屢屢得手。檢察官提醒,防人之心不可無,千萬不要讓騙子得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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