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一七旬老人告兒女,法官調解享晚年

法律 社會 陝西法制網 2017-06-25

近日,陝西勉縣法院阜川法庭通過講法析理調解,最終圓滿調解一起贍養糾紛案件,73歲的唐婆婆晚年的生活終於有了著落。

原告唐某今年73歲與丈夫共生有一子五女。1993年唐某之夫病逝後,原告便單獨生活,自食其力。平日裡5個子女也很少回家看望老人。

近兩年來原告年齡偏高,身帶殘疾,身體狀況越來越差,不能照顧自己。希望五個子女能輪流照顧自己的起居生活,為此兄弟姊妹間發生爭吵,對原告的贍養互相推諉。原告唐某曾申請村委會調解處理,但原告五個子女均不到場,唐某無奈只好起訴至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後辦案法官考慮到老人的身體狀況,立即聯繫傳喚原告的5個子女到庭。但原告的兒子曹某下落不明,經過法庭的多方打聽尋找無法通知到庭。如果公告傳喚開庭,公告期就有3個月,老人生活將面臨困境。

鑑於該案的特殊性,為了及時能夠解決老人的日常生活問題,辦案法官立即組織唐某的四個女兒到庭進行調解,但四女兒自始至終堅持要求唐某的兒子到場才能處理。

承辦法官綜合當事人實際情況和原、被告意願,及時向當事人辯法析理,講人情世故,最終唐某的四個女兒同意在保留唐某兒子應承擔的贍養責任份額的基礎上,先解決老人目前的贍養問題。

經過法官釋法講理,四被告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都表示願意共同來照顧母親。最終原、被告經過協商達成了調解意見:四個女兒輪流照管唐某的日常生活,週期為一個月;老人因病發生的醫療費扣除醫保報銷的部分外其他費用由五子女平均負擔;老人每年繳納的農合費用由五被告各自承擔五分之一。老人生活終於得到有效及時保障。

達成協議後後,法官再次釋明法律的同時,對當事人之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最終四被告紛紛表示今後一定會好好照顧母親的生活。(以上人名均為化名)

(陝西勉縣法院 張峰 殷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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