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5/5(702)咸寧:部署對公安派出所刑事偵查活動監督工作

法律 刑法 政法 社會 通山縣人民檢察院 2017-05-08

監督

為貫徹落實高檢院對公安派出所刑事偵查活動監督工作要求,5月2日上午,咸寧市檢察機關召開專題會議,全面部署對公安派出所刑事偵查活動監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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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會議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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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市院副檢察長毛武威出席會議並講話

2017/5/5(702)咸寧:部署對公安派出所刑事偵查活動監督工作

會上通報了全市檢察機關近年來偵查監督工作開展情況,總結了對公安派出所刑事偵查活動監督工作的經驗,分析了兩級院對公安派出所刑事偵查活動監督工作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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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市院偵查監督處處長王曉明在會上通報全市檢察機關偵查監督工作開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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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要求,全市檢察機關要充分認識加強對公安派出所刑事偵查活動監督的重要意義,認真學習領會高檢院關於開展對公安派出所刑事偵查活動監督工作的新要求,理論聯繫實際,著力推進工作落實。

一是要充分利用兩法銜接平臺

實現案件信息互通共享,對本轄區內查辦的行政執法案件和刑事司法案件進行清理排查,及時發現案件線索,積極主動作為。

二是要聚焦偵查活動中易發多發問題

重點監督群眾反映強烈、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應當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案件和適用、更改強制措施、偵查手段的案件等。

三是要設立偵查監督駐公安派出所監察室

每個基層院自主選擇2個刑事案件高發、辦案質量問題突出等重點區域的派出所,設立駐公安派出所檢察室,專人辦公,建立獨立工作臺賬,同時不斷強化駐所檢察室規範化建設,堅持 “參與不干預、引導不主導、監督不失職、配合不越位”的工作原則,明確工作職責、工作程序,逐步健全完善駐所檢察室偵查活動監督工作機制。

四是要建立巡查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派員前往轄區公安派出所,通過查閱受案、立案記錄等方式,監督公安派出所辦理刑事案件及其對受理案件線索的處理等情況,確保對公安派出所刑事偵查活動監督工作實現全覆蓋。

五是要建立月報制度

各基層院要安排專人負責基礎性工作,加強公安派出所刑事偵查活動的監督工作數據統計,並收集該項工作進展動態、典型案例、措施成效及有關問題建議類的檢察信息,於每月25日前上報市院。

市院副檢察長毛武威出席會議並講話,各基層院分管檢察長及偵查監督部檢察官參加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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