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職名單(2017年6月30日大同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王明生為大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赫瑞為大同市環境保護局局長;
文曉東為大同市水務局局長;
蘇春枝為大同市煤炭工業局局長;
周灝為大同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
劉義深為大同市統計局局長;
樑全勝為大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王治軍為大同市糧食局局長;
張煒為大同市房產管理局局長;
劉鋒為大同市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主任。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職名單(2017年6月30日大同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任 命:
樑明柱為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屈勝肖為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劉保平為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五庭庭長;
宋任國為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監督庭庭長;
楊東遠為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庭長;
袁建錄為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孫平為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李軍為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侯慧文為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
苗建萍為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雷劍飛為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常春為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
陳大涵為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
馬卉妍為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副庭長;
高存慧為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副庭長;
李志鋼為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長;
白海葉為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
免 去:
李軍的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庭長職務;
孫平的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職務;
吳建中的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
陳大涵的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長職務;
馬卉妍的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高存慧的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職務;
車進的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
張必卿的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任有翔的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馮靖亞的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來源:大同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