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市委市政府兩辦印發《關於完善 法律援助制度的實施意見》

法律 刑法 法制 時政 棗莊司法 2017-06-24

近日,棗莊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於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實施意見》(棗辦發[2017]19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這為全市法律援助事業的健康發展規劃了藍圖,指明瞭方向,提出了明確措施和具體要求。該《實施意見》的出臺實施,將極大地推動全市法律援助工作進入一個全新的發展階段。

《實施意見》共分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指出要堅持和完善黨委政府領導、司法行政機關具體負責、有關部門協作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援助制度。要適應困難群眾的民生需求,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難群眾;注重發揮法律援助在司法人權保障中的作用,加強刑事法律援助工作;通過法律援助將涉及困難群體的矛盾糾紛納入法治化軌道解決,以有效化解矛盾;要不斷完善監管體系,健全便民服務機制,推進標準化建設,切實提高法律援助質量。

第二部分是主要措施。一是理順管理工作體制,明確司法行政機關的監管責任及法律援助機構的職責。二是加強機構隊伍建設。依據現有編制,配齊配強人員;通過政府購買公益崗位、聘任等方式,加強專業人員力量;認真組織做好法律援助志願者工作。三是完善保障工作機制,將法律援助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並建立經費動態增長機制;加大法律援助基礎設施建設,規範“臨街、落地”窗口建設。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將法律援助窗口納入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內容,完善便民服務設施和信息化建設;四是擴大受援覆蓋面,加強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工作,進一步降低門檻,擴大援助範圍;加強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注重發揮法律援助在人權司法保障中的作用。五是提高便民服務程度,實現法律諮詢全覆蓋,規範“12348”熱線運轉。六是提升服務質量,提升群眾滿意度。健全監管制度,不斷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質量和水平。加強監管力度,確保案件質量。

第三部分是加強組織保障,整合資源,構築“大法援”工作格局。一是建立法律援助考核機制,落實政府的責任,對於法律援助工作履職不力、法律援助質量和水平連續兩年下降的,要追究相關領導幹部和部門負責人責任。二是加強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大輿論宣傳,努力提高法律援助社會知曉率。

在《實施意見》出臺前,3月22日市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研究審議該《實施意見》時,明確提出:要按照“管辦分離”的原則,理順法律援助管理機制,促進法律援助工作健康有序發展;要加強機構隊伍建設,通過多渠道配齊配強人員,不斷提高法律援助機構管理人員工作能力,規範化管理水平,以適應目前法律援助事業發展的需要;各級要進一步加大財政支持力度,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需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統籌協調,密切配合,切實形成法律援助工作的整體合力。4月10日,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19次會議研究審議該《實施意見》時,強調:法律援助是維護社會困難群眾合法權益,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要把法律援助工作與開展公共法律服務結合起來,與基層綜治規範化建設工作結合起來,幫助弱勢群體、困難群眾更方便地獲得法律服務。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著力擴大法律援助範圍、提高法律援助質量、強化法律援助保障、加強法律援助隊伍建設上下功夫,不斷提升法律援助的質量和水平。同時,要認真做好《實施意見》的傳達和貫徹落實工作,按照要求,明確任務、採取措施、加強組織協調,切實把法律援助工作當作民心工程抓實、抓好、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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