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風吃醋起爭執 當街鬥毆被判刑

法律 法制 社會 福建法治報 2017-05-26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5月25日訊 與女友的前男友爭風吃醋發生口角,邀請朋友一起將其打傷。近日,經尤溪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該縣法院依法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林某澤、廖某某、林某祥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拘役五個月,拘役四個月。

據悉,2016年9月9日,林某澤送女友洪某某回家時遇見其前男友詹某某,兩人因爭風吃醋引發口角,後被洪某某勸開。隨後,林某澤在駕車經過一加油站附近,遇見自己的朋友廖某某和林某祥,便向他們訴苦,邀請他們一起幫自己出氣。朋友很豪爽的答應了,於是三人駕車返回去找詹某某。在爭吵過程中,林某澤與朋友從附近的柴火堆裡抽出一根木棍敲打詹某某。很快,詹某某因頭部被敲,摔倒在地上。林某澤、廖某某、林某祥繼續用木棍敲打地上的詹某某頭部、手臂等處,造成詹某某面部等處受傷。經公安局物證鑑定室鑑定,詹某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2016年9月10日,林某澤自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同月20日,林某祥、廖某某自動到公安機關投案。2017年3月,林某澤、廖某某、林某祥與詹某某達成賠償協議並支付6萬元,取得詹某某的諒解。近日,經尤溪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以犯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林某澤、廖某某、林某祥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拘役五個月,拘役四個月。

(鄭世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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