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三年!因車費問題起爭執,乘客在公交車行駛時搶方向盤

交通 新聞 廈門 福建 法律 長沙 重慶青年報 2019-06-16

在網上引起不小輿論風波的“乘客搶公交司機方向盤”的事件,在昨日有了最終的懲罰結果。

今年3月,福建廈門一男子坐公交時因車費與司機起爭執,在車輛行駛時要求下車遭拒,隨後搶奪公交車鑰匙和方向盤。司機停車報警,隨後男子被警方傳喚。6月13日,崔某因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

判刑三年!因車費問題起爭執,乘客在公交車行駛時搶方向盤

法院審理查明,2019年3月10日,譚某某從長沙市嶽麓區坪塘街道某小區的路邊,乘坐長潭公交1號線公交車回家。公交車在行駛至坪塘大道黃家塘公交車站附近時,譚某某要求公交車司機在未設置公交車停靠站的馬路邊停車,方便其下車。公交車司機未同意。譚某某遂與公交車司機發生爭執,並不顧車上10餘名乘客的安全,強行搶奪並轉打公交車方向盤,致使公交車撞到人行道的樹上。

判刑三年!因車費問題起爭執,乘客在公交車行駛時搶方向盤

案發後,譚某某家屬與公交車所屬公司達成賠償協議,支付了賠償款並取得諒解。法院審理認為,譚某某搶奪正在行駛中的公交車方向盤,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院審理後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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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提醒:乘車出行應遵守交通規範,不僅時對他人人身安全負責,更是對自己負責。

網友評論:

@道具:這件事情太危險,應嚴肅處理。

@哇哈:終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俗稱:這也是對自己生命的不負責任

對這件事你怎麼看?留下你的看法吧!

(編輯:小何)

新聞來源:梨視頻拍客@梨福建(如有侵權請聯繫立即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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