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中最忌諱的3個字,一旦寫了萬一不還錢,那打官司都打不贏

法律 玩尚志 玩尚志 2017-09-18

生活裡需要借錢的時候就要寫借條給別人,但是如果隨意寫借條的話,那麼這個借條有可能就是一張普通白紙,得不到應有的保護,你看,看下面的例子,就是借錢的陷阱。

欠條遠不如借條

寫借條的時候寫成了欠條,你可以覺得這不都一樣嗎,但是,兩個不同的字在法律上是不同的。如果借條上沒有具體最後還款日期,根據法律規定,借條你可能在20年內進行訴訟,如果是欠條就只有2年,一旦過了訴訟期,那麼你的錢拿回來的希望就小了。

借條中最忌諱的3個字,一旦寫了萬一不還錢,那打官司都打不贏

“今借”和“今借到”差別很大

有沒有到這個字很重要,可不要小看這個“到”,這樣借款人有可能耍賴,畢竟“借到”表示錢已經給到借款人了,同時證明了錢款已經交付到債務人手中,但是今借只是表示說有意向同意借款但是前是否收到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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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該念做huan還是hai

比如下面,“今還欠款”這4個字你該怎麼理解、是仍然欠款還是償還了五萬欠款,因為還本身就有兩種讀音也就有兩種意思,在這種情況下,就算你將借款人起訴到法院,裁判長也不好判斷,一般都會認定為是對出借人不利的局面,那麼為了將這種情況扼殺在搖籃中,大家可以寫清楚為歸還欠款以及未還欠款等就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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