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中最忌諱的3個字,一旦寫了結果不還錢,那打官司都打不贏

法律 玩尚志 玩尚志 2017-09-19

生活裡需要借錢的時候就要寫借條給別人,但是如果對借條中的一些細節不注意,這樣的借條有可能無法生效,而且得不到法律的保護,比如,借條中這3個字,就是最容易有爭議的地方。

借條和欠條是兩碼事

有的人寫借條有的人寫欠條,看上去一個意思,但是,這兩個字在法律上在法庭上就是兩個意思了。如果借條上沒有具體最後還款日期,那麼在法理上,如果是借條、你可以有20年訴訟期,如果是欠條就只有2年,一旦過了這個年限,那麼你的錢拿回來的希望就小了。

借條中最忌諱的3個字,一旦寫了結果不還錢,那打官司都打不贏

“借”是借、“借到”才表示借款完成

如果寫今借多少錢還是今借到多少錢,如果只寫了今借某某多少錢,就留給了借款人狡辯的出路,因為借到才表示借款人收到你借的錢這個事實,同時證明了錢款已經交付到債務人手中,但是如果寫今借的話對方狡辯說沒有收到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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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該念做huan還是hai

請看下圖,“今還欠款”這個還是讀“huang”還是“hai”,這裡因為還這個多音字就造成了歧義,這個時候,就算你將借款人起訴到法院,法官也是難以判斷的,所以可能無法保證你的權益,所以不想以後碰到這種糟心事,可以寫成歸還欠款或者未還等內容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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