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隔行如隔山,有些幽默笑話也是隻有內行人才能get到笑點。據說下面的笑話只有法律人才能看得懂,如果你也都能看懂,那麼恭喜你了,以後叫你法律人!
1【大師版】
1、法學青年問禪師:“我的前女友有了新的男朋友,可我還是對她戀戀不忘,始終放不下,怎樣才能拆散他們重新擁有她呢?”大師淺笑,“這世上哪有什麼已經歸了他人的東西你還能繼續佔有呢?”青年略一沉吟:“買賣不破租賃。”
2、法學青年向禪師訴苦:“我女朋友的父親覺得我是矮窮挫,不讓他女兒嫁給我,要把他嫁給一個高富帥,我該怎麼辦?”禪師微笑答道:“如果你女朋友真的愛你,你大可不必擔心,這世上豈有一個人不想這麼決定,他人還能幫其決定的道理。”青年略一沉思,答:“表見代理。”
2【三行情書版】
1、保險法:拿你的心做標的,為期一輩子,沒有但書。
2、合同法:我願意,和你,籤一世合同。
3、公司法:你是我的絕對控股人,我就做你的董監高,永不清算。
4、國際法:你先佔了我的心,我成為你的領土,請對我行使主權。
5、經濟法:我的心,永遠,只被你一人壟斷。
6、羅馬法:用一場祭祀婚,當你成為自權人,成為你的他權人。
7、證券法:我的內幕消息,永遠,只為你一人披露。
8、婚姻法:愛情既已破碎,財產分割還有什麼意義,你都拿走。
3【詩詞版】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學法律頭髮少。
青冥浩蕩不見底,憲法刑法和法理。
桃花潭水深千尺,民商訴訟法制史。
商女不知亡國恨,不過司考沒法混。
風蕭蕭兮易水寒,律師書記大法官。
一騎紅塵妃子笑,學完法律沒人要。
4【冷笑話版】
1、“老公,我睡不著,給我講個故事吧。”老公:“好吧。很久很久以前,有個青年,在檢察院工作,有一年,他決定司法考試。他考了法理學、法制史、憲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民法、商法……”還沒講完,老婆就睡著了。第二天,老婆又失眠了,於是老公說:“民法包括:物權法、擔保法、合同法、侵權責任法、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一科還沒說完,老婆又睡著了。。。
2、法學教授在課堂上講道:同學們,現在這社會啊,大案看政冶,中案看影響,小案看關係…話還沒講完,一同學猛地把課本摔在地上:請問,什麼時候看法律呢?我不學了!教授指了指地上的書,意味深長的說:我看你還是把課本撿起來。我可以負責任的告訴你,期末考試的時候肯定看法律......
5【更冷的笑話版】
►看守安慰死刑犯:別怕,電流很強很快,沒有痛苦的。這時從刑場傳來慘叫聲。死刑犯戰戰兢兢:什麼聲音?看守:停電了,他們換成蠟燭了。
►兩個久未見面的老朋友在街上碰到了,其中一個拄著柺杖。
“你怎麼了?”另一個關切地問。
“我六個月前遇到了車禍。”
“這麼嚴重,現在還用柺杖!”
“醫生認為可以丟掉了,但我的律師認為還不行。”
►“他被判了坐電椅,幸虧請到一位能幹的律師……”
“替他脫罪了嗎?”
“不,律師替他爭取到降低一些電壓。”
►“你為什麼要偷東西?”法官審問著。
“我沒有辦法,因為貧窮找上門來了,”被告可憐兮兮地答。
“這難道是理由嗎?你完全可以不開門嘛!”法官教訓著。
►某人蔘加司法考試,做到一道題目時,無法確定該協議是有效還是無效,於是,他決定扔硬幣,正面為有效,反面為無效。一扔,硬幣卡在桌縫裡,他恍然大悟,一啪桌子,“效力待定”!
►警察抓到一個正在作案的罪犯。罪犯:“我沒有罪,因為我只不過是被人利用的工具而已,而工具是沒有罪的!比如說一個人用刀殺死人,罪過在人而不在刀!”
警察:“你是說你是被人利用的工具是嗎?”
罪犯:“是的!”
警察:“那好,請你跟我走一趟!”
罪犯:“為什麼?我沒有罪!”
警察:“你別激動,按照我們的法律,作案工具是要被沒收的!”
►公訴人問證人:“你剛才說案發那天你去拜訪了被告,那麼他說了什麼?”“反對!”辯護律師說:“提問不符合程序!”接著,公訴人和律師就這句提問是否符合程序的問題辯論了足足一個小時,最後法官裁決:反對無效,證人必須回答這個提問。證人答:“沒說什麼,當時他不在家。”
►一位法律系學生到法院實習,審判一件殺人案,他指著凶器問被告:“你見過這把刀嗎?”實習生反覆向被告交待了政策,可被告仍然矢口否認。退庭後,實習生回憶這次審判,覺得自己態度不夠嚴厲,缺乏威懾力量。於是,第二天開庭時,他緊皺雙眉,圓睜雙目,拍著桌子厲聲問道:“說!見過這把刀嗎?”“見過,”被告低聲回答。實習生認為自己的威懾力發揮了作用,他又拍了下桌子,問道:“說!什麼時間?什麼地點?”“昨天,這裡。”被告哆哆嗦嗦地答道。
►年輕的律師第一次打官司就贏了,他回到家,對老律師父親說道:“爸爸,你還記得你經手的那宗約翰和彼得的沒完沒了的官司嗎?我只用了一個月便把它順利地解決了。你瞧,連律師費都拿到手了。真不明白你怎麼會拖那麼久也沒有辦完。”
老律師:“孩子,你知道我是怎麼供你讀完法學院的嗎?”
責編 | 楊姑娘
來源 |法律出版社、中國律師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