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區檢察院“立案監督+聯合執法” 成功查獲3000餘斤問題豬肉

法律 食品安全 刑法 藥品 碧江檢察 2017-06-19

2017-06-17吳瑤碧江檢察

碧江區檢察院“立案監督+聯合執法” 成功查獲3000餘斤問題豬肉

近日,貴州省銅仁市碧江區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部、民事行政檢察部聯合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區公安分局對銅仁市碧江區小十字農貿市場豬肉經營情況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在檢查時發現黃某某涉嫌經營未經檢驗檢疫豬肉,執法人員當場在其經營攤位和其家中扣押了未經檢驗檢疫豬肉3000餘斤。

碧江區檢察院偵監部和民行部幹警全程參與了執法檢查,積極引導調查取證,並提出意見和建議。經調查瞭解,黃某某於2012年11月開始經營生鮮豬肉銷售,其豬肉主要從批發市場購進或從農戶手中私自購進屠宰,其在壩黃家中還私設屠宰場。黃某某的行為違反國家規定,觸犯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涉嫌非法經營罪。區檢察院及時建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該案線索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該案是碧江區檢察院在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部署開展的“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和“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中發現,通過與行政執法部門、公安機關的協作配合,加強了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確保了專項活動有序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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