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申請強制執行需要什麼條件?申請強制執行應提供的材料'

法律 法務 刑法 萬邦法務 2019-07-31
"

判決生效後,對方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覺履行的話,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了,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已經生效,有可執行的內容,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去申請執行,義務人沒有按期履行義務等等。那麼,第二次申請強制執行需要什麼條件?

"

判決生效後,對方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覺履行的話,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了,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已經生效,有可執行的內容,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去申請執行,義務人沒有按期履行義務等等。那麼,第二次申請強制執行需要什麼條件?

第二次申請強制執行需要什麼條件?申請強制執行應提供的材料

一、第二次申請強制執行需要什麼條件?

刑事訴訟是處於平等對抗地位、有糾紛的雙方向處於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訴其糾紛,並請求裁判方解決其糾紛的活動。在刑事訴訟中,申請法院執行的條件主要有: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具有可執行的內容;

3、申請執行人必須是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或者權利承受人;

4、義務人沒有按期履行義務;

5、屬於執行法院管轄。


"

判決生效後,對方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覺履行的話,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了,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已經生效,有可執行的內容,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去申請執行,義務人沒有按期履行義務等等。那麼,第二次申請強制執行需要什麼條件?

第二次申請強制執行需要什麼條件?申請強制執行應提供的材料

一、第二次申請強制執行需要什麼條件?

刑事訴訟是處於平等對抗地位、有糾紛的雙方向處於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訴其糾紛,並請求裁判方解決其糾紛的活動。在刑事訴訟中,申請法院執行的條件主要有: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具有可執行的內容;

3、申請執行人必須是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或者權利承受人;

4、義務人沒有按期履行義務;

5、屬於執行法院管轄。


第二次申請強制執行需要什麼條件?申請強制執行應提供的材料


二、申請強制執行應提供的材料

申請人申請強制執行應提供的材料有:

1、強制執行申請書一份。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強制執行申請書應加蓋公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由本人在強制執行申請書上簽名或捺手印。強制執行申請書不得使用圓珠筆書寫,不得使用複印件。

2、證明申請人主體資格的材料一份,受委託代為申請強制執行的,一併提供委託代理資料。申請人申請執行非法院法律文書的,還應提供被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強制執行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原件一份和複印件兩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應加蓋承辦法官的法律文書生效章,如果經過兩級法院審理,一、二審法院的法律文書均需提供;仲裁機關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應附上仲裁機關關於法律文書已經生效的函件或雙方當事人已簽收的送達回執原件一份;行政機關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書應附上當事人已簽收的送達回執以及證據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請人財產線索清單。已經對被申請人的財產採取保全措施的,應提交採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書複印件一份。

三、強制執行申請後法院多久會受理?

1、法院受理強制執行申請書後,48小時內執行。

2、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三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3、第二百零四條 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以上信息由萬邦法務小編整理編輯,供參考。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諮詢我們萬邦法務的律師。

"

判決生效後,對方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覺履行的話,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了,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已經生效,有可執行的內容,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去申請執行,義務人沒有按期履行義務等等。那麼,第二次申請強制執行需要什麼條件?

第二次申請強制執行需要什麼條件?申請強制執行應提供的材料

一、第二次申請強制執行需要什麼條件?

刑事訴訟是處於平等對抗地位、有糾紛的雙方向處於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訴其糾紛,並請求裁判方解決其糾紛的活動。在刑事訴訟中,申請法院執行的條件主要有: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具有可執行的內容;

3、申請執行人必須是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或者權利承受人;

4、義務人沒有按期履行義務;

5、屬於執行法院管轄。


第二次申請強制執行需要什麼條件?申請強制執行應提供的材料


二、申請強制執行應提供的材料

申請人申請強制執行應提供的材料有:

1、強制執行申請書一份。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強制執行申請書應加蓋公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由本人在強制執行申請書上簽名或捺手印。強制執行申請書不得使用圓珠筆書寫,不得使用複印件。

2、證明申請人主體資格的材料一份,受委託代為申請強制執行的,一併提供委託代理資料。申請人申請執行非法院法律文書的,還應提供被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強制執行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原件一份和複印件兩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應加蓋承辦法官的法律文書生效章,如果經過兩級法院審理,一、二審法院的法律文書均需提供;仲裁機關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應附上仲裁機關關於法律文書已經生效的函件或雙方當事人已簽收的送達回執原件一份;行政機關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書應附上當事人已簽收的送達回執以及證據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請人財產線索清單。已經對被申請人的財產採取保全措施的,應提交採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書複印件一份。

三、強制執行申請後法院多久會受理?

1、法院受理強制執行申請書後,48小時內執行。

2、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三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3、第二百零四條 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以上信息由萬邦法務小編整理編輯,供參考。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諮詢我們萬邦法務的律師。

第二次申請強制執行需要什麼條件?申請強制執行應提供的材料

點擊“瞭解更多”,免費為你解決企業法律難題。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