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檢尊嚴不容侵犯,法律權利無需保留

邊檢尊嚴不容侵犯,法律權利無需保留

以“綿羊音”著稱的創作型歌手曾軼可,並非大紅大紫的明星,但也有不少口味特別的忠實粉絲,出道10年之後喜提了一回熱搜,卻在更大範圍的公義面前慘烈翻車。

其微博自述稱,因機場過安檢未脫帽,“工作人員”態度不好,自己被叫進房間“錄像教訓”,投訴對方蠻不講理、私用職權,並疑似當場予以粗口回懟,回家後更發微博九圖曝光“工作人員”照片信息,其140萬基礎粉絲,很快引發大量轉發。

自留地裡,死忠粉是會幫她出氣,但出了這一畝三分地,任性還是敗給了公義。雖然其微博角度偏頗,但還是能一窺大概情形:首先作為安檢常識,曾軼可又是常年飛來飛去,不脫帽不僅有錯在先,而且毫無藉口。然後縱觀整個執法過程,也並無明顯違規之處,並沒有涉嫌粗暴執法、長時間留置等違規情節,你投訴什麼?個人微博影響力這麼大,投訴要有實錘的呀?

曾軼可搞錯的常識還不止帽子。其辱罵投訴的其實是邊檢民警,而並非什麼機場“工作人員”,其曝光照片中可見清晰警號,這點常識也沒有麼?這是正兒八經的國門邊檢,不是地鐵保安,嚴肅性不可同日而語。

其所謂“錄像教訓”乃是民警依法開啟記錄儀,這是對當事人與民警的雙向保護,而絕不會成為隨意曝光的明星八卦,真要是違規洩露了你再投訴不遲。相反,曾軼可隨意曝光他人信息,才是涉嫌侵權違法。一個明星如此無知任性,很快被網友批評得找不著北。

鑑於事件造成的重大影響,今日 @北京邊檢 發佈情況通報,並被 央視新聞予以轉發。通報稱:@曾軼可NewestNews 發微博質疑北京邊檢民警執法行為,並公佈執勤民警工作證件信息。經調查,當天下午,曾某某在首都機場T3航站樓辦理入境手續時,不配合脫帽進行面相對比,民警依法對其進行人工複核卻遭其爆粗口,遂將其帶離通道。曾某某兩次近距離對民警拍照,干擾執法。對於曾某某在網上披露民警個人信息及照片,對民警身心造成嚴重影響的侵權行為,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力。

曾軼可的一面之詞果然添油加醋,而且涉嫌撒謊,居然兩度不配合脫帽比對,民警才將其帶離通道進行人工複核。在按程序複核期間,還繼續不服從檢查,並兩度對民警近距離拍照,干擾執法。最後值班領導出面才予以平復事端,曾軼可辯解稱粗口並非針對民警,值班領導對其批評教育並查明人證相符後予以放行。

但其後的所作所為又自行打臉,所謂“粗口並非針對民警”,結果把人家警號都曝了九圖,這不是針對個人洩憤是什麼?在這一次事件中,把言行不一、謊話連篇的惡習暴露無遺。

調查結果符合預期,網友唯一有意見的是,綜合其行為性質及侵權影響來看,“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力”似無必要,早已達到行使的標準了。

假如把當事人換成普通百姓,大概率難逃法辦。很多網友違章被處罰之後在朋友圈罵了一句交警,區區幾百個瀏覽量,就被毫不留情地拘留5天。當然對此執法尺度還存在爭議,但是比執法偏嚴影響更不好的,在於某些人犯法不能與庶民同罪。

這是邊檢執法,不是淘寶客服。執法尊嚴不容挑釁,這跟其他場景下民警執法的情況相同,公民必須配合。而邊檢場合下,還可能涉及到恐怖活動、跨國販毒等潛在重大威脅,一旦有嫌疑,警員勢必嚴陣以待,馬上會帶離通道,不可能在大庭廣眾下跟你鬥嘴。

所以在這個嚴肅的場合,公民必須學會尊重、配合,出現問題要遵循民警指示,不要憑自行理解胡亂操作,譬如曾軼可自述的“退回去重新過”……開什麼玩笑。就像電影中犯罪分子碰上邊檢警察懷疑,立馬調頭就跑,那還不引發大亂,甚至惡戰。

案例就是示範,如果這樣無理取鬧都行,當場干擾執法也行,事後繼續侵權也行,違法沒有代價,很多人可能就會仿效,把挑釁邊檢當做日後吹牛的資本。

並不是想把曾軼可置於死地,這事頂天了也就幾天拘留,但其“違法必有代價”的公共意義,遠大於對個人的實質處罰。我們並不需要公眾人物做道德標兵,但起碼在法律上一視同仁,才是對類似事件最好的迴應。

不可否認,名人大V在一些投訴案例中,是推動進步的巨大力量,但同時反過來也有同樣的威力,我們要鼓勵他們正當維權,但不能縱容他們濫用影響力。不開心了就掛人發動網絡暴力,這樣的例子也屢見不鮮,曾對很多素人造成嚴重傷害。影響力也是權力,影響力越大,越要謹慎善用,所有的權力都不能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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