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因涉嫌猥褻兒童罪被刑拘

法律 刑法 上海 江蘇 酒店 性侵犯 成都全搜索新聞網 2019-07-05

成都全搜索新聞網7月3日訊 據@警民直通車_普陀通報,6月30日,警方接王女士報警,稱其女兒被朋友周某某從江蘇老家帶至上海併入住本市一酒店,後其女兒在房間內遭到一男子猥褻。7月1日,在警方工作下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7歲,江蘇人)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2日晚,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至公安機關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因涉嫌猥褻兒童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上海警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因涉嫌猥褻兒童罪被刑拘

儘管該案還處於偵查階段,是否定罪量刑,還須經過法院的審理裁判,但對於猥褻兒童的犯罪分子,將面臨什麼法律後果,並非未知數。根據《刑法》規定,猥褻婦女的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如果王某猥褻兒童罪成立,就應當在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內,依法律“上限”處罰。

由於受害女童只有9歲,從法律定義上來說,14週歲以下的未成年女性,在法律上被視為幼女,即便沒有發生生殖器官接觸,涉嫌的罪名同樣為強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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