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車禍致殘 多次調解終獲賠

法律 法制 社會 河南聯播 河南聯播 2017-09-16
幼童車禍致殘 多次調解終獲賠

男孩父母送來錦旗表示感謝

映象網洛陽訊(記者徐孟國 通訊員宋一夫 程大瑞)2013年,年僅七歲的小男孩兒李某在上學路上慘遭車禍,釀成了左腿截肢、左手殘疾的慘劇。洛陽市洛龍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常某(車主)、被告陳某(司機)共同賠償李某各項損失共計18.3萬元。

因被執行人不主動履行,李某的法定代理人2015年向該院申請強制執行。收案件後,承辦人看到年僅七歲的小孩兒遭受如此的不幸,心情非常的沉重。馬上聯繫申請執行人瞭解案件具體情況及被執行人情況,並前往被執行人家中進行調查。經查發現被執行人常某常年在南方打工,被執行人陳某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二被執行人也無可供執行財產,這使案件的執行陷入了僵局。

承辦人並未放棄,依法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進行信用懲戒。案件執行期間,不停查找著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並且多次前往被執行人家中,做被執行人家屬的思想工作。眼看著案件的執行期限即將屆滿,但申請執行人還沒能拿到給孩子的“救命錢”,承辦人焦急萬分。

在承辦人耐心的勸說以及“老賴”名聲的壓力下,被執行人常某的家屬終於同意出面解決此事。經過多次協商,雙方達成執行和解,被執行人常某一次性賠償申請執行人各項治療費及後續治療費用共計30萬元。2017年9月初申請執行人領到30萬元執行款時熱淚盈眶,並激動地說:感謝執行法官一直以來不放棄以及耐心細緻的工作,我們今天終於拿到了救命錢,能給孩子裝上義肢,孩子又能站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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