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案例」我縣二起製毒案件四名嫌疑人被重判

毒品 法律 法制 社會 連城新聞網 連城新聞網 2017-10-16
「警示案例」我縣二起製毒案件四名嫌疑人被重判

近日,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非法生產、買賣製毒物品罪,一審判處犯罪嫌疑人李吉安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以非法生產製毒物品罪,一審判處犯罪嫌疑人範通傑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以非法生產製毒物品罪,一審判處犯罪嫌疑人楊仁康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連城縣人民法院以非法買賣製毒物品罪,一審判處犯罪嫌疑人蔡昌賢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經查:2014年8月至2015年4月期間,犯罪嫌疑人李吉安非法買賣溴代苯炳酮11噸。2016年3月下旬,犯罪嫌疑人李吉安(男,35歲,連城蓮峰鎮人)、範通傑(男,44歲,連城文亨鎮人)、楊仁康(男,27歲,連城蓮峰鎮人)在清流縣李家鄉一處偏僻的山場上非法生產氯代麻黃鹼412.37千克。2014年9月上旬,犯罪嫌疑人蔡昌賢(男,32歲,連城姑田鎮人)受他人僱請,在曲溪鄉白石村"嘟嘟廟"一山場上非法提煉麻黃鹼1115.348千克。

附:

群眾舉報電話:縣公安局110、縣禁毒大隊0597-3129557

發現涉麻涉毒違法犯罪線索並積極舉報的,最高可獎勵100000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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