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湖法院公開宣判4起人體藏毒運毒案 4被告一審均獲刑15年

蓮湖法院公開宣判4起人體藏毒運毒案  4被告一審均獲刑15年


樑某某因為愛賭博,欠下一筆賭債,被人以抵銷欠款為由說服,在體內藏了60多粒毒品膠囊坐飛機從國外帶毒回國。6月26日,國際禁毒日當天,蓮湖法院公開對樑某某等4起運輸毒品案進行了集中宣判。

體內藏毒未出機艙即被抓獲

被告人樑某某因愛賭博,於2017年12月赴緬甸小勐拉賭博,一個月內輸掉8萬元。仍深陷賭博泥潭,欠下了一筆賭債,被人以抵銷欠款為由說服帶毒回國。

2018年11月,樑某某吞食60多枚黃色膠囊,並從肛門塞進1枚黑色膠囊。被人帶著偷渡入境,乘飛機飛往西安,登機後,他給“上線”用手機發了一條短信,隨即刪除。

在昆明轉機時樑某某感到腹痛,在衛生間把藏在肛門內的1枚黑色膠囊以及吞入腹中的其中39枚黃色膠囊排出,藏在衣服口袋中,飛往西安。

未出機艙即被抓獲當飛機到達西安咸陽機場,在樑某某準備下飛機時,在機艙內被民警抓獲。抓獲後排出其餘膠囊。

經查,樑某某所涉的63粒黃色毒品以及一大粒黑色圓柱條性毒品總淨重:259.9782克,均檢出海洛因成分。

當天與樑某某一同被宣判還有3起運輸毒品案的被告人,他們都是通過人體藏毒,乘坐飛機來到西安,被民警在機場抓獲的。

22歲的他面臨15年刑期

2018年7月中旬,被告人劉某根據毒販的安排,偷渡至緬甸。8月9日,劉某在緬甸吞食了36粒藍色外包裝柱狀毒品疑似物後被安排入境,從雲南省西雙版納乘坐航班至麗江,後轉機飛往西安咸陽國際機場,當日23時許,被民警抓獲。

後鑑定,被告人劉某排出的36粒藍色外包裝柱狀毒品總淨重288.6912克,含海洛因成分。

網上找的工作卻是運毒

2018年10月,被告人楊某在網上找到一去雲南做道路建設的工作,之後被帶偷渡出境。2018年10月29日,被告人楊某在緬甸孟平吞下58包毒品,偷渡至我國雲南省西雙版納市,經重慶轉機飛往西安,在機場被民警抓獲。在審查過程中,被告人楊某陸續排出58包黃色條狀毒品。經鑑定:所送檢材總淨重345.0608克,檢出海洛因成分。

1萬元報酬讓他鋌而走險

王某通過互聯網結識一人,該人許諾給其1萬元的報酬讓其帶毒品至西安。2019年1月22日,被告人王某體內攜帶毒品,乘坐飛機由昆明飛往西安。後被公安民警在西安咸陽國際機場T3航站樓抓獲。抓獲后王某從體內共計排出毒品61粒。經鑑定:該61粒毒品總淨重344.4614克,檢出海洛因成分。

蓮湖法院經審理認為,4名被告人違反國家毒品管理規定,採取人體藏毒方式運輸毒品,其行為均構成運輸毒品罪。遂蓮湖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樑某某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財產5萬元;被告人劉某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財產5萬元;被告人楊某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財產6萬元;被告人王某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財產6萬元。(西安日報記者 樊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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