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評論】煙臺企業因候鳥坐上“被告席”不冤

動物 法律 環境保護 新能源 大小新聞 2017-06-07

大小新聞客戶端記者 孟憲臣

如果在候鳥遷徙必經地建風電機組,會付出怎樣的代價?煙臺一家公司感受到了切膚之痛。6月5日,在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上,本例案件的原委被披露:在位於煙臺市長島縣砣磯鎮南嶺、北嶺至雙頂山的自然保護區核心區,這家公司共建有7颱風電機組。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於2016年4月向煙臺中院提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要求該公司拆除機組並承擔環境修復責任。煙臺中院受理案件後,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了多次調解,促使雙方最終達成調解:該公司拆除涉案七臺風機及配套設施,並承擔生態環境修復責任,同時承擔了本案中為訴訟支出的合理費用共188324.5元。

有人曾為這家公司“叫屈”:獵捕候鳥被罰很常見,老百姓也都拍案叫好,在候鳥遷徙必經地建風電機組,怎麼也要承擔責任?其實,環保法早有明文規定,為保護自然保護區內天然狀態的生態系統,保護珍稀、瀕危動植物,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衝區內不得建設任何生產設施。與之相對,作為世界候鳥保護環志中心站和候鳥遷徙驛站,長島有鳥類240種,佔我國鳥類的19%,是名副其實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候鳥遷徙取道煙臺,不僅給煙臺的天空增添了鳥兒翱翔的美景,也給“魅力煙臺”注入了生態活力,也我市的生態財富。早就有媒體報道,包括四川盆地等不少的地方,麻雀等鳥兒已經基本絕跡。候鳥等野生動物,對自然條件的要求比人類對環境的要求更苛刻,候鳥能夠棲息的地方,本身就是生態保護比較好的地方,在環境日益遭受破壞的今天,候鳥能夠找到棲息的地方難,候鳥能夠在城市邊緣地帶生息更難,候鳥能夠在城市的天空上翱翔難上加難。城市的環境好不好,城市的空氣好不好,城市的水質好不好,數據和檢測固然重要,但是未免太抽象,候鳥在城市的天空翱翔,就是最生動和最有說服力的環保和生態檢測,而且成本最低,最具直觀性,也最鮮活。

“千山鳥飛絕,萬徑人蹤滅”已經演變成了“千地不見鳥,萬地鳥蹤滅”的生態災難,沒有了鳥兒嬉戲翱翔的人類居住地,未免顯得太孤單和無趣,一個地方宜居不宜居,環境好不好,不妨讓動植物乃至鳥兒們來回答。我們期盼,有愛心庇佑,有法治護巢,候鳥自然就服水土,其樂融融地在這裡快樂生活,和城市共生共榮。

責任編輯:孫煒臻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