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迪士尼搜包被告不是第一次,早有相關訴訟,瞭解一下?'

迪士尼 法律 餐飲 上海 民法 人民網 打官司找我 201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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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又被人民網四問“上海迪士尼”刷屏,整個事件聽起來最大的看點是啥?是那個法學專業的學生吧,除此之外,他與之前幾起“搜包”事件的當事人完全沒有區別。迪士尼已經不是第一次有“搜包”事件了,聽到麻木,甚至沒留意前幾次人民網和中消協有沒有出來“過問”,這次倒是看到他們站出來了。

我這裡收集的最早關於“上海迪士尼”搜包案件是在2018年,在公開的查詢判決書網站上能夠查到的完整判決是2019年3月二審裁定。各位小夥伴一定想知道案子到底是怎麼判的吧?我們來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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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又被人民網四問“上海迪士尼”刷屏,整個事件聽起來最大的看點是啥?是那個法學專業的學生吧,除此之外,他與之前幾起“搜包”事件的當事人完全沒有區別。迪士尼已經不是第一次有“搜包”事件了,聽到麻木,甚至沒留意前幾次人民網和中消協有沒有出來“過問”,這次倒是看到他們站出來了。

我這裡收集的最早關於“上海迪士尼”搜包案件是在2018年,在公開的查詢判決書網站上能夠查到的完整判決是2019年3月二審裁定。各位小夥伴一定想知道案子到底是怎麼判的吧?我們來看一下。

上海迪士尼搜包被告不是第一次,早有相關訴訟,瞭解一下?

【案情概括】

遊客小張向浦東法院起訴稱:他於2018年4月29日前往上海迪士尼樂園遊玩,經過樂園安檢時,被工作人員搜查包裹,並告知攜帶的麵包、牛奶和餅乾等食品不能入園。在得知寄存費用為每件80元,小張無奈丟棄了所帶食品。

進入樂園後,小張由於沒有食物,購買了標價75元的套餐一份及15元飲品一份。遊玩結束後,小張在上海迪士尼度假區官方網站上查詢到《上海迪士尼樂園遊客須知》,發現了禁止攜帶食品以及超過600毫升的非酒精飲料入園的規定。小張就此規定以及該樂園工作人員搜查遊客包裹的行為向上海迪士尼樂園發送郵件,提出質疑,而該樂園在回覆郵件中並沒有作出實質性的解釋。

小張認為,《上海迪士尼樂園遊客須知》中禁止攜帶食品以及超過600毫升的非酒精飲料入園的規定侵犯了小張的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屬無效條款。上海迪士尼樂園搜查小張包裹侵犯了小張的隱私權。

於是小張起訴到某法院,請求判令:1、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合理修改其《遊客須知》中禁止攜帶食品以及超過600毫升非酒精飲料入園的規定,允許遊客自帶食品和飲料入園;2、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賠償起訴人丟棄自帶食品而在園內用餐的增加的損失75元;3、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調整園內餐飲價格,提高餐飲服務水平;4、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廢除人工搜查遊客包裹的制度;5、訴訟費由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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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又被人民網四問“上海迪士尼”刷屏,整個事件聽起來最大的看點是啥?是那個法學專業的學生吧,除此之外,他與之前幾起“搜包”事件的當事人完全沒有區別。迪士尼已經不是第一次有“搜包”事件了,聽到麻木,甚至沒留意前幾次人民網和中消協有沒有出來“過問”,這次倒是看到他們站出來了。

我這裡收集的最早關於“上海迪士尼”搜包案件是在2018年,在公開的查詢判決書網站上能夠查到的完整判決是2019年3月二審裁定。各位小夥伴一定想知道案子到底是怎麼判的吧?我們來看一下。

上海迪士尼搜包被告不是第一次,早有相關訴訟,瞭解一下?

【案情概括】

遊客小張向浦東法院起訴稱:他於2018年4月29日前往上海迪士尼樂園遊玩,經過樂園安檢時,被工作人員搜查包裹,並告知攜帶的麵包、牛奶和餅乾等食品不能入園。在得知寄存費用為每件80元,小張無奈丟棄了所帶食品。

進入樂園後,小張由於沒有食物,購買了標價75元的套餐一份及15元飲品一份。遊玩結束後,小張在上海迪士尼度假區官方網站上查詢到《上海迪士尼樂園遊客須知》,發現了禁止攜帶食品以及超過600毫升的非酒精飲料入園的規定。小張就此規定以及該樂園工作人員搜查遊客包裹的行為向上海迪士尼樂園發送郵件,提出質疑,而該樂園在回覆郵件中並沒有作出實質性的解釋。

小張認為,《上海迪士尼樂園遊客須知》中禁止攜帶食品以及超過600毫升的非酒精飲料入園的規定侵犯了小張的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屬無效條款。上海迪士尼樂園搜查小張包裹侵犯了小張的隱私權。

於是小張起訴到某法院,請求判令:1、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合理修改其《遊客須知》中禁止攜帶食品以及超過600毫升非酒精飲料入園的規定,允許遊客自帶食品和飲料入園;2、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賠償起訴人丟棄自帶食品而在園內用餐的增加的損失75元;3、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調整園內餐飲價格,提高餐飲服務水平;4、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廢除人工搜查遊客包裹的制度;5、訴訟費由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承擔。

上海迪士尼搜包被告不是第一次,早有相關訴訟,瞭解一下?

【分析判斷】

一、小張提起訴訟的法律依據

小張認為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工作人員搜查他包裹的行為,已經侵犯了他的人身自由權及隱私權;公司禁止遊客攜帶食品及600ml以上非酒精飲料入園的規定不具有合法性,且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及公平交易權。

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第十條、第二十七條、第四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二、法院受理案件的範圍

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是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發生爭議所引發的糾紛。

小張要求修改《上海迪士尼樂園遊客須知》及調整園內餐飲價格,提高餐飲服務水平以及廢除人工搜查遊客包裹制度等訴訟請求,均不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受案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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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又被人民網四問“上海迪士尼”刷屏,整個事件聽起來最大的看點是啥?是那個法學專業的學生吧,除此之外,他與之前幾起“搜包”事件的當事人完全沒有區別。迪士尼已經不是第一次有“搜包”事件了,聽到麻木,甚至沒留意前幾次人民網和中消協有沒有出來“過問”,這次倒是看到他們站出來了。

我這裡收集的最早關於“上海迪士尼”搜包案件是在2018年,在公開的查詢判決書網站上能夠查到的完整判決是2019年3月二審裁定。各位小夥伴一定想知道案子到底是怎麼判的吧?我們來看一下。

上海迪士尼搜包被告不是第一次,早有相關訴訟,瞭解一下?

【案情概括】

遊客小張向浦東法院起訴稱:他於2018年4月29日前往上海迪士尼樂園遊玩,經過樂園安檢時,被工作人員搜查包裹,並告知攜帶的麵包、牛奶和餅乾等食品不能入園。在得知寄存費用為每件80元,小張無奈丟棄了所帶食品。

進入樂園後,小張由於沒有食物,購買了標價75元的套餐一份及15元飲品一份。遊玩結束後,小張在上海迪士尼度假區官方網站上查詢到《上海迪士尼樂園遊客須知》,發現了禁止攜帶食品以及超過600毫升的非酒精飲料入園的規定。小張就此規定以及該樂園工作人員搜查遊客包裹的行為向上海迪士尼樂園發送郵件,提出質疑,而該樂園在回覆郵件中並沒有作出實質性的解釋。

小張認為,《上海迪士尼樂園遊客須知》中禁止攜帶食品以及超過600毫升的非酒精飲料入園的規定侵犯了小張的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屬無效條款。上海迪士尼樂園搜查小張包裹侵犯了小張的隱私權。

於是小張起訴到某法院,請求判令:1、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合理修改其《遊客須知》中禁止攜帶食品以及超過600毫升非酒精飲料入園的規定,允許遊客自帶食品和飲料入園;2、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賠償起訴人丟棄自帶食品而在園內用餐的增加的損失75元;3、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調整園內餐飲價格,提高餐飲服務水平;4、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廢除人工搜查遊客包裹的制度;5、訴訟費由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承擔。

上海迪士尼搜包被告不是第一次,早有相關訴訟,瞭解一下?

【分析判斷】

一、小張提起訴訟的法律依據

小張認為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工作人員搜查他包裹的行為,已經侵犯了他的人身自由權及隱私權;公司禁止遊客攜帶食品及600ml以上非酒精飲料入園的規定不具有合法性,且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及公平交易權。

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第十條、第二十七條、第四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二、法院受理案件的範圍

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是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發生爭議所引發的糾紛。

小張要求修改《上海迪士尼樂園遊客須知》及調整園內餐飲價格,提高餐飲服務水平以及廢除人工搜查遊客包裹制度等訴訟請求,均不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受案範圍。

上海迪士尼搜包被告不是第一次,早有相關訴訟,瞭解一下?

【審理結果】

我想這個審理結果是讓我們大多數消費者大跌眼鏡,法院經審查認為:企業有自主經營權和管理權,被起訴人的經營方式已形成商業模式和國際慣例,並且也得到中國官方的認可,起訴人將“開包檢查”和被告知“不得攜帶食品入園”的行為認定為侵權行為是對民事訴訟法的曲解,起訴人與被起訴人之間的爭議不成立民事訴訟法意義上的訴,起訴人起訴於法無據,依法不能成立。

最終,小張的起訴被一審、二審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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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又被人民網四問“上海迪士尼”刷屏,整個事件聽起來最大的看點是啥?是那個法學專業的學生吧,除此之外,他與之前幾起“搜包”事件的當事人完全沒有區別。迪士尼已經不是第一次有“搜包”事件了,聽到麻木,甚至沒留意前幾次人民網和中消協有沒有出來“過問”,這次倒是看到他們站出來了。

我這裡收集的最早關於“上海迪士尼”搜包案件是在2018年,在公開的查詢判決書網站上能夠查到的完整判決是2019年3月二審裁定。各位小夥伴一定想知道案子到底是怎麼判的吧?我們來看一下。

上海迪士尼搜包被告不是第一次,早有相關訴訟,瞭解一下?

【案情概括】

遊客小張向浦東法院起訴稱:他於2018年4月29日前往上海迪士尼樂園遊玩,經過樂園安檢時,被工作人員搜查包裹,並告知攜帶的麵包、牛奶和餅乾等食品不能入園。在得知寄存費用為每件80元,小張無奈丟棄了所帶食品。

進入樂園後,小張由於沒有食物,購買了標價75元的套餐一份及15元飲品一份。遊玩結束後,小張在上海迪士尼度假區官方網站上查詢到《上海迪士尼樂園遊客須知》,發現了禁止攜帶食品以及超過600毫升的非酒精飲料入園的規定。小張就此規定以及該樂園工作人員搜查遊客包裹的行為向上海迪士尼樂園發送郵件,提出質疑,而該樂園在回覆郵件中並沒有作出實質性的解釋。

小張認為,《上海迪士尼樂園遊客須知》中禁止攜帶食品以及超過600毫升的非酒精飲料入園的規定侵犯了小張的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屬無效條款。上海迪士尼樂園搜查小張包裹侵犯了小張的隱私權。

於是小張起訴到某法院,請求判令:1、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合理修改其《遊客須知》中禁止攜帶食品以及超過600毫升非酒精飲料入園的規定,允許遊客自帶食品和飲料入園;2、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賠償起訴人丟棄自帶食品而在園內用餐的增加的損失75元;3、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調整園內餐飲價格,提高餐飲服務水平;4、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廢除人工搜查遊客包裹的制度;5、訴訟費由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承擔。

上海迪士尼搜包被告不是第一次,早有相關訴訟,瞭解一下?

【分析判斷】

一、小張提起訴訟的法律依據

小張認為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工作人員搜查他包裹的行為,已經侵犯了他的人身自由權及隱私權;公司禁止遊客攜帶食品及600ml以上非酒精飲料入園的規定不具有合法性,且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及公平交易權。

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第十條、第二十七條、第四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二、法院受理案件的範圍

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是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發生爭議所引發的糾紛。

小張要求修改《上海迪士尼樂園遊客須知》及調整園內餐飲價格,提高餐飲服務水平以及廢除人工搜查遊客包裹制度等訴訟請求,均不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受案範圍。

上海迪士尼搜包被告不是第一次,早有相關訴訟,瞭解一下?

【審理結果】

我想這個審理結果是讓我們大多數消費者大跌眼鏡,法院經審查認為:企業有自主經營權和管理權,被起訴人的經營方式已形成商業模式和國際慣例,並且也得到中國官方的認可,起訴人將“開包檢查”和被告知“不得攜帶食品入園”的行為認定為侵權行為是對民事訴訟法的曲解,起訴人與被起訴人之間的爭議不成立民事訴訟法意義上的訴,起訴人起訴於法無據,依法不能成立。

最終,小張的起訴被一審、二審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上海迪士尼搜包被告不是第一次,早有相關訴訟,瞭解一下?

【總結】

小夥伴們看懂了嗎?對這類案子法院不予受理,連立案的機會都不給哦。其實我不太明白這些經營方式已經形成商業模式和國際慣例是啥意思,因為我本人不喜歡這種人多的地方到處要排隊啊,時間就是金錢,不值得我去。

然而令我吃驚的是,我竟然在網上看到國外的迪士尼都不用搜包?新聞裡還例舉了美國和法國的三家迪士尼以及東京迪士尼都沒有搜包規定,所以這個“國際慣例”是從哪裡得出的結論?

現如今中國官方到底是啥範圍?人民網是不是能代表官方聲音?中消協又算得上官方嗎?

從法律人的角度,我希望法院仍然能堅持之前的裁定,不予受理案件,因為同案同判啊。我不希望看到因為人民網、中消協有了輿論的導向而影響法院對案件的審理標準。

但是作為一個消費者,我認為迪士尼相當無理,既看中了中國的巨大市場,又要對中國遊客限制這限制那,所以說你們迪士尼就是靠高價的餐飲來賺取利潤的嗎?那些遊樂設施是做慈善不賺錢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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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又被人民網四問“上海迪士尼”刷屏,整個事件聽起來最大的看點是啥?是那個法學專業的學生吧,除此之外,他與之前幾起“搜包”事件的當事人完全沒有區別。迪士尼已經不是第一次有“搜包”事件了,聽到麻木,甚至沒留意前幾次人民網和中消協有沒有出來“過問”,這次倒是看到他們站出來了。

我這裡收集的最早關於“上海迪士尼”搜包案件是在2018年,在公開的查詢判決書網站上能夠查到的完整判決是2019年3月二審裁定。各位小夥伴一定想知道案子到底是怎麼判的吧?我們來看一下。

上海迪士尼搜包被告不是第一次,早有相關訴訟,瞭解一下?

【案情概括】

遊客小張向浦東法院起訴稱:他於2018年4月29日前往上海迪士尼樂園遊玩,經過樂園安檢時,被工作人員搜查包裹,並告知攜帶的麵包、牛奶和餅乾等食品不能入園。在得知寄存費用為每件80元,小張無奈丟棄了所帶食品。

進入樂園後,小張由於沒有食物,購買了標價75元的套餐一份及15元飲品一份。遊玩結束後,小張在上海迪士尼度假區官方網站上查詢到《上海迪士尼樂園遊客須知》,發現了禁止攜帶食品以及超過600毫升的非酒精飲料入園的規定。小張就此規定以及該樂園工作人員搜查遊客包裹的行為向上海迪士尼樂園發送郵件,提出質疑,而該樂園在回覆郵件中並沒有作出實質性的解釋。

小張認為,《上海迪士尼樂園遊客須知》中禁止攜帶食品以及超過600毫升的非酒精飲料入園的規定侵犯了小張的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屬無效條款。上海迪士尼樂園搜查小張包裹侵犯了小張的隱私權。

於是小張起訴到某法院,請求判令:1、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合理修改其《遊客須知》中禁止攜帶食品以及超過600毫升非酒精飲料入園的規定,允許遊客自帶食品和飲料入園;2、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賠償起訴人丟棄自帶食品而在園內用餐的增加的損失75元;3、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調整園內餐飲價格,提高餐飲服務水平;4、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廢除人工搜查遊客包裹的制度;5、訴訟費由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承擔。

上海迪士尼搜包被告不是第一次,早有相關訴訟,瞭解一下?

【分析判斷】

一、小張提起訴訟的法律依據

小張認為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工作人員搜查他包裹的行為,已經侵犯了他的人身自由權及隱私權;公司禁止遊客攜帶食品及600ml以上非酒精飲料入園的規定不具有合法性,且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及公平交易權。

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第十條、第二十七條、第四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二、法院受理案件的範圍

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是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發生爭議所引發的糾紛。

小張要求修改《上海迪士尼樂園遊客須知》及調整園內餐飲價格,提高餐飲服務水平以及廢除人工搜查遊客包裹制度等訴訟請求,均不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受案範圍。

上海迪士尼搜包被告不是第一次,早有相關訴訟,瞭解一下?

【審理結果】

我想這個審理結果是讓我們大多數消費者大跌眼鏡,法院經審查認為:企業有自主經營權和管理權,被起訴人的經營方式已形成商業模式和國際慣例,並且也得到中國官方的認可,起訴人將“開包檢查”和被告知“不得攜帶食品入園”的行為認定為侵權行為是對民事訴訟法的曲解,起訴人與被起訴人之間的爭議不成立民事訴訟法意義上的訴,起訴人起訴於法無據,依法不能成立。

最終,小張的起訴被一審、二審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上海迪士尼搜包被告不是第一次,早有相關訴訟,瞭解一下?

【總結】

小夥伴們看懂了嗎?對這類案子法院不予受理,連立案的機會都不給哦。其實我不太明白這些經營方式已經形成商業模式和國際慣例是啥意思,因為我本人不喜歡這種人多的地方到處要排隊啊,時間就是金錢,不值得我去。

然而令我吃驚的是,我竟然在網上看到國外的迪士尼都不用搜包?新聞裡還例舉了美國和法國的三家迪士尼以及東京迪士尼都沒有搜包規定,所以這個“國際慣例”是從哪裡得出的結論?

現如今中國官方到底是啥範圍?人民網是不是能代表官方聲音?中消協又算得上官方嗎?

從法律人的角度,我希望法院仍然能堅持之前的裁定,不予受理案件,因為同案同判啊。我不希望看到因為人民網、中消協有了輿論的導向而影響法院對案件的審理標準。

但是作為一個消費者,我認為迪士尼相當無理,既看中了中國的巨大市場,又要對中國遊客限制這限制那,所以說你們迪士尼就是靠高價的餐飲來賺取利潤的嗎?那些遊樂設施是做慈善不賺錢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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