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賊開無牌車進小區偷電動車 車主告物業公司賠3萬元

電動汽車 法律 法制 社會 未來網新聞 2017-04-14

中國網訊 如果無牌車沒有進入小區,我的四輪電動車也不會被盜。”60多歲男子王某的一輛四輪電動車於去年7月16日凌晨在小區內被盜。他認為物業公司存在重大失誤導致自己的財產出現損失,於是狀告小區物業,索賠3萬元。4月7日下午,淮安市清江浦區法院審理了此案。

四輪電動車在小區內被盜,老人狀告物業索賠

2015年11月2日,王某花了3.02萬元購買一輛四輪電動車。去年7月16日早上7時30分許,他從原清浦區運河家苑小區的家裡出門後發現,自己停在樓下的四輪電動車不見了。他趕緊撥打了110報警,派出所民警進行了現場勘查,並調取了案發現場的監控。監控顯示,當天早上5點多鐘,一輛無牌轎車從小區東大門進入。“車上下來兩個戴口罩的人,一個望風,一個在開我的車鎖,只用了6分鐘,就把我的車偷走了。”王某說,至今案件還在偵破中。

在視頻中,王某還看到,案發時小區東大門的道杆是抬起的,門口無安保人員盤查該無牌車輛。王某認為,自己繳納了物業費,但物業公司沒能盡到職責,導致自己的車輛被盜。去年10月,他向原清浦區法院起訴小區物業公司,索賠3萬元。

他住在兒子的房子裡,物業不認為與其存在合同關係

4月7日下午,清江浦區法院第二次開庭審理了此案。作為被告的物業公司認為,王某自稱所住房屋的產權人是其兒子,所交物業費的單據上寫的也是其兒子的名字,因此,物業公司是與其兒子存在物業合同關係,而不是王某。

王某稱,自己5年前就來該小區與兒子、兒媳婦、孫子同住,後來兒子買了新房,與兒媳婦、孫子搬走了,只有他一人住在該小區,“物業費都是我去交的。”他的代理律師稱,王某作為小區房屋的實際居住者享受接受物業服務的權利。

針對物業公司質疑其可能是來走親訪友,而非實際居住者,王某激動地說:“你們可以到我家對面向樓下鄰居打聽就知道了。”

“負責對分管地段實行不間斷的巡邏,確保小區秩序的正常和安全;負責對小區出入人員的查詢和對物品的檢查……”王某在庭上說,小區物業辦公地牆上掛著的《安保隊員職責》,要求安保人員對進出的可疑車輛進行盤查。但事發時,門口崗亭並無安保人員,存在重大失誤。

物業公司稱,安保人員會每3小時巡查一次,而且每天早上6點半到下午3點之間,放下門口道杆,對進出車輛進行盤查。由於門口崗亭漏雨,安保人員在距離門口不遠的值班室,並未脫崗,履行了公共服務合同。

王某認為物業對自己的車輛有看管的義務,但物業稱,公共服務協議上“寫得很清楚”:業主(使用人)或訪客未經物業同意,在小區內亂停亂放車輛、財物造成的損失、損壞丟失等責任由其自行負責。王某的車輛未在物業進行備案,屬於亂停亂放。物業認為,王某的車輛被盜與其沒有關係,物業不承擔責任。

本案將擇日宣判。(華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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