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馬兒”
作為成都最酷炫X炸天的交通工具
可以說讓大家又愛又恨
大家愛的,是它的靈活輕便,來去自如
比機動車靈活,比自行車省力
當機動車堵成海時
它卻可以自如地穿梭於大街小巷裡
當自行車蹬得氣喘吁吁時
它又體現出了輕巧助力的優勢
但或許正是因為電瓶車的這些優勢
許多人過度“發揮”了它的優點
也讓許多市民對電動自行車“恨之入骨”
2011年至2013年,成都全市發生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分別為9075件、9302件、9789件,三年來電動自行車事故呈現出逐年上升趨勢,累計事故件數達到28166件,共導致611人死亡,2182人受傷
那麼問題來了,發生事故後怎麼認定?電動車是不是非機動車?
綿陽市梓潼縣法院近日審理一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
被交警部門認定不擔責的兩輪電動車
卻被法院認定為機動車,判決承擔次要責任
原因
法院查明,黃某駕駛的電動車無腳踏助力裝置,空車重量為86公斤,最高車速每小時不低於50公里。故判決電動車屬機動車,承擔20%責任。
源頭整治超標車
邛崍市重拳出擊
電動自行車上牌須知
1
《成都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查詢
購買前,登錄成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官網,點擊首頁下方的“成都市電動自行車目錄產品目錄”即可查詢車輛技術參數和標準照片。
2
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下列強制性標準要求
(一)最高車速≤20km/h;
(二)電器系統不得具有可調節最高車速的功能;
(三)具有超速自動斷電功能的限速裝置,且必須固封;
(四)空車質量≤40kg(不含電池)且整車質量≤55kg(含電池);
(五)電動機功率≤300W;
(六)蓄電池的標稱電壓≤48V;
(七)具有腳踏行駛能力;
(八)輪胎寬度≤66mm;
(九)前後輪中心距≤1200mm;
(十)裝飾寬度≤500mm。
劃重點來了
如果您購買了違規電動自行車產品,請向市場監督部門舉報,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經查實的將給予獎勵
違規產品有獎舉報電話:12315
如果您對我們的工作不滿意,請撥打監督投訴電話:96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