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對養老護理員入職進行政策獎勵,標準居全省首位

大學 社會保險 民生 社會 揚眼 2017-05-26

揚子晚報網5月24日訊(記者 張建波)記者5月24日從無錫市民政局獲悉,由無錫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聯合出臺的《無錫市養老護理崗位工作人員入職獎勵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明確,在市區範圍施行養老護理崗位工作人員入職獎勵政策,進一步提升養老護理員隊伍工資待遇,鼓勵引導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及專業人才進入養老服務行業,推進養老護理員隊伍“穩心留根”,促進養老服務質量水平提升。據悉,無錫市入職獎勵標準居全省首位,在全國也處於領先水平。

根據《辦法》規定,申請入職獎勵人員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一是在無錫本市市區範圍養老服務機構中連續從事養老護理(包括護理、護士、康復、社工等)專技崗位工作滿五年且繼續在上述崗位工作;二是持有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高等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畢業證書;三是與養老服務機構簽訂有規範的勞動合同或協議,繳納社會保險。對上述人員的獎勵標準為:對取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專科學歷畢業證書及中專學歷畢業證書的養老護理崗位工作人員,分別給予60000元/人、48000元/人、36000元/人的入職獎勵,對同崗位工作人員先後取得國家不同層級學歷證書的,按照就高原則進行發放,不重複獎勵。

《辦法》同時規定,入職獎勵經費從申請人在養老護理崗位工作年限實滿五年後開始申請,分五個年度平均發放,每年發放五分之一。經費發放期間,如申請人離開養老護理崗位,未發放部分獎勵不再予以發放。申請人在獲得入職獎勵期間提升學歷的,未發放年度獎勵轉按對應學歷的入職獎勵標準發放。申請人獲得入職獎勵期滿後,政府不再因其學歷變化給予入職獎勵。編輯:喬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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