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的司機都知道
車輛出現事故
找到責任方就可以獲得賠償
可是如果撞你的
是條狗呢?
這可不是抬槓
楊先生就碰到了這種事
該向誰索賠
真是難壞了他
網友們為此也吵翻了......
5月4日早上8:40前後,大連市民楊先生從瀋陽出發經瀋海高速公路返回大連,當他走到甘泉服務區附近時,突然高速路上橫向跑出來一條狗,直接和他的車撞在一起。
楊先生的行車記錄儀,記錄下了這危險的瞬間。
楊先生隨後靠邊停車,檢查發現車輛受損嚴重。事後,楊先生通過汽車4S店定損,估算維修費用在10000元左右。這損失該向誰索賠呢?這可把楊先生和熱心網友們給難為壞了......
網友吵翻天 到底誰來賠?
微博一名熱心網友將楊先生的事情轉發出來,引發其他網友熱(meng)烈(lie)討(zheng)論(chao)。
有人建議起訴高速公路
有人替高速公路鳴冤
有人替小狗悲傷
有人提醒別讓狗主人碰瓷
有人覺得應該走保險理賠
高速免費 管理責任不能“免”
網友吵翻了,可最終也沒有個統一觀點。小編決定還是先諮詢下保險公司。一名客服人員提醒小編:高速上出了事故,保險理賠員是無法抵達現場的,所以無論事故大小、單方還是多方事故,車主都要第一時間報交警處理,由交警判定事故責任。
(網絡配圖 圖文無關)
此前曾有過公開討論,小長假期間,高速實施免費通行政策,高速上發生事故,高速公路經營者能否免責的問題,法學教授慕亞平曾公開表示:不收費不影響合同關係的成立!
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 慕亞平:“不收費不影響合同關係的成立”,高速公路的經營者不能不養護、不清障或疏於管理。
結合本次事件,小編採訪了遼寧融都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蘇陽,蘇律師建議車主先向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理賠,再根據實際情況由保險公司向高速公路方面追償。
(圖:楊先生拍攝到的事發路段)
遼寧融都律師事務所副主任 蘇陽
關於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是否承擔責任,得看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是否對案發路段盡到了安全管理義務。
就本案,若小狗是直接橫穿高速公路,即使高速公路管理人員盡到相應的巡查義務,定時巡查,也難以發現該小狗,高速公路管理部門不應該承擔責任。
如果該小狗在高速公路區域內長時間逗留,對過往車輛安全造成威脅,而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沒有及時發現,消除危害,而造成事故,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應承擔責任。
車主打算起訴“高速公路”
楊先生告訴小編,當天他便報了警也報了保險。大連122報警服務檯回覆楊先生,事發路段歸屬瀋陽高速公路交警管理,需要他返回瀋陽處理事故。當天,楊先生急於回到大連上班,就沒有返回瀋陽。楊先生的保險公司則表示,可以先行賠付,算作楊先生的獨立事故,但是出險超過1萬元,次年的保費將要上調10%。
(楊先生與小編微信對話截圖)
楊先生向小編表示,他打算先由保險公司代為理賠,修復車輛;之後,他會在大連起訴,向“高速公路”管理單位追責。
信源:微博@大連突發、@大連小雨666
圖片:羨羨的汽車樂園
編輯:大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