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養被拆遷之後怎麼辦?(想要建養殖場的一定要了解一下)

禁養拆遷 ,是每個養殖戶都不願意碰到的,

但是因為政策,養殖場還是被拆了,

拆了之後,養殖戶還想 建養殖場進苗掙錢

但是,離開禁養區就能隨便建養殖場了嗎?

NO! NO! NO!

禁養區之外建造養殖場依然需要注意很多問題,

如果你想再建養殖場,

東東網絡集團建議您看完本篇文章。

禁養被拆遷之後怎麼辦?(想要建養殖場的一定要了解一下)

選址時首先要了解土地的性質,

這是至關重要而又容易被大家忽略的一點,

在選擇雞場用地的時候,要注意不能選擇基本農田

因為國家對基本農田實行保護政策,不允許改變用途,一旦建設了就會有人出面清理,到那時悔之晚矣。

當然,一般在農田上修建房屋、養殖場的時候,

村子裡肯定是不允許的,會立馬喊停。

禁養被拆遷之後怎麼辦?(想要建養殖場的一定要了解一下)

選址,養殖場也要看風水嗎?

該地塊及周圍地塊以後的近遠期規劃進行調查,

避免場地與以後政府的其他重大開發項目有所衝突,

瞭解這些情況,

一是要到該土地所在地的政府土地主管部門,

查看該地塊的地籍,

二是要到政府規劃部門看土地規劃。

1.

基本農田

國家對基本農田的保護十分嚴格,

不但將其納入領導幹部的政績考核,

佔用基本農田還需國務院批准,

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的,

需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在山上或荒灘的基本農田,

也是目前需面對的一類現實尷尬。

當初國務院要求鎮一級劃定基本農田,

不少基層政府出於各種原因,將不少山旮旯地劃為基本農田。

這些年,隨著城鎮化的推進,不少農民將山旮旯、雞場周邊的田地丟荒,

導致這部分基本農田已經長起了樹木,這些地也用不了。

嚴禁在基本農田裡修建任何養殖小區

但因一些地方在無閒灘、荒地和一般耕地可以利用的情況下,

在基本農田內規劃規模化養殖小區現象普遍,

特別是一些土地相對平整的地區,

這給土地管理工作帶來很大困難。

此類事情,養殖場不敢報,國土部門不願管,

現實的情況與當時政策相矛盾。

但想在基本農田上報建雞場,國土部門肯定是不批的。

禁養被拆遷之後怎麼辦?(想要建養殖場的一定要了解一下)

所以,農田上建養殖場

要三思

2.

附屬設施禁超7%

一提到養殖,大家立刻會想到 擴大規模

但是,養雞附屬設施用地禁超7%,你造嗎?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對附屬設施用地的定位為:

農業項目區域內,

直接輔助農產品生產的設施用地。

它包括

1。管理和生活住房用地,即設施農業生產中必需配套的檢驗檢疫監測、動植物疫病蟲害防控、辦公生活等設施用地;

2。倉庫用地,即存放農產品、農資、飼料、農機農具和農產品分揀包裝等必要的場所用地;

3。硬化晾晒場、生物質肥料生產場地、符合“農村道路”規定的道路等用地。

為禁止超大型養殖企業以養雞名義行房地產開發之實,

《通知》規定,

規模化畜禽養殖的附屬設施用地規模原則上控制在項目用地規模7%以內(其中,規模化養牛、養羊的附屬設施用地規模比例控制在10%以內),

最多不超過15畝。

如果附屬設施用地規模超過上述比例,

則要辦理土地性質變更與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並繳納高額的土地出讓金。

禁養被拆遷之後怎麼辦?(想要建養殖場的一定要了解一下)

盲目擴大有風險

養殖設施要謹慎

3.

要坐牢?

非法佔用五畝林地要坐牢

養殖場通常地處山溝,周邊不是山就是樹,

隨著養殖事業的逐步發展,

周邊林地也成為了雞場擴張的第一選擇,

但《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第六十七條明確,

非法佔用林地五畝就要面臨刑事處罰,

如何才能合法使用林地?

依據《森林法》第十八條規定,

進行勘查、開採礦藏和各項建設工程,

應當不佔或者少佔林地,

必須佔用或者徵用林地的,

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

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並由用地單位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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