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引導偵查 依法批捕李某某等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一案

傳銷 法律 慈善 市場營銷 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 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 2017-08-31

近幾年傳銷犯罪案件持續高發,隨著科技不斷髮展,不法分子也不斷變換犯罪手法,利用“愛心慈善”、“虛擬貨幣”、“電子商務”、“微信營銷”等各種名目進行渲染包裝,策劃、組織傳銷活動,嚴重侵害了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嚴重擾亂了經濟社會秩序。就在近日,遵義市公安局紅花崗分局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對紅花崗轄區內“善心匯”非法傳銷組織主要成員查某某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問題進行查處,揭開了“善心匯”假慈善、真斂財的面具。我院偵監部門根據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機制,對該案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公安機關根據我院介入偵查意見補充完善證據後,就李某某、查某某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提請我院審查逮捕。

經審查查明:2016年5月28日起,深圳市善心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張天明等人,以“扶貧濟困、均富共生”的名義,依託善心匯網站“善心匯眾扶互生大系統”會員管理平臺,以高額靜態收益和動態收益為誘餌,不斷髮展會員、吸收資金。截至目前,善善心匯會員已遍佈全國31個省區市,涉案金額巨大,是近年來較為罕見的特大涉嫌傳銷組織。

在我區,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夥同其前夫(已交由湖南警方處理)使用本人身份信息、多名親屬身份信息註冊善心匯賬戶,且積極發展下線,從而非法牟利,其組織內參與傳銷人員達到30人以上、層級達三級以上,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犯罪嫌疑人查某某積極幫助李松青轉移過渡善心匯平臺的傳銷資金,其行為已構成李松青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的幫助犯,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我院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犯罪嫌疑人查某某、李某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決定。

在此檢察官提醒廣大群眾,天上不會掉餡餅,高利必定是陷阱,大家一定要提高防範意識,不被高利誘惑,自覺抵制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發現傳銷組織活動,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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