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等17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經漢壽法院當庭宣判 均獲有罪判決

傳銷 漢壽 常德 亞洲 深圳 普惠公司 韓國 常德全媒 2019-04-29

4月18日上午,由常德市漢壽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王某某等17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經漢壽縣人民法院當庭宣判,均獲有罪判決,其中,主犯王某某獲有期徒刑8年。

王某某等17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經漢壽法院當庭宣判 均獲有罪判決

經依法審查查明:

2015年11月,被告人王某某經他人介紹接觸到了“中券資本”傳銷項目,並赴外國考察新亞洲集團銷售的中券資本項目,後將該項目引進中國,在中國內地建立團隊進行宣傳推廣並發展下線會員,召集人員柴某某、趙某某、崔某某、吳某某等人到深圳,通過採取給參與培訓人員報銷交通費、住宿費、安排餐飲等手段,在全國各地陸續組織招募大量會員到深圳進行培訓,主要由被告人王某某講解關於“中券資本”項目的未來規劃和走勢、獎勵制度、報單流程、釋放獎勵的條件和操作流程等等。

為推廣“中券資本”傳銷項目影響,吸引會員加入,被告人王某某於2016年4月至2017年1月前後四次以對參會會員報銷差旅和食宿等費用的方式,組織會員參加“新亞洲集團”在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澳門等地以所謂明星演唱會、慈善晚宴等名義舉辦傳銷宣傳大會,提高會員的積極性來發展更多的下線會員。

王某某等17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經漢壽法院當庭宣判 均獲有罪判決

2016年8月,王某某又從新亞洲集團引進與“中券資本”傳銷項目模式類似的“國盟普惠證券”傳銷項目,對外宣稱代理銷售美國德克薩斯州“國盟集團”(簡稱IHA)的“國盟普惠證券”,繼續在國內發展會員,從中獲利。

“國盟普惠證券”傳銷項目要求參加者最低繳納3600元的入門費,並按照繳納費用的多少確定會員級別,分別為3600元(UN600)、12000元(UN2000)、36000元(UN6000)、120000元(UN20000)人民幣四個級別。會員按照推薦順序和加入時間的先後順序,形成“金字塔”形狀的推薦層級和安置層級。

“國盟普惠證券”傳銷項目的獎金制度分為靜態獎、直推獎(推廣計劃)、對碰獎(發展計劃)、豪華獎。所有獲得的獎勵按照美金和人民幣1:5.5的匯率進行計算,系統設置扣除提現金額5%作為手續費。

被告人王某某於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組織會員赴澳大利亞悉尼、韓國首爾、俄羅斯莫斯科等地參加“新亞洲集團”以旅遊名義舉辦的宣傳大會。

王某某購買了奔馳、路虎等豪車,獎勵為推廣傳銷項目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向會員展示、炫耀,激勵參加者繼續發展下線會員,誘使他人加入傳銷組織。

2016年12月,常德市的被告人劉某某通過微信群瞭解該項目後,即加入成為會員,積極參加傳銷活動,在常德市發展下線會員30以上。

2017年1月,王某某又從新亞洲集團引進 “DB科融證券”(前期叫“天宮三號”)傳銷項目,直接發展被告人吳某某、範某、臧某某、秦某某等人成為下線會員,在國內建立會員團隊。

2017年3月,被告人王某某將該項目重新分為“高勝”和“諾亞方舟”兩個傳銷項目,其獎金制度、投資配套等模式均和“國盟普惠證券”傳銷項目類似,僅更換項目名稱,同時將部分“國盟普惠證券”傳銷項目的會員平移到上述兩個項目中,繼續開展傳銷活動。

為逃避資金監控,掩蓋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的犯罪事實,被告人王某某使用黃某某等自己掌控的38張銀行卡賬戶進行收款、理財、消費等活動。

2015年12月1日至2017年5月10日,涉案的銀行卡賬戶轉入人民幣9億多元,轉出人民幣7億多元,收取傳銷組織轉入資金及會員費人民幣6億多元。經鑑定,中券資本網站註冊會員共計178416個,國盟普惠證券網站註冊會員198568個。


(來源:正e漢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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