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智造谷建設三年行動計劃解讀:六大“禮包”激勵科技創新

材料科學 創業 投資 人工智能 湘潭在線新聞網 2017-04-20
湘潭智造谷建設三年行動計劃解讀:六大“禮包”激勵科技創新

湘潭在線4月19日訊(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譚濤)科技創新是一項系統工程,從想法的誕生,到產品的推廣,都離不開配套政策的引導扶持。近日,我市出臺了《湘潭智造谷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17—2019)》,首次全面地描繪了智造路線圖,涉及到人才引進、平臺建設、智能化改造等六大工程,為科技創新推出了一大波政策“禮包”。

禮包一:重金獎勵高層次人才

人才是科技創新的根本。市科技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智造谷建設三年行動計劃首先提出了高端人才匯聚工程,從引進、培育、激勵三個方面著手推進相關工作。在人才引進方面,我市將制定並實施“湘潭市產業人才引進三年行動計劃”,計劃重點引進高端創新團隊25個、新型研發機構5個及科技領軍型人才10名;對於擁有先進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的人才帶項目來我市創業、且為國家首次落地的,最高可獲得500萬元的經費支持。

在高層次人才培育方面,我市將創新用人制度,鼓勵高校、科研院所選派科研人員到園區、企業掛職;在潭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科技人員,經所在單位批准,允許離崗留編創業。在激勵高層次人才方面,我市將設立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獎、企業科技創新市長獎,對獲獎人才(團隊)的科研項目予以優先立項,並分別給予不低於100萬元和80萬元的資助;制定實施科技創新示範團隊評定製度,對經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視實際情況連續支持3年,給予總額不少於50萬元的項目資助。

禮包二:打造大型創新平臺

“科技創新平臺具有整合創新資源,培育創新主體、提升服務能力等功能,越來越成為政府科技部門服務企業的核心抓手。因此,加快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完善區域科技創新體系,既是實現科技資源共建共享的需要,也是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促進產業集聚發展的時代要求。”市科技局相關負責人說。

我市將整合市創新產業研究院、院士創新產業園、湘潭力合科技領航城,以及長株潭地區的高校、科研機構、骨幹企業等資源,聯合組建智能製造科技創新中心,為企業搭建全球創新鏈接平臺。除了建設高端平臺外,我市還將大力發展公共服務平臺,推動大型儀器設備等科技資源共享,對共享單位給予年度服務業績額15%的補助,最高50萬元;對使用公共科技資源開展研發活動的單位,給予年度使用費10%的補助,最高為20萬元。對新獲批的國、省、市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50萬元和20萬元的資助。

禮包三:鼓勵企業升級智造設備

智能化水平是衡量現代製造的指標,因此我市智造谷建設三年行動鼓勵企業進行技術升級。我市將優先發展高檔數控機床、機器人兩大標誌性智能產品,集成創新一批智能化成型和加工成套設備為代表的製造裝備;在裝備製造、汽車、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食品醫藥等領域,完成40個“機器換人”技術改造重點項目;對具有知識產權的裝備、系統和核心部件首次取得市場業績的企業,政府部門給予首臺裝備銷售合同金額30%的補助,最高50萬元;對開展智能製造集成服務企業,按項目實際發生研發投入額的30%給予補助,最高30萬元。

禮包四:實施“瞪羚企業”培育計劃

在產業培育方面,智造谷建設三年行動計劃提出要加速發展五大主導產業,並根據“一核七園”的地理位置,規劃建設18個園區特色產業板塊,從而做到錯位發展、優勢互補。此外,我市還將實施“瞪羚企業”培育計劃,大力扶持中小微型科技企業。我市將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後備目錄,對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火炬計劃重點技術企業,給予科技資金補助,最高為50萬元;開展創新企業評選,對創新發展突出的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的獎勵。

禮包五:推進科技成果走向市場

“轉化率不高是科技創新的癥結,為了進一步推動科技成果走向市場,我市今後將實施科技成果轉化工程,加大科技成果轉化激勵力度。”市科技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我市將以國、省、市科技獎和專利獎的科技成果為重點,策劃包裝25個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通過工業專項、科技專項和產業發展專項予以滾動支持,每個項目每年最高50萬元;市屬高校、科研院所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所得淨收益,按照不低於70%的比例歸屬成果完成人或團隊。

對於院士及團隊帶科技成果到我市領辦、創辦企業,或技術成果作價入股的,三年內給予技術轉化方專項經費補助,最高200萬元;推進知識產權資本化市場化,實施30個重點專利轉化項目,對成效明顯的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資助;認定10家知識產權優勢培育企業,給予每家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資助。

禮包六:引進社會資本推動創新

我市將積極引進社會資本,發展湘潭智造谷基金,針對軍民融合、海工裝備、智能機器人、生物醫藥等領域,積極對接國省各類產業基金和創投基金,計劃設立5個以上智能製造產業投資基金子基金。

完善風險補償機制,設立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緩釋基金,引導金融機構採取投貸聯動、保貸聯動等方式創新金融產品。在銀行、融資性擔保公司、保險公司對中小微企業貸款過程中,發生貸款本金損失時,按其年度損失的5%承擔損失金額,單筆補償最高不超過50萬元,單個風險項目的補償不超過100萬元,同一機構的風險補償金年度最高補償額不超過500萬元。

積極推行科技保險,設立市級科技保費補貼資金,對科技型企業購買經國家科技部、保監會批准的科技保險產品予以最高50%的保費補貼,每個企業當年度補貼總額最高為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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