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已分居兩年一方堅決不離婚,法院調解不成會判離婚嗎?'

不完美媽媽 法妞問答 201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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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於法定離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對婚姻關係的維持與否進行判決的訴訟。

網友諮詢:

我和他已經分居兩年,但是不能提供證明,他堅決不願意離,法院調解不成的話可能會判處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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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於法定離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對婚姻關係的維持與否進行判決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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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已經分居兩年,但是不能提供證明,他堅決不願意離,法院調解不成的話可能會判處離婚嗎?

雙方已分居兩年一方堅決不離婚,法院調解不成會判離婚嗎?

浙江甬望律師事務所何方榮律師解答:

婚姻法從沒有規定過離婚案件被告不出庭就不能開庭審理,更沒有規定被告不出庭就不能判決離婚。

無論被告是否出庭應訴,作為離婚原告一方都要準備好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尤其是在被告拒絕出庭的情況下,法官對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審查會更加嚴格,所以相對來說原告的舉證責任會較重。但無論如何,只要原告能夠拿出確鑿的、足以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離婚證據,即使被告拒絕出庭應訴,法院也是可以缺席審理並直接判決離婚的。

何方榮律師解析:

感情不和分居兩年認定的兩個必須要件是:1、因感情不和;2、分居滿兩年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兩年”時間的計算方式:

一、從提出離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認可的最後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計算,到提出離婚訴訟(向人民法院遞交訴訟狀)的當天止;

二、分居時間應連續計算滿兩年。如果分居後又同居,應從同居後又分居的時間重新計算,前面的分居時間終止,也就是說,分居的時間應當連續計算,不應把前後幾次分居的時間累計計算。

何方榮律師補充: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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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於法定離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對婚姻關係的維持與否進行判決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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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已經分居兩年,但是不能提供證明,他堅決不願意離,法院調解不成的話可能會判處離婚嗎?

雙方已分居兩年一方堅決不離婚,法院調解不成會判離婚嗎?

浙江甬望律師事務所何方榮律師解答:

婚姻法從沒有規定過離婚案件被告不出庭就不能開庭審理,更沒有規定被告不出庭就不能判決離婚。

無論被告是否出庭應訴,作為離婚原告一方都要準備好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尤其是在被告拒絕出庭的情況下,法官對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審查會更加嚴格,所以相對來說原告的舉證責任會較重。但無論如何,只要原告能夠拿出確鑿的、足以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離婚證據,即使被告拒絕出庭應訴,法院也是可以缺席審理並直接判決離婚的。

何方榮律師解析:

感情不和分居兩年認定的兩個必須要件是:1、因感情不和;2、分居滿兩年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兩年”時間的計算方式:

一、從提出離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認可的最後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計算,到提出離婚訴訟(向人民法院遞交訴訟狀)的當天止;

二、分居時間應連續計算滿兩年。如果分居後又同居,應從同居後又分居的時間重新計算,前面的分居時間終止,也就是說,分居的時間應當連續計算,不應把前後幾次分居的時間累計計算。

何方榮律師補充: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雙方已分居兩年一方堅決不離婚,法院調解不成會判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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