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媽媽為減輕自己生活壓力
瞞著孩子他爹在QQ群中“出售”親兒子
孩子父親知道後嘴上說著要報警追回
但當他聽到有3萬元“分紅”後
竟也立刻照抄了一份送養協議……
近日,上海普陀區法院開庭審理
一起“孩子監護權”案件
撤銷孩子親生父母的監護人資格
指定孩子的外公外婆為其監護人
面對判決結果,
網友直呼:大快人心!
孩子母親徐某2016年開始便在上海打工,剛滿18歲的她和常某相識。
常某比她大兩歲,二人是老鄉,又都從事服務行業,一來二去感情逐漸升溫,於是就產生了愛的化學反應。
兩人攜手脫離單身汪的世界後,徐某就搬去和常某同居了,只是沒想到的是,這才住在一起4個月,徐某就意外懷孕了。
一個18歲,一個20歲,兩人經濟不咋滴的兩個大小孩突然要當爹媽了,兩人是措手不及。
原本甜蜜的愛情也瞬間變了味,還在懷孕期間兩個人就因為小孩撫養問題經常吵架,關係逐漸破裂。
就在徐某還在為孩子降臨後的生活感到擔憂,一籌莫展之時,一個缺德的朋友給她出了一個主意。
"如果男朋友不負責任,可以將小孩送給其他人養。"都說不怕神一樣的對手,就怕豬一樣的朋友,果真徐某在這位豬朋友的引導下成功入坑。
她通過QQ群搜索相關關鍵詞,加入了一個送養小孩的群。
2017年8月,徐某生下男寶天天(化名)後,帶著小孩搬出去自己住。而她那個不負責的男友常某就連撫養費也給不出,就這樣徐某一個人帶著寶寶四處借錢生活,十分艱苦。
最後經受不住的她為了減輕生活壓力,決定把寶寶“送出去”。她在QQ群內發佈“送兩個月大男寶補7有意私聊”,意思是將兩個月大的男寶寶“送”給他人養,並補償給自己7萬元。
有賣家就有買家,一外地男子看到消息後聯繫了她,表示自己願意領養,並且還提出願意“補償”徐某10萬元。
兩人談好後開始交接小孩,徐某拿了10萬元並簽下了一份免費送養協議。
一切順利完成後,這位狠心娘打電話給孩子他爹,哭著說自己把小孩送人了。
常某聽到消息後大怒,讓徐某趕緊把孩子要回來,否則就報警。
剛想說這個常某也算還有點良知,但是沒想到接下來就做了令人氣憤的事兒。原來徐某聽到男友要報警後害怕了,就找“買家”溝通想贖回孩子。
但對方一口拒絕並表示願意追加3萬元付給其男友常某。見錢眼開的常某一聽有錢拿,立刻照抄了一份送養協議,拿3萬元再也不提什麼反對的事兒了。
像這樣的錢他們能花得長久嗎?當然不能,警察蜀黍不允許,法律更不允許。
2018年2月,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該案線索,立刻立案偵查,很快便活抓了徐某和常某。
身陷囹圄的倆人終於感受到出賣親生骨肉的愧疚,精神幾近崩潰。面對檢察官的訊問,徐某聲淚俱下:“以前不懂法律,現在想將小孩要回來,自己帶。”
但是,世上從來都不會有後悔藥,此時懺悔為時已晚。
2018年3月28日,天天被普陀區公安機關解救後送往上海市臨時看護中心進行臨時看護,2018年8月6日,犯罪嫌疑人
徐某、常某因涉嫌拐賣兒童罪被普陀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同年9月4日,法院因拐賣兒童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徐某、常某
五年三個月和五年,並處罰金五千元。
追究天天父母的刑事責任後,承辦檢察官並沒有立即結案,而是針對天天的撫養問題開展了一系列工作,為他撐起法律的“保護傘”。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
“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的資格,依法另行指定監護人。
普陀區檢察院認為,徐某、常某具有法定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不僅不履行監護職責,且販賣未成年子女牟利,嚴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權益,為了避免天天再次遭受傷害,二人的監護人資格應依法予以撤銷。
2019年3月28日,普陀區檢察院出庭支持起訴,上海市兒童臨時看護中心提起的申請撤銷徐某、常某監護權一案,在普陀區法院開庭審理。
普陀區法院依法撤銷徐某、常某的監護人資格,指定徐某的父母、天天的外公外婆為其監護人。
看到這裡 網友紛紛表示法盲真可悲——
父母將親生子女賣掉,這種行為仍構成拐賣兒童罪。儘管沒使用拐騙、綁架等手段,但子女不是私有財產,不能買賣!
已經不能用法盲來形容了,這樣的人還配被稱為父母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