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千萬不要這麼做,一個過來人的血淚史告訴你,這樣做只會離婚

韓先生今年31歲,是做建材生意的,一年大概能賺三四十萬,在他所在的城市也算的上高收入人群。6年前韓先生通過相親認識了小他2歲葛女士,第一眼就被她美麗的外表給吸引了,對她展開猛烈的追求。沒多久她們就領證擺酒了,婚後生活也過得非常甜蜜與幸福。在兒子多多出生後,為便於照顧兒子,葛女士就辭職全職在家帶小孩。家裡的開銷都是韓先生來維持,他覺得葛女士上不上班無所謂,反正家裡也沒什麼經濟壓力。老婆專職在家帶孩子。平時都是老婆管錢,他只負責賺錢養家,她打理家裡內外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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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先生說,葛女士什麼都好,就是喜歡貼補孃家,讓他覺得不舒服。最開始就是要每個月給岳父岳母2000元生活費,他想想孝敬父母也沒有說什麼。後面老婆的弟弟上大學的學費也都是老婆給的,更讓他生氣的是小舅子畢業後,老婆還經常給小舅子生活費。後來韓先生忍無可忍和老婆大吵一架:孝敬父母,是我們晚輩應該盡的義務,給錢我沒話說。小舅子上學需要用錢,我們作為兄長的給予幫助也應該。但他都成人了,有手有腳的為什麼還要給他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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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吵架後,葛女士變得收斂了很多,也沒有再和韓先生要錢貼補兄弟。但她小弟不成器,畢業後遊手好閒,一直也沒個正經工作,最近談了個女朋友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但女方要求小舅子這邊必須買房而且還要十萬的彩禮,葛女士孃家不算富裕,十萬的彩禮都要東拼西湊,買房基本上是沒有可能的。岳母就讓小葛和女婿商量,能不能先幫小舅子付個首付,讓他先結婚,以後慢慢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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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先生說小舅子結婚是喜事,我們作為姐姐、姐夫也應該盡點力幫助他,我們禮隨大點,包個大紅包,你先去取5萬塊錢給他作為賀禮讓他辦事。葛女士說:5萬怎麼夠?買房子首付至少要30萬。韓先生火了道:且不論做生意要週轉,我們的錢都是我一點一滴辛辛苦苦賺回來的,為的就是讓你們娘兩過得好一些,我平時都是省吃儉用。你弟弟每天無所事事,遊手好閒,就覺得我們錢來的容易,有什麼事就向你伸手。我告訴你該送的咱們送,也不用他還。買房子的錢我是不同意借的,讓他自己想辦法,能買就買,不能買就去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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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女士聽了韓先生的話後,非常不高興。說她只有一個弟弟,她不幫他,誰能幫他?跟韓先生鬧了好幾天後,竟然偷偷轉了20萬給她弟弟。韓先生得知此事後,非常生氣,要葛女士把錢要回來,不然就離婚。誰知葛女士竟然說離婚就離婚,你為了20萬連老婆都可以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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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聽完韓先生的自述後,我也是震驚了。我非常認同韓先生的觀念,這個不是錢不錢的問題,而是家庭邊界的問題。只有在經營好自家婚姻、尊重家人的前提下,適當的給予孃家幫助。像這樣不計後果的貼補孃家,甚至為了孃家的事情可以和老公離婚的女人,她從心裡上還沒有認為自己和老公才是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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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婆不停的貼補孃家,你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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