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模小女孩拍照遭媽媽飛踹,賺錢的孩子還要捱打?

近日,一則“童模小女孩拍照時遭媽媽飛踹”的爆料引起網絡熱議。


童模小女孩拍照遭媽媽飛踹,賺錢的孩子還要捱打?


視頻顯示,一男一女兩個成人用手機追著小女孩背影拍攝,小女孩拎著疑似道具的小書包安靜地走向一面牆壁,途中彎腰把小包輕輕放在地上,此時,女童的媽媽立刻上去飛身一腳,小女孩被踹得踉蹌幾步險些跌倒,但是讓人更覺痛心的是,小女孩彷彿早已習慣了這樣的對待,頭也沒回,安靜地站在那裡,任由媽媽整理被踹後的裙角……看過這個視頻的網友大多數都表示憤怒和憐惜:“為了讓孩子替你賺錢,至於下這樣的狠手嗎”“小孩像道具一樣,再也無法直視童裝模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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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自稱為該女童母親的微博賬號@妞妞媽-20101009在微博發佈道歉聲明稱自己對女兒“疼愛有佳,絕無所謂的虐童之意”,只是“在溝通教導如視頻上的稍大動作絕無傷害想法,造成各位的誤解和不理解”。然而網友並不買賬,該微博目前留言已超6萬餘條,很多網友表達了讓這麼小的孩子出來掙錢還遭受暴力管教的不滿。

據童模合作商家表示,該女子確為女童妞妞的媽媽,妞妞作為模特與多家店鋪合作,接單量大。有媒體報道,童裝模特行業在湖州市織裡鎮已初具規模,有專門的童模培訓班,童模拍一套衣服一般收入80到150元,僅就織裡鎮的童模來說,年收入十幾萬到上百萬元不等。在巨大利益誘惑面前,一些父母選擇了將幼童推到攝影機前。據稱有的孩子放學後要拍到晚上10點,大型服裝訂貨會期間甚至還會拍到半夜。而據女童妞妞的媽媽在另外一則視頻中對媒體稱,妞妞目前才剛滿三歲,而出來“工作”已有半年。這就是說,在妞妞二歲半的時候,就已經出來賺錢接單了。

那麼,僱傭童模的行為是否合法?且不論視頻中妞妞挨踢打的真相是否如妞妞媽媽所言,是因為“她淘氣”,因為她“往馬路上亂跑,我一時焦急”,我們只想探尋一個究竟,那就是:讓學齡前兒童接拍廣告,尤其是在違背孩子意願的情況下,父母是否涉嫌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這就意味著,從法律意義上來說,像妞妞父母和商家這種長期(非臨時性)利用幼童賺錢的僱傭童模行為已經涉嫌違法。

眾所周知,學齡前兒童的生活應該以成人的撫育和照顧為主,而不是將孩子作為賺錢工具,被逼迫著像成年人一樣工作。視頻中我們可以看出,妞妞在鏡頭前的表現並不是自願,對因沒有配合拍照招致的踢打彷彿也習以為常,我們不禁要追問:電商平臺上那些童模光鮮燦爛的笑容背後,掩蓋了多少被父母商家作為“賺錢工具”的“管教”?而這樣的“管教”,不是出於對孩子更好成長、更好教育的追求,而是成人們赤裸裸的個人利益和商業利益。

本該是天真爛漫無憂無慮的年紀,卻被成人馴化成賺錢工具,面對鏡頭假笑扮戲,稍有不慎就會招致“管教”和“訓導”,不知道“年幼的妞妞們”成年後回憶起這一幕幕,是否還能釋然?(央視網評論員 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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