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每柱的含義'

不完美媽媽 淺福堂 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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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們論子平格局的用神、相神,一般都是看重五行的組合,以用神、相神無破無傷、有根有力、不混不雜為貴,這固然是正宗大綱。但是在這個基礎上,是否還有一些別的影響因素呢?

古人論四柱,以年為根,以月為苗,以日為花,以時為果,這除了跟四柱限運有關,難道就沒別的意義了?

又有一種比喻,說年為中央,月為省長,日為縣長,時為百姓,應該也是用來形容四柱之間的區別的,但為什麼這樣比喻?

我覺得,這都是因為年月日時各自所稟有的五行之氣,其輕重厚薄大有不同。

我們知道,以時間長短論,年為365天,是月的12倍,而月是日的30倍,日為時辰的12倍,年歲比時辰要長四千多倍呢,年歲之氣是何其的悠長而深厚,時辰之氣是何其的短暫而輕薄,時辰就在於那麼兩個小時,胎兒出生更僅僅在於那麼一分一秒之間,時間流過去就沒了,這其中的五行之氣難道就沒有影響力大小的區別?這區別又僅僅在於生剋制化、遠近藏透的位置組合?

我覺得,它中間應該有一個五行影響力大小的區別,這個區別不是來自於生剋制化、遠近藏透的組合上的差異,而是來自於年月日時各自得氣輕重厚薄的差異,那就是,年月氣厚氣重,日時氣薄氣輕。

簡單地說,同樣數量同樣旺衰的癸水,出現在年月,跟出現在日時不一樣,出現在年月的氣厚重一點,影響更深遠一些;同樣數量同樣旺衰的甲木,出現在年月,跟出現在日時也不一樣,出現在年月的氣更厚重一點,影響也更深遠一些。

注:當然這裡還有一個問題,既然年歲的時間比月令長,它的氣應該也比月令深厚,但為什麼不以年歲為提綱,而以月令為提綱?這是因為,年歲的時間雖長,但一年與另一年之間的氣候是沒有多少差異的(比如你不能說,1990年與1991年的氣候會有很大差別),而月令氣候卻是一個月一個變化,胎兒出生時受氣的差別,顯然在於月令而不在於流年,所以就以月令為提綱。

再講另一個角度的問題。對於歲運來說,整個命局都是先天信息庫,但在同一個命局裡,我覺得年月更是先天中的先天(就如四象中的陽之陽),許多先天信息都儲存在年月。六親宮位已經體現了這一點,祖上父母的信息都在年月,都是先天的(如年上正印,祖上清高,年上正官,祖上富貴之類),而後天的信息,妻子兒女等,卻在日時,屬於先天中的後天(其實從本質上來講,妻子兒女也是先天信息,因為這也是命中註定的,凡是命中註定的都是先天信息。但妻子兒女與祖上父母還是有區別的,祖上父母是我出生之前就有的,妻子兒女是我出生之後才有的,所以就此而言,先天之中又可分為先天和後天,如同四象中的陽之陽、陽之陰)。另外在性情上,我想應該也是這樣,年月的性情信息,是最先天的,出自孃胎,會影響人的一生,而且很難改變,而日時的性情信息,稍微後天一點,可能是日後形成的,也容易改變。總之一句話,先天基因信息多在年月,後天創造信息多在日時。

那麼,這年月與日時的先天后天之別,又會化為哪些實際的影響力呢?比如,夫妻星在年月,我們一般斷為結婚早,理由是年月的限運早。但除此以外,我想應該還有這樣一個理由:年月的信息是先天中的先天,加上氣厚氣重,所以信息也較大較強烈,結婚當然就早,而日時的信息是先天中的後天,稍微後天一點,氣也輕薄一點,所以信息也弱化一點,夫妻星出現在日時,結婚就晚。但這早晚只是一個相對的概念,並不能跟限運同步,不然,如果純以限運論,就不對了,因為年柱限運16年,月柱限運16年,如果夫妻星出現在日時的話,不是要到32歲以後才能結婚嗎?但現實中許多人並不是這樣的。當然有人會說,這是因為還要受到後天歲運的影響,所以才如此,但我覺得理由還不夠充分,真正的原因應該是,年月上信息的早,只是一個相對的早,但不能按限運來論。

婚姻上是如此,其他財官事業,以及反面的災傷疾病等,應該都如此。

這是論述了四柱信息的先後天特性,大致是年月的信息為先天之先天,預示著“早”的特性,日時的信息是先天之後天,有著“晚”的特性。除此以外,我們還需回過頭來再看看四柱之氣的輕重厚薄,以辨明其信息的深遠與淺薄之性。年月的氣比較深厚,所以不僅信息比較強烈,影響也比較深遠,一般能影響人的一生,好的影響是如此,壞的影響也是如此。而日時的氣輕薄一點,所以信息也要弱化一些,影響也要短暫一些,一般不大可能影響人的一生。注意,這裡講的影響長影響短,也不是按四柱限運來分的,而是按年月與日時所固有的輕重意義和先後天意義來分的。比如,你不能說,財星出現在日柱,你就只能在33歲到48歲這16年發財或結婚,或者你的財運和婚運只能維持16年,不是這個意思,沒限定在哪一段時間,只是說影響力短暫一些、輕薄一些。

像一般所說的,如果時柱有喜神而無傷,晚年必有好歸宿,又如古人說的“引歸於時”(指一個人從人生歸宿上講,最終可以善終。引歸於時在生克上的意義是,如果年月是喜神,日時又生扶它,就更加美好;如果年月是忌神,日時又剋制它,也可以補救;時辰就好像命局天平上的小砝碼,雖然其氣不如年月的五行厚重,但往往起到協調製衡格局的關鍵作用),這些都是有道理的,有實用價值的,但都是從限運上來講的。如果超脫限運的意義,從年月日時的得氣輕重上來講,也可以說,年月決定了人一生髮展的大趨勢和富貴貧賤的分類(因為這裡有最先天的基因信息),而日時,特別是時柱,要麼給好的年月來個錦上添花,要麼給壞的年月來個添油加醋,或者給壞的年月來個轉圜補救,但不管如何,其影響力跟年月比起來,總是次要一點的。

所以同樣組合同樣數量的印星為喜神,在年月的福基,比在日時的福基,要深厚一點,同樣組合同樣數量的官星為喜神,在年月的貴氣,比在日時的貴氣,要強烈一些。不妨這樣概括:

同樣組合同樣數量的用神、相神和喜神,出現在年月,跟出現在日時不一樣,出現在年月的影響更早一點,更深遠一些;同樣組合同樣數量的忌神、仇神,出現在年月,跟出現在日時也不一樣,出現在年月的影響更早一點,也更深遠一點。年月的喜用神,會照映人的一生,年月的忌神,也會晦氣人的一生。

這才是這篇文章所要表達的主要意思。但是,格局的組合還是第一位的,年月的財官得氣再深厚,也要受月令旺衰的影響,以及生剋制化、遠近藏透的組合的影響,而且組合影響的力量更大。例如,夫妻星為喜用神而遭克,那麼即使出現在年月,也會變成晚婚,甚至無婚;財官為喜用神而遭克,那麼即使出現在年月,也照樣財運遲官運遲,甚至無財運官運。但在同等組合的條件下,論年月與日時誰輕誰重,誰是先天誰是後天,誰早誰晚,還是有意義的。

而古人所說的“以年為根,以月為苗,以日為花,以時為果”的意義,或者“年為中央,月為省長,日為縣長,時為百姓”的喻義,現在也應該非常明確了:

1、是對四柱限運的形象概括,年月限運早,日時限運晚。

2、年月氣厚氣重,日時氣薄氣輕。

3、整個命局都是先天信息庫,年月是先天中的先天,日時是先天中的後天,先天基因信息多在年月,後天創造信息多在日時。

4、根據上面三個原理,說明命局的信息有兩個特徵:

(1)年月的信息較大較強烈,所發生的事情一般較早(但不一定跟限運同步),日時的信息要弱化一點,所發生的事情也晚一點(也不一定跟限運同步);

(2)年月的信息影響比較深遠,決定了人一生髮展的大趨勢和富貴貧賤的分類,一般能影響人的一生,好壞都如此,而日時的信息影響短暫一些,一般不大可能影響人的一生。

這兩個特徵最後可以歸納到喜忌神上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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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們論子平格局的用神、相神,一般都是看重五行的組合,以用神、相神無破無傷、有根有力、不混不雜為貴,這固然是正宗大綱。但是在這個基礎上,是否還有一些別的影響因素呢?

古人論四柱,以年為根,以月為苗,以日為花,以時為果,這除了跟四柱限運有關,難道就沒別的意義了?

又有一種比喻,說年為中央,月為省長,日為縣長,時為百姓,應該也是用來形容四柱之間的區別的,但為什麼這樣比喻?

我覺得,這都是因為年月日時各自所稟有的五行之氣,其輕重厚薄大有不同。

我們知道,以時間長短論,年為365天,是月的12倍,而月是日的30倍,日為時辰的12倍,年歲比時辰要長四千多倍呢,年歲之氣是何其的悠長而深厚,時辰之氣是何其的短暫而輕薄,時辰就在於那麼兩個小時,胎兒出生更僅僅在於那麼一分一秒之間,時間流過去就沒了,這其中的五行之氣難道就沒有影響力大小的區別?這區別又僅僅在於生剋制化、遠近藏透的位置組合?

我覺得,它中間應該有一個五行影響力大小的區別,這個區別不是來自於生剋制化、遠近藏透的組合上的差異,而是來自於年月日時各自得氣輕重厚薄的差異,那就是,年月氣厚氣重,日時氣薄氣輕。

簡單地說,同樣數量同樣旺衰的癸水,出現在年月,跟出現在日時不一樣,出現在年月的氣厚重一點,影響更深遠一些;同樣數量同樣旺衰的甲木,出現在年月,跟出現在日時也不一樣,出現在年月的氣更厚重一點,影響也更深遠一些。

注:當然這裡還有一個問題,既然年歲的時間比月令長,它的氣應該也比月令深厚,但為什麼不以年歲為提綱,而以月令為提綱?這是因為,年歲的時間雖長,但一年與另一年之間的氣候是沒有多少差異的(比如你不能說,1990年與1991年的氣候會有很大差別),而月令氣候卻是一個月一個變化,胎兒出生時受氣的差別,顯然在於月令而不在於流年,所以就以月令為提綱。

再講另一個角度的問題。對於歲運來說,整個命局都是先天信息庫,但在同一個命局裡,我覺得年月更是先天中的先天(就如四象中的陽之陽),許多先天信息都儲存在年月。六親宮位已經體現了這一點,祖上父母的信息都在年月,都是先天的(如年上正印,祖上清高,年上正官,祖上富貴之類),而後天的信息,妻子兒女等,卻在日時,屬於先天中的後天(其實從本質上來講,妻子兒女也是先天信息,因為這也是命中註定的,凡是命中註定的都是先天信息。但妻子兒女與祖上父母還是有區別的,祖上父母是我出生之前就有的,妻子兒女是我出生之後才有的,所以就此而言,先天之中又可分為先天和後天,如同四象中的陽之陽、陽之陰)。另外在性情上,我想應該也是這樣,年月的性情信息,是最先天的,出自孃胎,會影響人的一生,而且很難改變,而日時的性情信息,稍微後天一點,可能是日後形成的,也容易改變。總之一句話,先天基因信息多在年月,後天創造信息多在日時。

那麼,這年月與日時的先天后天之別,又會化為哪些實際的影響力呢?比如,夫妻星在年月,我們一般斷為結婚早,理由是年月的限運早。但除此以外,我想應該還有這樣一個理由:年月的信息是先天中的先天,加上氣厚氣重,所以信息也較大較強烈,結婚當然就早,而日時的信息是先天中的後天,稍微後天一點,氣也輕薄一點,所以信息也弱化一點,夫妻星出現在日時,結婚就晚。但這早晚只是一個相對的概念,並不能跟限運同步,不然,如果純以限運論,就不對了,因為年柱限運16年,月柱限運16年,如果夫妻星出現在日時的話,不是要到32歲以後才能結婚嗎?但現實中許多人並不是這樣的。當然有人會說,這是因為還要受到後天歲運的影響,所以才如此,但我覺得理由還不夠充分,真正的原因應該是,年月上信息的早,只是一個相對的早,但不能按限運來論。

婚姻上是如此,其他財官事業,以及反面的災傷疾病等,應該都如此。

這是論述了四柱信息的先後天特性,大致是年月的信息為先天之先天,預示著“早”的特性,日時的信息是先天之後天,有著“晚”的特性。除此以外,我們還需回過頭來再看看四柱之氣的輕重厚薄,以辨明其信息的深遠與淺薄之性。年月的氣比較深厚,所以不僅信息比較強烈,影響也比較深遠,一般能影響人的一生,好的影響是如此,壞的影響也是如此。而日時的氣輕薄一點,所以信息也要弱化一些,影響也要短暫一些,一般不大可能影響人的一生。注意,這裡講的影響長影響短,也不是按四柱限運來分的,而是按年月與日時所固有的輕重意義和先後天意義來分的。比如,你不能說,財星出現在日柱,你就只能在33歲到48歲這16年發財或結婚,或者你的財運和婚運只能維持16年,不是這個意思,沒限定在哪一段時間,只是說影響力短暫一些、輕薄一些。

像一般所說的,如果時柱有喜神而無傷,晚年必有好歸宿,又如古人說的“引歸於時”(指一個人從人生歸宿上講,最終可以善終。引歸於時在生克上的意義是,如果年月是喜神,日時又生扶它,就更加美好;如果年月是忌神,日時又剋制它,也可以補救;時辰就好像命局天平上的小砝碼,雖然其氣不如年月的五行厚重,但往往起到協調製衡格局的關鍵作用),這些都是有道理的,有實用價值的,但都是從限運上來講的。如果超脫限運的意義,從年月日時的得氣輕重上來講,也可以說,年月決定了人一生髮展的大趨勢和富貴貧賤的分類(因為這裡有最先天的基因信息),而日時,特別是時柱,要麼給好的年月來個錦上添花,要麼給壞的年月來個添油加醋,或者給壞的年月來個轉圜補救,但不管如何,其影響力跟年月比起來,總是次要一點的。

所以同樣組合同樣數量的印星為喜神,在年月的福基,比在日時的福基,要深厚一點,同樣組合同樣數量的官星為喜神,在年月的貴氣,比在日時的貴氣,要強烈一些。不妨這樣概括:

同樣組合同樣數量的用神、相神和喜神,出現在年月,跟出現在日時不一樣,出現在年月的影響更早一點,更深遠一些;同樣組合同樣數量的忌神、仇神,出現在年月,跟出現在日時也不一樣,出現在年月的影響更早一點,也更深遠一點。年月的喜用神,會照映人的一生,年月的忌神,也會晦氣人的一生。

這才是這篇文章所要表達的主要意思。但是,格局的組合還是第一位的,年月的財官得氣再深厚,也要受月令旺衰的影響,以及生剋制化、遠近藏透的組合的影響,而且組合影響的力量更大。例如,夫妻星為喜用神而遭克,那麼即使出現在年月,也會變成晚婚,甚至無婚;財官為喜用神而遭克,那麼即使出現在年月,也照樣財運遲官運遲,甚至無財運官運。但在同等組合的條件下,論年月與日時誰輕誰重,誰是先天誰是後天,誰早誰晚,還是有意義的。

而古人所說的“以年為根,以月為苗,以日為花,以時為果”的意義,或者“年為中央,月為省長,日為縣長,時為百姓”的喻義,現在也應該非常明確了:

1、是對四柱限運的形象概括,年月限運早,日時限運晚。

2、年月氣厚氣重,日時氣薄氣輕。

3、整個命局都是先天信息庫,年月是先天中的先天,日時是先天中的後天,先天基因信息多在年月,後天創造信息多在日時。

4、根據上面三個原理,說明命局的信息有兩個特徵:

(1)年月的信息較大較強烈,所發生的事情一般較早(但不一定跟限運同步),日時的信息要弱化一點,所發生的事情也晚一點(也不一定跟限運同步);

(2)年月的信息影響比較深遠,決定了人一生髮展的大趨勢和富貴貧賤的分類,一般能影響人的一生,好壞都如此,而日時的信息影響短暫一些,一般不大可能影響人的一生。

這兩個特徵最後可以歸納到喜忌神上面去。

八字每柱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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