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探號丨男子為解饞河中電魚 被警方抓現行

北京青年報 文章 光明網 2019-07-15
警探號丨男子為解饞河中電魚 被警方抓現行警探號丨男子為解饞河中電魚 被警方抓現行

嘴饞的男子張樑(化名)不願到市場花錢買魚吃,而是選擇攜帶工具深夜來到蕭太后河電魚,被巡邏經過此處的北京通州警方當場抓獲。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男子電魚被抓現行 “這一段時間嘴饞了,我就想著到河裡捕幾條魚吃,沒想到觸犯了法律。”7日11日,在北京市通州區臺湖派出所,嫌疑人張樑後悔不迭。 據張樑說,在之前一段時間,他請人幫忙在某購物平臺上購買了一套電魚用具,準備趁夜黑無人時捕魚解饞。7月11日凌晨時分,一覺醒來之後,他拿著那套工具到口子橋下的蕭太后河電魚,沒想到剛過20多分鐘,就被警方當場抓獲。 張樑說,他不識多少字,也不認識岸邊豎立的禁止捕魚標誌牌,更沒去看橋頭一側張貼的《北京市農業農村局關於調整禁漁區、禁漁期的通告》。“因為不懂法犯了這樣的錯誤,我很後悔,以後再也不敢了。” 北青報記者瞭解到,張樑所捕的野生魚共有5斤多重,其中最大的是一條黑魚,其他均是泥鰍、鰱魚等野生雜魚,他的捕魚工具及所捕的魚均被警方扣留,隨後將對這些魚進行無害化處理。 對於男子到河中電魚一事,辦理此案的通州公安分局臺湖派出所劉警官說,警方此前接到居民反饋,稱有人在蕭太后河裡進行電魚或使用地籠捕捉,於是警方加大了巡邏力度,在蕭太后河當場將嫌疑人控制。 警方提醒,在禁漁期及禁漁區內,對於電魚、炸魚、毒魚等行為,均涉嫌違法犯罪,警方發現一起將查處一起,市民發現後,可立即報警。 北京179條河流全年禁漁 無獨有偶。5月17日10時許,在北京市通州區北運河內有人進行非法捕撈活動,民警當場將正在利用電魚設備非法捕撈的李某抓獲,並查獲其違法捕獲的鯽魚276條、餐條魚25條、鯉魚3條、蒙古紅鮊魚2條。李某被通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5月23日12時許,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甘棠派出所民警在轄區內巡邏時發現,潮白河友誼大橋南側河段內有人利用20餘米的地籠捕魚,民警立即上前制止,並將涉嫌非法捕撈的田某某當場抓獲。田某某被通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北青報記者瞭解到,根據《北京市實施辦法》、《農業農村部關於實行海河、遼河、松花江和錢塘江等4個流域禁漁期制度的通告》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北京市對劃定的禁漁區、禁漁期進行調整。 北運河、潮白河(除與河北省交界段)、永定河(除與河北省交界段)等 179 條河流和密雲水庫內湖全年禁漁;密雲水庫(不含密雲水庫內湖)、懷柔水庫、海子水庫等 40處水庫、湖泊為每年 4 月 1 日 0 時至 9 月 24 日 24 時禁漁;永定河(大興區與河北省交界段的界內側)、潮白河(順義區、通州區與河北省交界段的界內側)為每年5月16日12 時至7月31日12時禁漁;官廳水庫(北京界內)按照《關於調整官廳水庫禁漁期的通告》執行,為每年4月1日至8月15日禁漁。 禁止作業類型為除釣具(不包括河湖延繩釣)之外的所有作業方式。 攝影報道/北京青年報記者 董振杰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文章來源:北青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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