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全國統考、領高溫津貼……6月這些新規對你影響很大

中新經緯客戶端5月30日電(熊家麗)小車駕照“一證通考”、多地將發放高溫津貼、報廢車告別論斤賣……即將進入6月,又有一批新規將正式實施,來一睹為快吧!

全國性新規

小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

駕照全國統考、領高溫津貼……6月這些新規對你影響很大

資料圖。中新經緯 攝

日前,公安部召開新聞發佈會,推出10項改革新措施,包括5類業務“異地通辦”、5項服務“便捷快辦”,將於6月1日起推行。

駕駛考試、車輛登記檢驗5類業務“異地通辦”中指出,小車駕駛證“全國通考”,分科目考試異地可辦,大車駕駛證省內異地申領,車輛轉籍異地可辦,摩托車檢驗“全國通檢”。

此外,車輛抵押登記、臨牌發放等5項服務“便捷快辦”中明確,使用原車號牌新增“兩個便捷”。號牌號碼可互換,同一車主名下同號牌種類的非營運車輛,可以申請互換一次號牌號碼,滿足群眾和單位需求。保留原號延時限,原機動車註銷、遷出或者轉移後,保留原號的時限由一年調整為兩年。

共享單車押金退款週期不得超過兩個工作日

日前,交通運輸部等6部門聯合印發《交通運輸新業態用戶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對用戶資金收取、開立專用存款賬戶存管,以及建立聯合工作機制強化監管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

《辦法》指出,運營企業原則上不收取用戶押金,確有必要收取的,應當為用戶提供運營企業專用存款賬戶和用戶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兩種存管方式,供用戶選擇。

《辦法》明確了押金最長退還期限。汽車分時租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押金最長退款週期分別不超過15個工作日、 2個工作日。《辦法》將於6月1日起施行,對存量用戶資金納入管理設立了6個月的過渡期。

報廢車告別論斤賣

近日,國務院正式公佈《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於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同時廢止2001年6月16日公佈的《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

按照舊《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五大總成”(發動機、方向機、變速器、前後橋、車架)只能作為廢鋼鐵回爐冶煉,廢車收購價格參照廢舊金屬市場價格計價。新辦法則明確,“五大總成”可以通過再製造予以循環利用。商務部市場建設司負責人介紹,此舉增加了報廢汽車的剩餘價值,有利於調動車主報廢的積極性,會促進車主及時淘汰老舊汽車。

網約車將納入出租汽車服務考核體系

5月14日,交通運輸部修訂發佈了《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這個辦法將於6月1號起施行。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副司長王繡春表示,《辦法》首先調整了適用範圍,將網約車新業態納入考核,明確網約車和巡遊車,均須要開展服務質量信譽考核。指標設置上,既考慮了網約車和巡遊車的共性要求,促進新老業態良性競爭、逐步融合發展;又根據網約車獨有的經營服務特徵,量身定製設置了數據接入、運營服務信息公開等指標。

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吳春耕表示,“出租汽車行業改革中,無論新老進入者,依法合規經營都是前提,任何企業都不能觸及擾亂市場秩序、維護乘客安全和合法權益的底線。”

駕照全國統考、領高溫津貼……6月這些新規對你影響很大

首汽約車。中新經緯 王潮攝

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性飛行活動將有章可依

關於無人駕駛航空器從事經營性飛行活動,此前法律並無針對性條款。《民航法》第147條第二款規定,“從事經營性通用航空的,應當向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申請領取通用航空經營許可證。”但目前施行的《通用航空經營許可管理規定》第45條明確“對無人駕駛航空器進行經營性通用航空活動的管理辦法,由民航局另行制定。”

將於今年6月1日起實施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性飛行活動管理辦法(暫行)》中,對無人駕駛航空器運營商如何取得經營許可證、如何合規運營等諸多問題進行了明確,企業從事經營性飛行活動將從此合法合規。民航局運輸司相關負責人表示,《辦法》的制定和發佈,正是填補了這項空白,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性飛行活動將有章可依、有據可查。

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監管進一步加強

5月3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在徵求意見之後,《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將於6月1日起施行。

《徵求意見稿》要求,保險公司應維護公司經營的獨立性,減少關聯交易的數量和規模,提高市場競爭力。關聯交易也應當結構清晰,避免多層嵌套等複雜安排。保險公司不得通過隱瞞關聯關係或者採取其他手段,規避關聯交易的監管審查以及報告、披露義務。

對於保險公司的關聯交易違規行為,監管機構將採用下發質詢函、責令修改交易結構、責令停止或撤銷關聯交易、責令禁止與特定關聯方開展交易等監管措施。對於保險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其他有關從業人員違規的,監管機構可採取責令改正;記入履職記錄,進行行業通報;責令撤換有關責任人員;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等監管措施。

駕照全國統考、領高溫津貼……6月這些新規對你影響很大

資料圖。中新經緯 攝

ETC車載裝置免費安裝

近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大力推動高速公路ETC發展應用工作的通知》,積極推動ETC安裝使用,為撤銷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創造條件。

《通知》提出,全面實施ETC車載裝置(OBU)免費安裝,並增加安裝服務網點。2019年6月起在高速公路服務區和具備條件的高速公路收費站出入口廣場,為通行高速公路車輛開展ETC安裝服務。組織發行機構與銀行、保險、電信運營商等服務網點以及加油站、4S店、汽車維修廠、停車場等車輛集中場所對接,就近提供一站式全流程安裝服務;與街道、鄉鎮對接,實現城市服務到社區,農村服務到村屯。

《通知》提到,按照計劃,到2019年底,各省(區、市)汽車ETC安裝率達到80%以上,通行高速公路的車輛ETC使用率達到90%以上,高速公路基本實現不停車快捷收費。

綠色產品標識使用管理辦法實施

5月7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佈《綠色產品標識使用管理辦法》,《管理辦法》於2019年6月1日起實施。《管理辦法》規定,市場監管總局統一發布綠色產品標識,建設和管理綠色產品標識信息平臺,並對綠色產品標識使用實施監督管理。以下為綠色產品標識適用範圍:

1、認證活動一:認證機構對列入國家統一的綠色產品認證目錄的產品,依據綠色產品評價標準清單中的標準,按照市場監管總局統一制定發佈的綠色產品認證規則開展的認證活動;

2、認證活動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推行統一的涉及資源、能源、環境、品質等綠色屬性的認證制度,認證機構按照相關制度明確的認證規則及評價依據開展的認證活動;

3、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推行的涉及綠色屬性的自我聲明等合格評定活動。

駕照全國統考、領高溫津貼……6月這些新規對你影響很大

綠色產品標識樣式。截圖來源: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地方性新規

6月多地將發放高溫津貼

6月起,廣大勞動者或將增加一項收入——高溫津貼。據不完全統計,全國至少已有28省份對高溫津貼標準做出具體要求。中新經緯客戶端查詢各地高溫津貼相關規定發現,除遼寧、湖南兩省發放高溫津貼的時間為每年7月至9月外,餘下26省份中,有14省份明確規定每年6月起發放,有3省份發放津貼的時間早於6月,還有9省份並沒有明確發放津貼的具體時間。

但2012年6月制定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中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也就是說,6月或有26省份可能發放高溫津貼。

駕照全國統考、領高溫津貼……6月這些新規對你影響很大

截至目前,今年有福建、上海兩省份上調了高溫津貼。2019年4月29日,福建省發佈《關於調整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從5月1日起,對現行夏季高溫津貼發放標準進行調整。調整後,5月份應當按實際高溫天數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6-9月份應當按月或按實際高溫天數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按月計發的,每人每月260元;按天計發的,每人每天12元。

上海市人力社保局印發的《關於調整本市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將上海市夏季高溫津貼標準從200元/月調整為300元/月,執行時間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個月。

北京:安全帽由施工總包單位統一購買

最近在網絡上廣泛傳播的“脆皮安全帽”一事已經得到了相關部門的重視。4月26日,北京市住建委網站發佈《關於開展安全帽使用情況大檢查的通知》,即日起到5月31日,在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開展安全帽使用情況大檢查。

按照《通知》要求,自2019年6月1日起,北京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施工單位(包括施工總承包單位、專業分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的安全帽購買、驗收、發放、使用、更換和報廢統一由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施工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在2019年6月1日前簽訂分包合同並已明確上述責任由分包單位自行負責的除外。

南京:6月1日起上調民用氣價

5月21日,南京市發改委印發《關於調整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有關事項的通知》,自今年6月1日起南京市調整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

調整後,南京市民用管道天然氣第一、二、三階梯銷售價格分別調整為2.73元/立方米、3.28元/立方米、3.82元/立方米;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社會福利機構、城鄉社區服務設施、居民住宅小區共用設施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非居民用戶,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為3.01元/立方米。

據瞭解,第一階梯指年用氣量0-300(含)立方米;第二階梯指年用氣量300-600(含)立方米;第三階梯指年用氣量600立方米以上。

駕照全國統考、領高溫津貼……6月這些新規對你影響很大

資料圖。中國新聞網 孫睿攝

廣州:智能快件箱投遞要實名登記

近日,廣州市公安局等三部門聯合印發了《廣州市公安局 廣州市郵政管理局 廣州市國家安全局關於進一步推進郵件快件實名收寄工作的通告》,並於2019年6月1日正式實施。 《通告》規定,寄遞企業應嚴格執行實名收寄程序,寄件人交寄郵、快件時,必須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寄遞企業收寄人員必須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經實名登記後並核驗身份信息後方可收寄。

《通告》還針對智能快件箱實名收寄工作作出明確要求,寄遞企業使用智能快件箱開展投遞服務的,應當滿足快件寄遞安全管理要求,智能快件箱運營企業開放智能快件箱的收寄和暫存功能的,應當運用科技手段實現身份查驗、實名登記,否則不能通過此類智能快件箱代替人工進行收寄。(中新經緯APP)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