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事故化干戈為玉帛 一身正氣彰顯“老王”本色

調解事故化干戈為玉帛 一身正氣彰顯“老王”本色

王治忠,一個被大家親切地稱為“老王”的半老頭,以其特有的三寸不爛之舌在家鄉子長縣城說大事了小事,可以說是家喻戶曉,然而五十多歲的“老王”人老心不老,2013年被縣安委辦聘為縣道路交通事故調解委員會人民調解員,懷著對人民調解工作的無限熱愛,以強烈的工作責任感和社會使命感,默默奔忙在調解一線,不斷學習各類調解經驗,提高自己的調解水平,堅持人民調解為人民的原則,在調解中做到“上為政府分憂,下為群眾解難”。盡心盡力化解矛盾糾紛,他用行動書寫了人民調解員的平凡和偉大。

隨著近年經濟發展機動車數量激增,交通事故總量的不斷上升,群眾法律意識的增強,過去依靠交警做行政調解、交警調查、定責、賠償一手抓的傳統交通事故調解模式,已無法適應群眾對交警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2015年6月,子長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會同縣法院、司法局、保險行業自律小組成立了子長縣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辦公地設立在子長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院內。從成立至今,人民調解委員會共受理案件1190起,成功調解案件1173起,實現了交通事故矛盾糾紛調處工作“三升兩降”的目標,即調解成功率提升、群眾滿意度提升、社會公信力提升,交通事故信訪投訴率下降、群體性事件下降,我們的人民調解員王治忠作為人民調解委員會重要的一員,年均案件調解量竟有數百起,在道路交通事故調解工作中起到了功不可沒的作用。

調解事故化干戈為玉帛 一身正氣彰顯“老王”本色

王治忠,一個被大家親切地稱為“老王”的半老頭,以其特有的三寸不爛之舌在家鄉子長縣城說大事了小事,可以說是家喻戶曉,然而五十多歲的“老王”人老心不老,2013年被縣安委辦聘為縣道路交通事故調解委員會人民調解員,懷著對人民調解工作的無限熱愛,以強烈的工作責任感和社會使命感,默默奔忙在調解一線,不斷學習各類調解經驗,提高自己的調解水平,堅持人民調解為人民的原則,在調解中做到“上為政府分憂,下為群眾解難”。盡心盡力化解矛盾糾紛,他用行動書寫了人民調解員的平凡和偉大。

隨著近年經濟發展機動車數量激增,交通事故總量的不斷上升,群眾法律意識的增強,過去依靠交警做行政調解、交警調查、定責、賠償一手抓的傳統交通事故調解模式,已無法適應群眾對交警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2015年6月,子長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會同縣法院、司法局、保險行業自律小組成立了子長縣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辦公地設立在子長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院內。從成立至今,人民調解委員會共受理案件1190起,成功調解案件1173起,實現了交通事故矛盾糾紛調處工作“三升兩降”的目標,即調解成功率提升、群眾滿意度提升、社會公信力提升,交通事故信訪投訴率下降、群體性事件下降,我們的人民調解員王治忠作為人民調解委員會重要的一員,年均案件調解量竟有數百起,在道路交通事故調解工作中起到了功不可沒的作用。

調解事故化干戈為玉帛 一身正氣彰顯“老王”本色

一、情法結合 真情調解築和諧

每起交通事故的調解,他都身先士卒、以身作則帶領調解人員顧全大局、講究策略、闢蹊徑以耐心、恆心、愛心詮釋人民調解工作,用法律的公平公正和人性的溫情打動當事人,化干戈於無形,號稱“老王”出馬一個頂兩。

2015年7月19日,子長縣瓦窯堡鎮馮家屯社區湫溝臺小區駕駛人張某持“B2”證駕駛陝JU38**號小型普通客車從瓦窯堡鎮芋則灣村出發準備去楊家原則鎮吃飯。當車行至子長縣瓦窯堡鎮中灣村處超速行駛,將橫過公路的行人何某撞倒,致何某傷勢嚴重搶救無效後死亡,釀成交通事故。

2015年7月23日,子長縣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受理了此案,並由調解員王治忠當天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在進行調解前,死者家屬的情緒非常激動,揚言要前往肇事者家中滋事。“老王”告知雙方當事人在調解過程中的權利與義務,並且運用其獨創的公心、愛心、耐心“三心”調解法,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從而將死者家屬的情緒逐漸平靜。調解到民事賠償部分時,死者家屬提出要求對方賠償300萬,而張某方認為過高,無法接受。“老王”不厭其煩地反覆做事故雙方的工作,從死者家屬要求的300萬賠償金到90萬,而肇事方張某將數額從50餘萬提高至70萬,經過“老王”的不懈努力,雙方的差距從之前的200多萬降至20萬。功夫不負有心人,在老王的努力下,雙方最終以798000元達成協議,並且簽署了調解協議。這起案件的處理結果之所以金額較高,是因為調解員“老王”考慮到死者的特殊家庭情況,父親屬於尿毒症患者,哥哥又是殘疾人,家庭生活比較拮据。因此在處理的過程中,王治忠站在公正的立場,又結合個案的情況,給予死者家屬特殊照顧。既符合法理,又符合情理,充分的體現了人民調解的優越性。

“交通事故案件的當事人往往是非死即傷,或是車損車毀,雙方當事人及其親屬都會陷入痛苦和焦慮,在這樣的情緒下,很難做工作。”為此,王治忠主張,在調解交通事故案件時,首先要讓當事人面對現實,冷靜下來,化解怨氣,再從當事人角度出發,分析各自責任,心平氣和地處理問題。每起調解都從當事人角度出發,分析各自責任,講法析理,保持公正,問題通常都能妥善解決。

調解事故化干戈為玉帛 一身正氣彰顯“老王”本色

王治忠,一個被大家親切地稱為“老王”的半老頭,以其特有的三寸不爛之舌在家鄉子長縣城說大事了小事,可以說是家喻戶曉,然而五十多歲的“老王”人老心不老,2013年被縣安委辦聘為縣道路交通事故調解委員會人民調解員,懷著對人民調解工作的無限熱愛,以強烈的工作責任感和社會使命感,默默奔忙在調解一線,不斷學習各類調解經驗,提高自己的調解水平,堅持人民調解為人民的原則,在調解中做到“上為政府分憂,下為群眾解難”。盡心盡力化解矛盾糾紛,他用行動書寫了人民調解員的平凡和偉大。

隨著近年經濟發展機動車數量激增,交通事故總量的不斷上升,群眾法律意識的增強,過去依靠交警做行政調解、交警調查、定責、賠償一手抓的傳統交通事故調解模式,已無法適應群眾對交警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2015年6月,子長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會同縣法院、司法局、保險行業自律小組成立了子長縣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辦公地設立在子長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院內。從成立至今,人民調解委員會共受理案件1190起,成功調解案件1173起,實現了交通事故矛盾糾紛調處工作“三升兩降”的目標,即調解成功率提升、群眾滿意度提升、社會公信力提升,交通事故信訪投訴率下降、群體性事件下降,我們的人民調解員王治忠作為人民調解委員會重要的一員,年均案件調解量竟有數百起,在道路交通事故調解工作中起到了功不可沒的作用。

調解事故化干戈為玉帛 一身正氣彰顯“老王”本色

一、情法結合 真情調解築和諧

每起交通事故的調解,他都身先士卒、以身作則帶領調解人員顧全大局、講究策略、闢蹊徑以耐心、恆心、愛心詮釋人民調解工作,用法律的公平公正和人性的溫情打動當事人,化干戈於無形,號稱“老王”出馬一個頂兩。

2015年7月19日,子長縣瓦窯堡鎮馮家屯社區湫溝臺小區駕駛人張某持“B2”證駕駛陝JU38**號小型普通客車從瓦窯堡鎮芋則灣村出發準備去楊家原則鎮吃飯。當車行至子長縣瓦窯堡鎮中灣村處超速行駛,將橫過公路的行人何某撞倒,致何某傷勢嚴重搶救無效後死亡,釀成交通事故。

2015年7月23日,子長縣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受理了此案,並由調解員王治忠當天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在進行調解前,死者家屬的情緒非常激動,揚言要前往肇事者家中滋事。“老王”告知雙方當事人在調解過程中的權利與義務,並且運用其獨創的公心、愛心、耐心“三心”調解法,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從而將死者家屬的情緒逐漸平靜。調解到民事賠償部分時,死者家屬提出要求對方賠償300萬,而張某方認為過高,無法接受。“老王”不厭其煩地反覆做事故雙方的工作,從死者家屬要求的300萬賠償金到90萬,而肇事方張某將數額從50餘萬提高至70萬,經過“老王”的不懈努力,雙方的差距從之前的200多萬降至20萬。功夫不負有心人,在老王的努力下,雙方最終以798000元達成協議,並且簽署了調解協議。這起案件的處理結果之所以金額較高,是因為調解員“老王”考慮到死者的特殊家庭情況,父親屬於尿毒症患者,哥哥又是殘疾人,家庭生活比較拮据。因此在處理的過程中,王治忠站在公正的立場,又結合個案的情況,給予死者家屬特殊照顧。既符合法理,又符合情理,充分的體現了人民調解的優越性。

“交通事故案件的當事人往往是非死即傷,或是車損車毀,雙方當事人及其親屬都會陷入痛苦和焦慮,在這樣的情緒下,很難做工作。”為此,王治忠主張,在調解交通事故案件時,首先要讓當事人面對現實,冷靜下來,化解怨氣,再從當事人角度出發,分析各自責任,心平氣和地處理問題。每起調解都從當事人角度出發,分析各自責任,講法析理,保持公正,問題通常都能妥善解決。

調解事故化干戈為玉帛 一身正氣彰顯“老王”本色

二、作風正派,兢兢業業做表率

履新不久,“老王”就碰到一件事,在翻閱事故材料時,他驚奇的發現發現材料中夾著面值2000元的購物卡,他仔細一想就知道這是事故家屬放的,平時和顏悅色的“老王”立馬反了臉,怒氣衝衝的對事故家屬說“我們調解員的執業紀律底線就是不收一分錢、一份禮,材料我收下,你把卡拿回去。”老王雖退回了購物卡,但仍公平公正地處理了該起糾紛。事後,事故家屬逢人便誇:“老王同志公道正派,我們信任他!”

每次在單位餐廳用餐時,年輕的小夥子們,總是喜歡和“老王”坐在一起,聽他講他的“理論”:“你們是人民警察,你們都很年輕,任何時候都要記得,清清白白處事,堂堂正正做人。不管哪行哪業,只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立起來、嚴起來,才能贏得人民群眾的信賴!”

調解事故化干戈為玉帛 一身正氣彰顯“老王”本色

王治忠,一個被大家親切地稱為“老王”的半老頭,以其特有的三寸不爛之舌在家鄉子長縣城說大事了小事,可以說是家喻戶曉,然而五十多歲的“老王”人老心不老,2013年被縣安委辦聘為縣道路交通事故調解委員會人民調解員,懷著對人民調解工作的無限熱愛,以強烈的工作責任感和社會使命感,默默奔忙在調解一線,不斷學習各類調解經驗,提高自己的調解水平,堅持人民調解為人民的原則,在調解中做到“上為政府分憂,下為群眾解難”。盡心盡力化解矛盾糾紛,他用行動書寫了人民調解員的平凡和偉大。

隨著近年經濟發展機動車數量激增,交通事故總量的不斷上升,群眾法律意識的增強,過去依靠交警做行政調解、交警調查、定責、賠償一手抓的傳統交通事故調解模式,已無法適應群眾對交警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2015年6月,子長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會同縣法院、司法局、保險行業自律小組成立了子長縣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辦公地設立在子長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院內。從成立至今,人民調解委員會共受理案件1190起,成功調解案件1173起,實現了交通事故矛盾糾紛調處工作“三升兩降”的目標,即調解成功率提升、群眾滿意度提升、社會公信力提升,交通事故信訪投訴率下降、群體性事件下降,我們的人民調解員王治忠作為人民調解委員會重要的一員,年均案件調解量竟有數百起,在道路交通事故調解工作中起到了功不可沒的作用。

調解事故化干戈為玉帛 一身正氣彰顯“老王”本色

一、情法結合 真情調解築和諧

每起交通事故的調解,他都身先士卒、以身作則帶領調解人員顧全大局、講究策略、闢蹊徑以耐心、恆心、愛心詮釋人民調解工作,用法律的公平公正和人性的溫情打動當事人,化干戈於無形,號稱“老王”出馬一個頂兩。

2015年7月19日,子長縣瓦窯堡鎮馮家屯社區湫溝臺小區駕駛人張某持“B2”證駕駛陝JU38**號小型普通客車從瓦窯堡鎮芋則灣村出發準備去楊家原則鎮吃飯。當車行至子長縣瓦窯堡鎮中灣村處超速行駛,將橫過公路的行人何某撞倒,致何某傷勢嚴重搶救無效後死亡,釀成交通事故。

2015年7月23日,子長縣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受理了此案,並由調解員王治忠當天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在進行調解前,死者家屬的情緒非常激動,揚言要前往肇事者家中滋事。“老王”告知雙方當事人在調解過程中的權利與義務,並且運用其獨創的公心、愛心、耐心“三心”調解法,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從而將死者家屬的情緒逐漸平靜。調解到民事賠償部分時,死者家屬提出要求對方賠償300萬,而張某方認為過高,無法接受。“老王”不厭其煩地反覆做事故雙方的工作,從死者家屬要求的300萬賠償金到90萬,而肇事方張某將數額從50餘萬提高至70萬,經過“老王”的不懈努力,雙方的差距從之前的200多萬降至20萬。功夫不負有心人,在老王的努力下,雙方最終以798000元達成協議,並且簽署了調解協議。這起案件的處理結果之所以金額較高,是因為調解員“老王”考慮到死者的特殊家庭情況,父親屬於尿毒症患者,哥哥又是殘疾人,家庭生活比較拮据。因此在處理的過程中,王治忠站在公正的立場,又結合個案的情況,給予死者家屬特殊照顧。既符合法理,又符合情理,充分的體現了人民調解的優越性。

“交通事故案件的當事人往往是非死即傷,或是車損車毀,雙方當事人及其親屬都會陷入痛苦和焦慮,在這樣的情緒下,很難做工作。”為此,王治忠主張,在調解交通事故案件時,首先要讓當事人面對現實,冷靜下來,化解怨氣,再從當事人角度出發,分析各自責任,心平氣和地處理問題。每起調解都從當事人角度出發,分析各自責任,講法析理,保持公正,問題通常都能妥善解決。

調解事故化干戈為玉帛 一身正氣彰顯“老王”本色

二、作風正派,兢兢業業做表率

履新不久,“老王”就碰到一件事,在翻閱事故材料時,他驚奇的發現發現材料中夾著面值2000元的購物卡,他仔細一想就知道這是事故家屬放的,平時和顏悅色的“老王”立馬反了臉,怒氣衝衝的對事故家屬說“我們調解員的執業紀律底線就是不收一分錢、一份禮,材料我收下,你把卡拿回去。”老王雖退回了購物卡,但仍公平公正地處理了該起糾紛。事後,事故家屬逢人便誇:“老王同志公道正派,我們信任他!”

每次在單位餐廳用餐時,年輕的小夥子們,總是喜歡和“老王”坐在一起,聽他講他的“理論”:“你們是人民警察,你們都很年輕,任何時候都要記得,清清白白處事,堂堂正正做人。不管哪行哪業,只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立起來、嚴起來,才能贏得人民群眾的信賴!”

調解事故化干戈為玉帛 一身正氣彰顯“老王”本色

三、以情感人,千家萬戶暖人心

和諧社會也滋生少數當事人遇到事故賠償糾紛後,動輒找到縣上相關領導上訪尋求快速解決途徑。而老王同志基本築牢了這一防線,即使有到縣上上訪的,他也能將對方順利勸回。老王長期對當事人說的一句話是:“本省的賠償標準都是一樣的,依照調解程序,我們會給你調解好的,回到調解室吧!”。當事人聽了覺得是這麼個理,也就不再到縣上信訪纏訪。不僅如此,他還精心鑽研各種法律法規,認真裝訂調解卷宗,不斷總結完善調解技巧和經驗,本著“矛盾可解不可激”的原則,充分估計到調解過程中可能面臨的問題,以貼近群眾的語言,以和藹可親的態度,採取靈活機動的方法,以豐富的社會閱歷,撐起了子長道路交通事故調解的一片藍天,他常放棄休息,放棄陪伴家人,切實做到為單位排憂解難,為黨委政府分憂。老王作為一個普通老黨員應該乾的事情本該如此,然而他還想走的更遠。

2016年10月11日,子長縣政協委員、人大代表視察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時,給予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老王”很高的評價,時任縣人大主任楊應東檢查時指出:子長縣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機構健全,發揮作用到位,社會反響良好,群眾方便實惠,“老王”退休後還發揮餘熱,精神可嘉、功不可沒。

四、恪職盡守 煉就全國模範

三年來,“老王”參與調解各類事故糾紛達數百起,無論是交通事故小的糾紛,還是大的矛盾, 他力爭給每個當事人一個公正公平的說法和交代。他用他的實際行動闡述了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員是群眾貼心人、是交通事故當事人之間“滅火員”的說法。他用時間的長度丈量著人與人最接近的距離,以生命的寬度播撒著正義與和諧的種子。

站起來是把傘,為百姓遮風擋雨,俯下身子是頭牛,為百姓鞠躬盡瘁。王治忠化解了一個個糾紛,修復了一道道裂痕,安撫了一顆顆不安的心,以實際行動踐行了人民調解為人民的主旨,展示了一個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員的精神與胸懷,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事故家屬都稱他是鄉親們心中的“公道秤”,他作為子長縣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重要的一員,為身邊同事乃至整個交管大隊都樹立起了一種無窮的榜樣和無盡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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