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婚姻法新:離婚協議上加了1句話,法院判協議無效!

2017婚姻法新:離婚協議上加了1句話,法院判協議無效!

王某因不堪張某的家庭暴力要求離婚,張某不同意。經過一段時間的爭吵後,張某表示同意協議離婚,但自己對王某還是有感情,並要求在離婚協議上加上“王某離婚在與其離婚後3年內不得再婚”該條款。

婚後一年王某再婚,張某狀告至法院,法院認定該協議條款無效!

很多離婚夫妻在面臨離婚時,如沒有複雜的財產情況,大都選擇自己寫離婚協議。關於離婚協議,小律給大家總結了以下法律要點:

2017婚姻法新:離婚協議上加了1句話,法院判協議無效!

王某因不堪張某的家庭暴力要求離婚,張某不同意。經過一段時間的爭吵後,張某表示同意協議離婚,但自己對王某還是有感情,並要求在離婚協議上加上“王某離婚在與其離婚後3年內不得再婚”該條款。

婚後一年王某再婚,張某狀告至法院,法院認定該協議條款無效!

很多離婚夫妻在面臨離婚時,如沒有複雜的財產情況,大都選擇自己寫離婚協議。關於離婚協議,小律給大家總結了以下法律要點:

2017婚姻法新:離婚協議上加了1句話,法院判協議無效!

1、離婚協議是什麼?

離婚協議是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或者意見。

所以,離婚協議的內容一般包括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等三項內容,其中關於離婚和子女撫養的內容屬於夫妻人身關係的性質,而財產處理則屬於夫妻財產關係的性質,因此,離婚協議的性質應是一種混合合同。

但跟一般的協議不同,離婚協議不得附條件附、期限。

2017婚姻法新:離婚協議上加了1句話,法院判協議無效!

王某因不堪張某的家庭暴力要求離婚,張某不同意。經過一段時間的爭吵後,張某表示同意協議離婚,但自己對王某還是有感情,並要求在離婚協議上加上“王某離婚在與其離婚後3年內不得再婚”該條款。

婚後一年王某再婚,張某狀告至法院,法院認定該協議條款無效!

很多離婚夫妻在面臨離婚時,如沒有複雜的財產情況,大都選擇自己寫離婚協議。關於離婚協議,小律給大家總結了以下法律要點:

2017婚姻法新:離婚協議上加了1句話,法院判協議無效!

1、離婚協議是什麼?

離婚協議是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或者意見。

所以,離婚協議的內容一般包括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等三項內容,其中關於離婚和子女撫養的內容屬於夫妻人身關係的性質,而財產處理則屬於夫妻財產關係的性質,因此,離婚協議的性質應是一種混合合同。

但跟一般的協議不同,離婚協議不得附條件附、期限。

2017婚姻法新:離婚協議上加了1句話,法院判協議無效!

2、離婚協議中的附加條件無效!

離婚這種民事法律行為,只有辦理離婚登記,才能確定該行為的法律效力。法律不允許離婚行為處於一種效力極其不確定的狀況。

也就是說,當事人的婚姻關係,要麼存在,要麼解除。

如果離婚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中附加某種條款,使得雙方婚姻效力的終止取決於某種不確定的條件的發生,如所附條件發生,婚姻關係終止,雙方權利義務關係解除;如果所附條件不發生,則原已存在的婚姻關係繼續有效。這樣的附加條款讓婚姻關係變得無法確立。

這不僅違背了離婚的法律性質,而且使得配偶雙方當事人的地位無法安定。同時違背了民法公序良俗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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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因不堪張某的家庭暴力要求離婚,張某不同意。經過一段時間的爭吵後,張某表示同意協議離婚,但自己對王某還是有感情,並要求在離婚協議上加上“王某離婚在與其離婚後3年內不得再婚”該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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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離婚夫妻在面臨離婚時,如沒有複雜的財產情況,大都選擇自己寫離婚協議。關於離婚協議,小律給大家總結了以下法律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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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離婚協議是什麼?

離婚協議是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或者意見。

所以,離婚協議的內容一般包括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等三項內容,其中關於離婚和子女撫養的內容屬於夫妻人身關係的性質,而財產處理則屬於夫妻財產關係的性質,因此,離婚協議的性質應是一種混合合同。

但跟一般的協議不同,離婚協議不得附條件附、期限。

2017婚姻法新:離婚協議上加了1句話,法院判協議無效!

2、離婚協議中的附加條件無效!

離婚這種民事法律行為,只有辦理離婚登記,才能確定該行為的法律效力。法律不允許離婚行為處於一種效力極其不確定的狀況。

也就是說,當事人的婚姻關係,要麼存在,要麼解除。

如果離婚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中附加某種條款,使得雙方婚姻效力的終止取決於某種不確定的條件的發生,如所附條件發生,婚姻關係終止,雙方權利義務關係解除;如果所附條件不發生,則原已存在的婚姻關係繼續有效。這樣的附加條款讓婚姻關係變得無法確立。

這不僅違背了離婚的法律性質,而且使得配偶雙方當事人的地位無法安定。同時違背了民法公序良俗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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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離婚協議中6類約定無效

無效約定一:離婚後一定期限內不得再婚;

無效約定二:再婚後不得再生育子女;

無效約定三:限定再婚後所生育子女的繼承權;

無效約定四:夫妻共有房產約定歸子女所有;

無效約定五:約定的子女撫育費至子女18週歲以後;

無效約定六:約定財產歸屬的財產屬於無權處分的別人的財產;


離婚時,如果夫妻財產關係、子女撫養權問題比較明確的,可以自行寫離婚協議,但是建議請專業律師審一下協議,因為缺乏法律知識,在協議這一類嚴謹的法律文書上,難免出現差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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