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給子女買房這兩點不注意,小心怎麼寫名最後都一無所有!

買房是很多家庭的願望,尤其這幾年房子一直呈上升趨勢,雖然各個城市的限購政策不停出臺,讓房價有了回落的趨勢,但是因為貸款的優惠越來越少依然讓很多人倍感焦急,現在買套房幾乎全家總動員了,當爹媽的更是拿出了半輩子的積蓄來為子女買房或結婚。

父母給子女買房這兩點不注意,小心怎麼寫名最後都一無所有!

所以父母出資幫忙買房,房產證上如何寫名?寫名時先後順序重要嗎?畢竟小心謹慎才能保險,尤其現在很多婚姻非常“易碎”,所以下面的內容請各位都要好好記住,別讓你爹媽半輩子攢下來的錢最終變成別人的。

1、買房前簽訂協議,保留轉賬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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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買房交易的轉賬記錄是為了出現爭議時能直接證明買房的部分資金或全部資金是一方父母所出,這張轉賬憑證為以後一旦有離婚糾紛分割財產時能盡最大可能保護你父母當時出的錢。

2、單方父母出錢買給自己的孩子

房子屬於寫名子女個人婚前財產,不過結婚後夫妻二人共同還貸款,離婚時房子的所有權還是屬於購房者,但另一方可要求補償還貸資金和增值部分。

3、一方或雙方父母出資,寫另一方名

這時候就要兩方父母寫好協議,都保留轉賬證明,不過還是這房子是夫妻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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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雙方父母出資或一方父母出資,寫雙方子女的名字

這種情況都是算作夫妻共同財產,前提是沒有其他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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