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釗在早稻田大學留學期間如何組織反對“二十一條”

文章摘自:李大釗傳,作者:朱志敏,紅旗出版社出版。文章版權歸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1914年9月8日,早稻田大學新學期開始之時,李大釗進入該校政治經濟學本科一年級。

按早稻田大學規定,新生入學伊始,應當先讀預科。預科期滿通過考試後,才能進入本科。李大釗因為有在天津北洋法政專門學校6年專科學習的基礎,經早稻田大學確定資格,免除了預科階段,直接進入本科。

早稻田大學政治經濟學科的師資力量十分雄厚,李大釗入學前一學年在該科任教的41名教師中,有教授32名,講師9名,其中博士18名。

李大釗在早稻田大學留學期間如何組織反對“二十一條”

功課安排十分緊湊,李大釗在第一學年須修課程有國家學原理、帝國憲法、應用經濟學、經濟學原理、近代政治史、民法要論、刑法要論、政治經濟學原著研究、古典經濟學原著研究及英文練習、日語作文等10餘門。第二學年必修的課程有國法學、行政泛論、政治學史、社會政策、英文練習(社會學文獻講讀)等。

給李大釗上課的教師,有幾位是日本政治與學術界頗有影響的人物,如主講國家學原理的教授浮田和民和擔任過袁世凱的法律顧問,主講國法學的教授有賀長雄等人曾作為助手,協助大隈重信重新擔任內閣首相。主講帝國憲法的美濃部達吉博士,後來成為日本憲法史上首先建立憲法學體系的人物。講授都市問題的安部磯雄教授早年曾與幸德秋水、片山潛等創建社會民主黨。

值得一提的是時任日本內閣首相的大隈重信,入閣前擔任早稻田大學校長,而且是該大學前身東京專門學校的創辦人。

大隈重信年輕時曾以佐賀藩士的身份參加過明治維新運動,並在明治初年政府中擔任民部大輔、大藏大輔等職。在19世紀70~80年代日本的“自由民權運動”中,他組織了代表大資產階級要求召開國會實行立憲願望的立憲改進黨,在政綱中提出實行英國式君主立憲政體,倡導“主權屬於君民之間”的立憲論,同較為激進的自由黨聯合,與政府進行了鬥爭,並因此被解除了政府參議的職務。

“自由民權運動”的結果是迫使天皇政府於1889年頒佈了日本歷史上第一部憲法。儘管這部“大日本帝國憲法”仍規定國家的主權屬於天皇,天皇擁有和議會共同執掌立法的權力、解散議會和任命貴族院成員的權力、直接領導軍部及統帥軍隊的權力等等,但畢竟有了由貴族院與眾議院組成的議會。而且規定了人民“在法律範圍內”“享有言論、通信、出版、集會和結社自由”。這為後來應日本國內新興階級鬥爭的要求,民主主義與包括無政府主義、社會改良主義在內的社會主義思想和運動的不斷髮生提供了一些有利條件,儘管這些“自由”常常被政府“依法”取消。而大隈重信本人也於1898年作為因反對增加地稅而由自由黨和進步黨合併組成的憲政黨首領,擔任了日本最早的政黨內閣的首相,但很快就被軍方有影響的人物,前曾擔任過首相的山縣有朋的勢力推翻。

應該說,大隈重信是一位具有資產階級民主主義思想,一定程度地反對專制主義,在謀求立憲政治的過程中作出過貢獻的人物。也許是由於這個緣故,與他關係密切的早稻田大學與“把政治學和國家權力緊密結合”的東京帝國大學不同,而傾向於“使政治學與國家權力分離成為一門獨立學問”,以英國式立憲民主為理想。

在教員中間,雖然不能超出天皇制政府的限制範圍,但一些不同的,帶有一定進步意義的學術觀點和思想也得以存在。如美濃部達吉在解釋《大日本帝國憲法》的過程中提出了和大隈重信早年提出的“主權屬於君民之間”的立憲論近似的“主權不在天皇,而在國家本身,天皇只不過是國家的最高機關”的“天皇機關”說。社會民主黨的創始人,對社會問題進行過先驅性研究的安部磯雄可以在早稻田大學“以社會主義立場講授經濟學”。而在1916年由曾在天津法政專門學校任教的吉野作造等人掀起的“大正”民主主義和社會主義思潮中,“早稻田大學教員的講義裡,也傾注著民主主義和自由主義的思想”。

李大釗在早稻田大學一方面感受著在天皇政府專制壓迫下,一些進步教師們為爭取使日本向著英國式立憲民主方向發展的努力,而這也恰恰符合他從章士釗那裡接受過來的思想;另一方面,也感受到社會主義的氣息。

他在來日本之前,曾從中國社會黨那裡瞭解到幸德秋水其人及其思想梗概。但幸德秋水已於1911年被誣以圖謀暗殺天皇的罪名,同其餘11名社會主義、無政府主義領袖一同處死。此時,他接受社會主義主要是受到安部磯雄的影響。

安部磯雄是一個虔誠的基督教徒。1898年他同片山潛出自基督教人道主義,發起成立社會主義研究會,兩年後發展為以社會主義運動為目標的社會主義協會。1901年,他又和幸德秋水等組織社會民主黨。該黨提出的鬥爭目標是“爭取‘社會主義和民主主義的實現’,以人類平等、為世界和平而廢除軍備、廢除階級、土地和資本的國有等為理想”;以“廢除貴族院、廢除《治安警察法》、縮減軍備、實行普選、制定工會法和保障團結權、制定保護佃農法、廢除童工和女工的夜班生產等”為實際運動綱領;以爭取普選權的議會主義為鬥爭手段。因此它實際上是一個兼具社會主義、民主主義、無政府主義多種思想色彩的“急進的民主主義者的小集團”。這個在成立當天即被日本政府取締的社會民主黨的駁雜綱領反映了當時日本社會主義者思想的複雜性。

後來,片山潛堅持第二國際主張的議會主義道路,幸德秋水接受了美國的無政府主義,另一位社會主義運動領導人堺利彥組織了日本社會黨(活動一年後也被取締),而安部磯雄則在早稻田大學用社會主義觀點講授經濟學。他的社會主義思想注重從精神方面理解社會主義,主張“以人類愛為中心,使宗教與社會主義在我的心中渾然融合一體”。

李大釗聽過安部磯雄的選修課“都市問題”。安部的思想給他留下深刻印象,同他原已具有的帶有王陽明“致良知”學說意味,又融合托爾斯泰“懺悔”意識的啟發良心自覺的思想發生共鳴。他常到安部的住處請教。安部磯雄成為早稻田大學教師中對他影響較大的人。

反對“二十一條”

李大釗在早稻田大學的讀書生活並不平靜。

1915年1月,日本政府向中國政府提出了旨在從中國攫取巨大利益的“二十一條”要求。此時擔任日本內閣首相的正是那位大隈重信。

事情並不奇怪:在20世紀初年的日本,除少數社會主義者擁護世界和平,既反對西方帝國主義者對東方國家的侵略,也反對日本軍國主義者侵略其他弱小國家外,一般的民主主義者並不反對日本的對外擴張政策,何況內閣首相同樣不能違背天皇及其支持者的意志。

早在1914年8月第一次世界大戰剛剛爆發後不久,在元老井上馨、山縣有朋的敦促下,大隈內閣就決定利用時機,積極參戰,以提高日本的國際地位,擴大在中國的權利。9月2日,日本政府藉口對駐在中國山東境內的德軍作戰,不顧中國政府再三反對,強行在山東海岸登陸。不久後,日軍攻佔膠濟鐵路全線,控制青島,將前由德國在山東攫取的勢力範圍全部奪為己有,並拒絕撤兵。1915年1月18日,駐華日本公使日置益通過非正常的外交途徑,越過中國政府的外交部門,直接向總統袁世凱遞交了包括5項共21條內容的處理山東及其他問題意見書,即所謂“二十一條”。

“二十一條”的主要內容是:中國政府承認日本接收德國在山東享有的一切權益;日本在中國“南滿”和“蒙古東部”享有特殊權利;漢冶萍公司由中日合辦;由中國方面答應所有中國沿海港灣和島嶼概不讓與或租於他國;中國政府須聘任日本人擔任政治、財政、軍事等方面的顧問,給予中國內地日本開設的醫院、寺院、學校等以土地所有權,中日合辦警察、軍械廠,將若干鐵路建築權給予日本等等。

這些條款嚴重損害中國政府主權,以至於一直尋求列強支持而不惜犧牲國家利益的袁世凱也不敢貿然答應。為求得國民支援,以便向日本表示答應全部條件有困難,袁世凱命人向報界透露了日本提出交涉條件及“二十一條”的部分內容。同時,日本大阪的報紙也以所謂日、華新協約為題透露此事。上海、北京、天津等一些大城市,及在日本的中國留學生立即產生強烈反響。

2月11日下午,日本東京神田區基督教青年會所在地,3000餘名留學生召開大會。由於警察干涉,原定於1點到5點的會議,不得不推遲到3點進行。與會者無不有亡國大痛之感,有人痛哭,有人慷慨激昂地講演,有人提議對電勸政府接受日本條件的中國駐日公使陸宗輿“以老拳餉之”。

大家一致贊同大會籌備會提出的五條辦法:“(一) 電政府立拒日人要求並請宣佈該條件內容;(二) 發佈印刷物警告父老;(三) 自國民立腳點,對於友邦發表國人所持之態度;(四) 派遣代表回滬組織暫時機關,聯海內外愛國之士,合籌對外辦法;(五) 籌備全體學生回國之事……”

會議之後成立了中國留日學生總會,派代表回上海敦促召開國民大會、抵制日貨,併發布留日學生《泣告全國同胞書》。

李大釗參加了留學生的反對“二十一條”鬥爭,被推舉撰寫了《警告全國父老書》。

這篇很快被油印成冊,在留學生中間散發,並被帶往國內的呼籲書飽含民族主義感情,準確分析了有關歷史與事實,有極為強烈的感染力和號召力。文中寫道:

天發殺機,戰雲四飛,倭族乘機,逼我夏宇。我舉國父老兄弟姐妹十餘年來隱憂惕慄,夢寐不忘的亡國慘禍,挾歐洲之彈煙血雨以俱來。噩耗既布,義電交馳。軍士變色,學子憤慨,商人喧噪,農夫激怒。凡有血氣,莫不痛心,忠義之民,願為國死。留日學子,羈身異域,回望神州,仰天悲憤。既然到了國亡人死之際,已無投鼠忌器之顧慮,應有破釜沉舟之決心。萬一橫逆之來,迫我於絕境,則當率我四萬萬忠義勇健之同胞,出其丹心碧血,染吾黃帝以降列祖列宗光榮歷史之末頁。

李大釗回述甲午戰爭後20年間痛史,提出:中國“待亡”已很久了!所以沒有馬上亡國,原因在於列強在侵華過程中形成的“均勢”。

他認為,這種均勢的形成既有中國領土廣大,無法為任何一國獨吞的原因,尤其是列強競相在中國租地攫利,各自壟斷一塊或幾塊勢力範圍內的利權而形成的,因此,“均勢之界愈明,瓜分之機愈迫”。雖因美國擔心列強在華勢力發展不利於中國,亦不利於美國,因此標舉門戶開放,機會均等主義,使均勢得以維持,中國得以苟存,然而列強掠奪並未停止。民國成立後,政府大借外債,作繭自縛,列強在華經濟勢力更有發展,如爭食之惡虎。這樣下去,中國終有滅亡之日,故“致中國之將亡者,惟此均勢;延中國之未亡者,惟此均勢;迫中國之必亡者,亦惟此均勢”。列強在中國的均勢與其在歐洲的均勢,即德、奧、意同盟國與英、法、俄協約國的均勢彼此相維繫而成世界的均勢。此均勢“牽一髮,則全身俱動”。所以,歐戰爆發,“正如銅山東崩,洛鍾西應,而呱呱墜地之中華民國,遂無安枕之日”。

李大釗有關均勢的分析反映了他在掌握充分資料的前提下,對於歷史、世界局勢、國際關係有著較為準確的把握,也說明他運用政治學理論分析現實政治已到了比較嫻熟的地步。

不僅如此,他對日本政府的陰謀詭計洞若觀火:日本“假日、英同盟之虛名,報還附遼東之舊怨,朝發通牒,夕令動員,師陳黃海之濱,炮擊青島之壘。夫青島孤懸一隅,德人不過幾千,兵艦不過數艘,僅足自衛,烏敢犯人。詎能擾亂東亞之平和,阻塞過商之要路,日本必欲取之者,非報德也,非助英也,蓋欲伺瑕導隙,藉以問鼎神州”,“乘歐人不暇東顧之時”,“作瓜分中國之戎首,逞吞併之野心”而已。

他提醒國人:“魯之有膠、澳,遼之有旅順,相犄角而鎮渤海之門戶。旅順失則遼東不保,膠、澳失則齊魯亦危。旅順與膠、澳,盡為日本所據,則扼燕京之咽喉,撼中國之根本,而黃河流域,岌岌不守矣。”不但如此,日本兵“沿途淫掠,無所弗至,殺戮我人民,凌辱我官吏,霸佔我電局,劫發我公庫……猶不自足,更進而強劫膠濟鐵路,軍士肆其橫暴,意欲挑起釁端,思得口實,試其戈矛”。中國方面先是咽淚忍痛,一味屈從,以免生事,待日、德戰罷,本固有的權力,宣告撤除交戰區。不料,這竟引起日本盛怒,遂有強暴無理之條件提出。

他將報刊上零散披露的日方條件整理為4項19條一一列出,指出:這些條款,答應其中任何一項,都將造成“國已不國”的局面,何況日本將其“全盤托出,咄咄逼人,迫之以祕密,脅之以出兵,強之以直接交涉”,加之造謠、誣衊、離間、收買……。這就是日本乘機併吞中國之由來!這是中國人人所當鐫骨銘心、永誌不忘的深仇奇辱!

在李大釗的內心中,日本人同為亞洲人,日本侵略中國,中國人不甘亡國,雙方必將決裂,西方列強則會趁機議和,回師東向,以日本為敵,以中國領土為戰場,其結果不僅中國滅亡,日本也不會倖存。那樣一來,將至“黃種淪於萬劫之深淵,皙人獨執世界之牛耳”。

然而日本人不計這樣的後果,其陰謀欺騙、恃強脅迫中國,“大欲難填,野心不死”,是為不義;破壞和平,釀世界大亂之禍,“戕賊人道,塗炭生靈”,是為不仁;啟怨中國,樹敵列強,致“同根自煎”、“脣亡齒寒”,是為不智;對德國首鼠兩端,趁火打劫,行強盜不恥之事,是為不勇;在山東問題上言行不一,得隴望蜀,“國際宣言,棄若敝屣”,是為不信。“此不義、不仁、不智、不勇、不信之行為,於日本為自殺,於世界為蟊賊,於中國為吾四萬萬同胞不共戴天之仇讎”。對於此卑鄙、凶惡、貪婪、無恥的仇敵,中國人只能下決心與其拼殺到底。

寫到這裡,李大釗不禁再次想起《孟子》一書中那句“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家必自毀,而後人毀之;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的古訓。

他指出:日本是一個小而窮的國家,其力量本不足以滅亡中國。國亡與否,關鍵在於中國人自己。“國人而不甘於亡,雖至今日,猶可不亡;國人而甘於亡,則實中國有以自亡耳。”

他希望同胞經此欺辱之後,“痛自振勵”,把世界大戰作為“睡獅決起之機”,“報累代之深仇”,“收已失之土地”。

他告訴人們,如果再不自覺急起,炎黃子孫將淪於永劫不復之地,亡國之痛將比于波蘭滅於俄、印度滅於英、越南亡於法、朝鮮並於日,以至於天涯淪落沒有國家的猶太民族。國民只有以“死中求活之心”,肩起救國之責。

李大釗撰寫《警告全國父老書》時,考慮到外侮當前,需要“舉國一致,眾志成城”,因而對於政府外交採取了肯定態度,認為中國政府在歐戰發生之時,做到了“體國民維持人道之眾意”,主動與日本、美國接觸,試圖“近維東亞之大局,遠解西歐之慘變”。對於政府沒有對侵入山東的日軍採取有力措施一事,他未加指責;而對政府適時宣告撤銷交戰區一事,予以稱讚。

然而,他對政府能否在對日交涉中堅持維護中國主權卻懷有疑慮。

他告誡國民首先要認定“中國者為吾四萬萬國民之中國,苟吾四萬萬國民不甘於亡者,任何強敵,亦不能亡吾中國於吾四萬萬國民未死以前”。國民應“以敏銳之眼光,沉毅之實力”,督策於政府之後,為其後盾,“決勿許外敵以虛喝之聲,愚弄之策,誘迫我政府,以徇其請”。政府在此國家生死存亡的大事上,“實無權以命我國民屈順於敵”,應在國民督促下,“秉國民之公意,為最後之決行”。國民則當“竭其智”、“奮其勇”、“輸其財”,隨時承擔任何犧牲。

李大釗對政府的擔心絕非多餘。事實上袁世凱政府從一開始就沒有打算完全拒絕“二十一條”,只不過想借各方面壓力向日本政府討討價而已。當他看到各地群眾抗議運動超出預想程度,便趕緊通令國內禁止抵制日貨,派人慫恿英人干涉留日學生的歸國代表,同時命駐日公使陸宗輿解散留學生總會。

中日兩國政府代表經過數月交涉,至1915年5月7日,日本政府突然提出最後通牒,宣稱“二十一條”中除第五號各項允許以後再行協商外,其餘各號限48小時內全部應允,否則,將採取必要手段。5月9日,中國政府外交部長陸徵祥和次長曹汝霖奉袁世凱之命,前往日本使館遞交了滿足日本政府要求的覆文。25日,“中日條約”和有關換文正式在北京簽字。隨後,各地民眾抗議運動被鎮壓。在中日交涉“二十一條”期間,李大釗和同學張潤之等除翻譯出版了今井嘉幸的《中華國際法論》並再版《〈支那分割之命運〉駁議》。他本打算在“交涉告急之頃”,記下中日雙方談判的概況,苦於缺乏翔實材料,不能成篇。到了6月,“二十一條”交涉結束,正式文件的簽字也已完成。李大釗感到,敗局雖無可挽回,而國恥不能不銘記。於是編印《國恥紀念錄》,撰《國民之薪膽》一文。

李大釗很早就把戰國時期越王勾踐臥薪嚐膽、“十年生聚,十年教訓”作為鼓勵自己和朋友的銘言。他不止一次在詩文中寫下“十年願未違”、“十年之膽薪”之語。現在他願重述日本侵華痛史,以“甲午”(中日戰爭)、“甲辰”(日、俄在中國國土上交戰)、“甲寅”(“二十一條”交涉)三個年代日本侵略者給中國人帶來的恥辱作國民“未來之膽薪”。

故此,他在詳述日本陰謀侵入山東到中國政府被迫承認“二十一條”的事實過程後,指出:

吾人以為與之辯得失與事後,勿寧與之圖挽救於方來。故對於政府,誠不願加以厚責,但望政府之對於國民,亦勿庸其欺飾。蓋時至今日,國亡家破,已迫眉睫,相謀救死之不遑,更何忍互為諉過,互相歸咎,後此救亡之至計,端視政府與國民之協力。

顯然,在李大釗看來,袁世凱政府承認“二十一條”,是日本政府強迫的結果,根本的原因則在國家實力軟弱:“弱國外交,斷無不失敗之理”。他不想加責於政府,仍希望政府與國民合作,共禦外侮。

李大釗就“二十一條”將對中國發生的影響作了推斷。

山東問題,他認為日本已將那裡視為“第二之滿洲”。中國既給日本以築建鐵路優先權,復開放沂州、濟寧等11處為商埠,該地從此為日本人的天府,中國同胞將陷入痛苦之境。

他主張將山東問題放到歐戰結束後再提出交涉,中國只須堅持將來加入會議的權利即可。這顯然是一條明智的建議。

“南滿”問題,他認為由於南滿、安奉兩條鐵路租期延長至99年,吉長鐵路亦歸日人管理,此外,重要行政顧問權、借款優先權、礦山採掘權、雜居營業權、土地租借權、治外法權等一概涉及,那裡便和割讓領土沒什麼差異了。

他接著寫道:“東蒙”準日本與中國人合辦事業,借款優先,開放新商埠,將使日本勢力得以在京城附近重要地帶擴展;漢冶萍公司為日本人壟斷,將絕中國武器之淵源,斷中國恢復之希望;福建沿海不準中國造船,將在斷絕中國兵器之源後,更斷海軍發展生機。

至於第五項懸案各問題的解決,李大釗認為,可能取決於歐戰的形勢與進程。

總而言之,日本的目的,對於中國來說,是要“斷絕根本復興之生機”;對於世界而言,“則陰削其極東之勢力”,以便得志稱霸東方,不得志嫁禍於中國。歐戰之後,西方列強必攘臂東來,始則形成一與瓜分相似的新均勢,待各國實力稍強後,終將為爭奪中國展開大戰。

基於此看法,他再次向政府和國民進言,請政府覺悟其“復古”和“棄民”的錯誤,重新確定根本方針,“回覆真正民意機關,普及國民教育,實行徵兵制度”,以求復仇;請國民立足本職,振作精神,平時為社會貢獻才能知識,戰時為國家流血犧牲;尤負重任的學生,則應以文學、思想助國民精神發展,以思考、鑽研,謀軍事工藝器械之發達。

他以中華民族四千餘年在“天演”競爭中居於優越地位的歷史、“精神具萬能之勢力”的信念和“多難興邦,殷憂啟聖”的辯證法鼓舞同胞:

勿灰心,勿短氣,勿輕狂躁進,困心衡慮,蘊蓄其智勇深沉剛毅果敢之精神,磨鍊其堅忍不拔百折不撓之志氣……邁往向前,以應方來之世變。

《警告全國父老書》和《國民之薪膽》的寫作與其說反映了李大釗的絕望,不如說表現出他對社會的負責和對中華民族絕不會亡國的信心。然而,除了希望政府改弦更張,人民在政府之下盡心為國作貢獻之外,還想不出其他辦法。

就在這段時間裡,他對未來將和他一道開闢挽救民族國家新道路的陳獨秀提出的愛國心和自覺心問題產生了興趣。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