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球員又被禁賽了,武磊、胡爾克各自被禁賽兩場2場,罰款5萬元。
其實剛剛傳出足協“邀請”武磊和胡爾克參加足協聽證會的時候,就已經有人猜測出是因為武磊和胡爾克在賽後穿球迷衫引起了足協的不滿。
事件的源頭是奧斯卡在和富力的比賽中,拿球悶人,隨後在輿論的壓力下,足協宣佈禁止奧斯卡參加中超聯賽八場。
上港球迷不服氣了,立馬在下一輪穿著“NOTHING TO DO”的球迷衫聲援奧斯卡,賽後的武磊和胡爾克也被感染,在退場的時候穿上了印有相同字母的球迷衫。
這不穿不要緊,一穿又要命。這不是對足協的挑釁嗎?
立馬找你來談話,好好端正你的態度!
“這有點法西斯了吧,人家穿個T恤衫,也沒寫什麼具體內容,憑什麼禁賽啊?你還可以猜測他們是反對政府呢,要不要判刑?”
但是你支持違反體育道德的球員,足協也不可能坐視不管啊。當初坎通納飛踹球迷被禁賽,曼聯如果在球場上支持坎通納,英足總能不處罰?球迷在場邊穿球迷衫,大聲喊著外援奧斯卡的名字。那球員也穿同款球迷衫,為的是什麼?目的不言而喻!協罰的是什麼,罰的不是你穿什麼衣服,罰的是你對於足協處罰決定的態度。
你不滿意足協的處罰決定,你可以上訴,你可以走程序來表達自己的不滿。放著陽關道你不走,非要用這種方式表達自己的不滿,再引燃球迷的不滿,那就是你的錯。
球迷足協罰不了,但足協可以罰球員啊!
我一直認為,法律建立的目的,從來都不是單純地為了懲罰犯人,而是為了讓人民約束自己的行為,最終保護人民自己。
足協的準則也是如此,它真正的目的是就是為了停你這兩場球賽嗎?他真的的目的是為了要你這十幾萬嗎?
不是!它是警告你表達不滿的方式是錯的。
而如今絕大多數球迷都覺得足協不應該罰他們倆,足協錯了!
但不是有這麼一句話嗎,小孩子才看對錯,大人只看利弊。這件事上,以球迷的標準來看,穿個衣服就停賽,絕對是足協罰錯了。但從足協的角度來看,它延續了孫世林點讚的判罰,支持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就應該被停賽兩場,它得到了它想要的——建立足協已經丟掉的威信。
當然,非要說足協就是為了讓恆大奪冠而讓上港球員停賽,非要說足協真的缺這十幾萬,那我也沒有什麼好說的了。
但我始終相信,足協以及同樣參加聽證會的卡納瓦羅,並非不想著中超聯賽變好。但民意藉著輿論對足協施壓的風氣,早就秦升踩人停賽半年和孫世林停賽兩場的時候就已經開始了,如今的足協只能亦步亦趨,繼續維護自己的嚴罰。
當初說奧斯卡不罰對不起天理的是你們,說奧斯卡罰八場太多了的,還是你們!
古美門:奧斯卡踢的那兩腳,肯定是他故意的。就因為他是大牌外援,心高氣傲,應該被重罰,這就是人們所期待的的。人們都會見自己想見,聽自己想聽,信自己想信的東西。足協不也是如此嗎?
足協:這是侮辱。
古美門:沒錯,確實是侮辱。因為你們不是出於證據,而是為了順應民意判罰的。
足協:我們是人民的公僕。迴應國民的期待是理所當然的。
古美門:即使是愚蠢球迷的愚蠢期待,你們也非迴應不可嗎?
足協:愚蠢嗎?
古美門:是啊。愚蠢、醜陋又卑鄙。
足協:太傲慢無禮了。我認為這是一個了不起的聯賽,他們都是聰明的球迷。
古美門:聰明的球迷會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要求重罰奧斯卡嗎?
足協:本案中,如果奧斯卡有罪,那禁賽更多場也再合適不過,即便是那樣,那也是民意。
古美門:只要是民意,就是對的嗎?
(改編自《Legal High》)
最後,難道足協就沒有問題嗎?也不是。
要我說,足協要罰沒毛病,你既然管理聯賽就有懲罰的權利。但是你必須要有根據,要給當事人辯護的機會,你才是一個真正合格的管理者。
如果真的在條例裡白紙黑字寫了規範,寫了處罰的量,我想如今也不會產生那麼大爭議。而現在矛盾的關鍵就在於條例的模糊和執行的隨意!
所以足協現在應該做的,並非一味地重罰,而是進一步完善準則和執法的力度。
相信這也是球迷所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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