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業餘足球聯賽球員圍毆裁判

足球 中國足球協會 成都 性侵犯 光明網 2019-07-11

成都業餘足球聯賽球員圍毆裁判 涉事球員被拘留10日

成都業餘足球聯賽球員圍毆裁判

球員圍毆裁判視頻截圖

本報訊(記者 王天琪)7月5日的成都業餘足球聯賽比賽中,發生了一起球員毆打裁判的事件。7月8日,成都足協發佈事件的處理結果,涉事球員被成都市公安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並處500元罰款。足協終身禁止成都勝利十一人足球俱樂部隊員6號廖勇、8號馮亞峰、13號劉安濤、4號劉仕豪參加成都市足球協會舉辦的所有比賽。

足協通報稱,在7月5日晚進行的成超聯賽中,因對當值主裁判判罰不滿,成都勝利十一人足球俱樂部個別球員對主裁拳腳相加。經鑑定,此次暴力行為造成主裁判多處軟組織損傷,施暴行為極其惡劣,社會影響極其嚴重。

事後,當值主裁判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警,成都市足協立即向公安機關移交相關比賽報告、比賽視頻等資料素材,並及時與公安機關進行溝通,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取證執法等相關工作。

7月8日,成都市公安局成華區分局向成都市足協通報,對涉事人員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並處500元罰款。

同時,依據《成都市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五十四條規定,足協研究決定做出以下處罰:取消成都勝利十一人足球俱樂部成都城市足球超級聯賽的參賽資格;扣除成都勝利十一人足球俱樂部聯賽保證金20000元;責令成都勝利十一人足球俱樂部承擔受傷人員的一切醫療費用;終身禁止成都勝利十一人足球俱樂部隊員6號廖勇、8號馮亞峰、13號劉安濤、4號劉仕豪參加成都市足球協會舉辦的所有比賽;禁止成都勝利十一人足球俱樂部99號雍家龍參加成都市足球協會舉辦的所有比賽12個月(2019年7月8日-2020年7月7日)。

上述罰款應按照《成都市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四十九條罰款之規定執行。違規違紀處罰決定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該處罰決定將抄送中國足球協會,將該違紀球員上報中國足協社會發展部全國業餘賽事備案,禁止該球員在處罰期內參加全國比賽的資格。另外,成都足協還對成都勝利十一人足球俱樂部涉事的5名球員做出追加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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