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兩名輔警幫“賣分人”插隊,5個月受賄10餘萬元

遵義 交通 習水 貴陽晚報 2019-06-09


6月5日,遵義市習水縣交警大隊原輔警李某、熊某因受賄,在習水縣法院受審。據悉,二人在處理交通違章過程中,為他人提供方便並收受“好處費”共計10餘萬元,被法院判刑並處罰金。

遵義兩名輔警幫“賣分人”插隊,5個月受賄10餘萬元

習水縣法院審理查明,李某、熊某二人,曾在習水縣交警大隊擔任輔警。2018年2月至2018年7月期間,二人利用這一職務便利,聯繫前來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記分的人員(賣分人)肖某築、周某昆,為其提供插隊優先辦理業務的便利。

事後,肖某築、周某昆二人為表示感謝,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根據李某和熊某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記分的駕駛證數量,向二人支付一定的“好處費”。

法院查明,從2018年2月至2018年7月,肖某築和周某昆二人共計轉賬支付給李某和熊某“好處費”101900元。其中,李某收受“好處費”53300元,熊某收受“好處費”48600元。

法院認為,李某、熊某二人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經審理後,法院當庭宣判二人各處拘役3個月,並分別處罰金11萬元、10萬元。

為達到警示教育的效果,習水縣監委還組織了縣營商局窗口服務單位工作人員、縣交警大隊民警、各派出所分管交通的副所長、看守所、拘留所民警100餘人,參與旁聽庭審。

記者:黃寶華丨編輯:兆赫丨審校:忻玖丨簽發: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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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義兩名輔警幫“賣分人”插隊,5個月受賄1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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